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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舟扣動了扳機。
這是第五槍。彈匣里只剩最後一槍。死亡概率是百分之百。
荷官從西裝口袋裡掏出一根雪茄。
他從暗格里拿出剪刀,把雪茄修剪成了自己喜歡的模樣。
人是喜歡模仿上流階層的;而上流階層一直在極力避免著被模仿,不斷更換著潮流。
在荷官小時候,他對上流社會的認識,就是賭場客人嘴裡叼著的那根雪茄。
而他只是老闆僱傭的童工。荷官12歲,說自己21了。他從小就長得英俊,會有一些賭場的富婆喜歡。
看得多了,慢慢也就會了。
他靠著賭博,賺到了第一筆錢。他出了賭場,拿這筆錢去了從前吃不起的餐廳,買了以前買不起的衣服。住進了當地最高檔的酒店。他快樂的飄飄欲仙。
只有在賭博里贏過的人,才會一直願意賭下去。
而運氣不會一直眷顧著同一個人。當運氣不好時,荷官就需要一些別的手段。所以他學會了出千;學會了用魚餌讓更多人相信,自己會一直贏下去。
荷官經歷過很多次輸贏。他有許多次傾家蕩產,但總能逆風翻盤。
他的錢越來越多。甚至開起了自己的賭場。
有多少人在賭場家破人亡,荷官並不在乎。
賺了很多錢的荷官開始抽雪茄。他請了最好的師傅,教他如何變得舉止優雅,教他如何在這樣繁瑣且無意義的程序里,建立起秩序。
荷官用錢裝潢著自己。金燦燦的衣就是他的底氣。
然後他發現,那些「高級的人」根本不在意他會不會抽雪茄,這都是過時的玩意兒。
雪茄並不被真正的喜歡,只是一些人彰顯自己地位和階級的排外的工具。
當其他更底層的人學會後,這件工具就失去了原本的價值。
他們討論葡萄和酒莊;股票和科技公司;比特幣和元宇宙;人工智慧與。
那些淑女與先生們,落在荷官身上的眼神是那麼的無所謂。仿佛他和晚會上的餐具沒有任何區別。
荷官感覺到了難堪。
荷官回家後,紅著眼,一盒一盒地剪掉雪茄,把它們統統丟進了垃圾桶里。
他難道不比那些生而高貴、只會趴在父輩身上吸血的人更聰明?更有勇氣?更優越?
可荷官又清楚,自己一輩子也過不了他們。
這種不甘最後成為一種向外的憤怒,他恨極這命運的不公。
只剩最後一根古巴雪茄,他想起了它的售價,十萬。推銷的人說是什麼大師生前親手卷的。
荷官看不出它和其他煙的區別。但他還是買了。因為它,十萬一根。
那個衣冠楚楚的銷售在拿錢走人後,會不會暗中嘲笑他是傻逼。
荷官點了一根雪茄,然後他發現自己其實不討厭這個味道。
很濃,有些嗆人。像他。
後來,荷官死了。
但他依然活著,並且賺到了更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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