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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王爷这狗忠心耿耿我带走了 (第3页)

和亲王看着狗儿,惊讶地挑眉,倘若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狗,他还可以理解,毕竟女眷们喜欢逗弄这种狗,但是这只狗看着精神,实在不像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这狗的背部是油光水亮的黑毛,耳朵部分眉心则是金色毛,正是曾经的“齐湘儿”

所养的旺财。

秦家要给旺财一些骨头都要斟酌,而孙家行事阔绰得多,短短十多天的时间,这狗生得越威猛,皮毛都泛着一层光,虽说看着不名贵,却很精神。

弘昼看着这只狗儿,绕了一圈说道,“这狗也不是什么名犬,怎么养在知府家中。”

很快就有人说了内情,这是谢小主的狗,这狗儿因为谢小主的吩咐,就养在孙家。

一个叫做红儿的丫鬟看着弘昼感兴趣,就大着胆子继续说道“王爷,别看这狗其貌不扬的,不像是什么名犬,但是着实机灵得很,只要提到谢小主,它就会汪汪汪地作答,若是说谢小主抛弃它,它就会生气,会狂吠,这狗像是听得懂人话。对了,这狗叫做旺财。”

红儿说了谢小主,这旺财就嗷呜一声,原地摇了摇尾巴。

百姓们不知道万岁爷的车驾里还有一位谢美人,但是弘昼住在苏州知府的官署当然清楚这其中的内情,还缠着谢老夫人询问实情,毕竟这个谢小姐是谢老夫人送的,别人不清楚,她一定清楚。

谢老夫人从没见过这样不按理出牌的人,对方还是姓爱新觉罗的,被缠的没办法,只能够把齐湘儿谢湘儿的事情说给弘昼听。

弘昼一听谢小主就知道说的是齐湘儿,或者说是谢湘儿,加上旺财嗷呜嗷呜的,当即兴趣浓厚

“旺财,这里的身份我最高,你若是能听我的话,我就带你去找你家小主。”

那旺财的耳朵一竖,后腿着地,整个身子都立了起来,前脚掌合十,做出了作揖的姿势,舌头还不住吐着,一看就是在讨好人。

弘昼越觉得有趣了,笑着说道“这么灵啊,蹲下。”

旺财蹲下。

“坐着,叫三声。”

旺财坐下,狂吠三声。

弘昼还伸出手,“旺财,你把爪子放在我的手上。”

他这动作一出,旁边的人吓了一身冷汗。

“王爷,万万不可啊。”

可是弘昼是谁啊,在北京城里被人称呼一声荒唐王爷。

北京城的众人都知道他斗鸡逗狗,可以说是纨绔之中的纨绔。

嘻嘻一笑,和亲王还是张开手掌,看着旺财把爪子放在他的手心里。

“好”

弘昼松开了旺财的爪子,兴冲冲地说道,“江南的风水好,不光是养美人,这狗也很是灵性,我实在是太喜欢了。”

旺财的尾巴摇啊摇,舔了舔弘昼的手,还汪汪叫了两声,活脱脱像是在附和弘昼的话。

孙知府知道了对方要带走这条狗,实在是大为头疼,可怜他尚未苍老,却被和亲王磨得出了银色丝。

孙知府巴巴地看着弘昼“李公公吩咐过了,让微臣好生养着这狗。”

弘昼笑嘻嘻地说道,“你放心,这狗实在是太聪明了,当时皇兄是不是没见过不然这狗要去木兰围场,见到了熊瞎子都会扑上去,实在是一条好狗倘若是皇兄见到了,只怕这狗儿也要入宫。”

孙远道还是愁,只怕王爷养死了这条狗,“王爷,您的意思是”

“我带回去啊,我都已经答应旺财了,他听我的话,我就让它去见它的主人。”

弘昼摸了摸旺财的狗头满是爱怜地说道,“我总不能对旺财说话不算话。孙知府是不是怕我养死它放心放心,我身边有人喂它,而且啊,等到了北京城,若是谢小主见到了这狗,是不是也会心生欢喜,我这是四角俱全的好事。”

孙远道的汗水都滴落了下来,这话他都不好接。

弘昼拍了拍胸口,“你放心,我来这江南之地是给皇兄解决麻烦,而不是给人增添麻烦的。我这就走的,顺带带两个江南美人不,带八个好了,分别擅长吹拉弹唱、琴棋书画的,一样一个”

虽说皇兄守孝的时间只用百日,但是从江南之地带走美人,少不得要受人诟病,弘昼打算自己带八个美人回去,这样御史就只会抨击自己,而不是暗搓搓说皇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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