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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好久不见(第1页)

叶隽给封谭打了个电话过去,交代了几句后,回了市中心的公寓。

在书房里看了一会书,差不多晚上七点的时候,换了一身简约舒适的休闲装,开车出了门。

宜城有很多隐秘的会所,专为有钱人服务。

叶隽现在去的这个,是他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沈云苏任大股东的思南会馆。

等红灯的空档,他给白微时了个微信,【一会要经过南锣街,想吃椰蓉酥吗?】

白微时很快回复他,【昨儿我就拉周南陪我去了,人铺子早就挪地方了。】

叶隽有些尴尬,他只记得白微时小时候很喜欢吃那里的椰蓉酥,但是林静怡嫌弃小摊小贩的食材劣质,不许她吃。

他就每天放学路上悄悄买了,第二天带到学校给她吃。

后来白微时出国读高中,他也就没再去过。

叶隽掌心砸了方向盘一下,早知道提早去看看了。

叶隽、沈云苏、白微时还有周南,几人是从小一块长大的。

叶隽父亲去世的早,没有父亲的孩子,即便身处豪门,总是比身边的孩子艰难了那么一些。

那个时候叶隽长得很漂亮,像个小姑娘,沈云苏不知怎么育比同龄人要慢,个子小小的,两个人就成了被“欺负”

的对象。

每次这对难兄难弟遭殃,都是白微时和周南这两个小姑娘出来主持大局。

白微时比叶隽大两岁,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已经高出叶隽一个头。

周南和叶隽同岁,但比白微时还要高出半个头,使得沈云苏为了向她打听长个的秘密,做了她半年的小弟。

说是小弟,其实谁都知道周南是他的女神,所以思南会馆就是这么来的。

后来长大了,各自展,见面的机会少了,却没想到大家都长成了不同的样子。

小时候漂亮的像个洋娃娃的叶隽,现在长成了最有男人味的型男。

小时候最矮的沈云苏,现在个子直冲一米九,虽然二十六了,他时常觉得自己似乎还在长个,去年还嚷嚷要出国检查,自己是不是基因序列出了什么问题。

小时候最沉稳,最有大将风范的白微时,没成想成了最洒脱不羁的文艺女青年,据说她去非洲拍狮子一蹲就是大半年,风餐露宿、险象环生只为那一个镜头。

小时候最“放浪不羁”

,敢在课堂上当众揭教授猥亵的叛逆少女周南,现在穿起了规规矩矩的职业套装,接手家里的公关公司,事业做得风生水起,俨然女强人一枚。

今天,是他们大学毕业后第一次聚会。

“我说兄弟,你到哪儿了?”

沈云苏的夺命追魂ca11又来了,但是这回很明显恹恹的,没有刚才兴奋。

叶隽不厚道的笑了起来,“急什么,马上到。”

昨天他们在群里讨论今天聚会的时候,周南就提前给他说了,今天要带自己的未婚夫一起来。

他当然是一字不落的,转述给沈云苏听。

然后这家伙就故意选了思南会馆,现在一定是被喂了狗粮,伤着了。

“你再不来,我就将微时据为己有了。”

沈云苏有气没地撒,故意挑衅。

“你可以试试看。”

叶隽丝毫不惯着他。

沈云苏秒怂,他认怂的方式就是挂电话。

叶隽早就习惯了这家伙的不靠谱,懒得理他,随手打开车载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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