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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饭吃完,丁云峰跟温莎,算是互有好感,这女孩积极主动,每逢周末休息,都会约小丁出门逛街,喝点咖啡,或者闲聊,温莎跟他讲述自己的见闻,飞京城时,遇到啥了,飞广州时,广州啥样,还有沪市,深圳,成都,西安等等,比较有特色的城市的风土人情。
这些地方,小丁哪儿都没去过,感觉跟听评书似的,四个字形容,叫心向往之。
“你学问真好,什么都知道。”
“嘻嘻,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
一来二去,两人算是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当然,9o年代初期的男女朋友,最多也就牵个手,不像现代,随便同居,跟结婚都没有区别。
情人节时,经由孙婷婷的提醒,丁云峰才给温莎买了金项链和金镯子,温莎笑着拒绝,她嫌这玩意太土了,转身领着丁云峰,去松江百货大楼,买下一件皮草,花掉一万多块。
小丁结账时,心都在滴血,暗想:“这娘们儿真是个烧钱的机器。”
温莎似笑非笑的问:“咋的,心疼钱啦?”
丁云峰口是心非的说:“哪儿能呢,这皮草好,特别衬托你的身材,你穿着跟明星似的,雍容华贵,有点像香港那个叫什么来着……关之琳!”
“哼,油嘴滑舌的。”
两人也算打情骂俏吧,心情都很愉悦。
离开百货大楼,正要去旁边的饭馆吃饭,忽然有个妇女,从侧面狠狠撞了温莎一下。
“哎,怎么走路呢?”
温莎一声惊呼,那妇女连忙道歉:“哎呀,大妹子,对不起,我走路没长眼睛,你没事吧?”
“没事儿,以后小心点!”
温莎摆摆手,正想放她走,却见丁云峰,一把抓住了妇女的胳膊:“钱包留下。”
原来,这妇女竟然是个小偷。
“大兄弟,你说啥呢?别埋汰人啊!”
妇女被丁云峰识破身份,脸色一变,却还要抵赖。
这时,旁边人群里,走出一个小伙儿,他跟妇女擦肩而过,那妇女变戏法似的,把钱包转交到小伙手里,然后张嘴就跟丁云峰胡搅蛮缠。
“这么多人看着呢,你说我是贼,你得有证据,来吧,你搜我身,搜出来了,我跟你去派出所,搜不出来,你必须给我道歉!”
丁云峰懒得理她,直接一个勾拳,打在妇女脸上,那妇女转着圈儿,扑倒在地,吭都没吭,就晕了过去。
丁云峰是社会人,对待自己女朋友,当然柔情蜜意,甜言蜜语,脾气好的不得了,对待小偷,他就恢复了江湖本色,没有任何的怜悯之心。
丁云峰觉得,犯罪分子可以分为“明知故犯”
和“无意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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