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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自丹一身白色暗纹蝠绣锦缎长袍,内中大红绫子中衣,露出一截通红的领子和袖口,腰间束着羊皮编织金纽的腰带,外面披着一条全狐狸皮的大氅。
他身后跟着韩偃和暗卫朔,随行只有八十骑。
他们的身后是两千年来,无数朝代汉民族在此拉锯的河套平原。当汉王朝强盛之时,河套在手;当汉民族衰微开始,河套先失。
他们勒马立于黄河东岸的高高土塬之上,默默地看着冰凌交错,如爪牙勾心斗角,滚滚的黄水向托克托方向决口,牧场草地顿成万里泽国。
沈自丹若有所思,低头看向妖剑春水。
他第一次遇到它和她,就是在黄河边上。
冥冥之中,春水仿佛和这条跨越时间,永远出现在这个民族歌谣和诗歌中的河流,紧紧相连。
他突然很想见到戈舒夜,他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告诉她,你看,春水就应当是我的;我费尽心机,背负骂名,违心杀人,就是为了这一刻。
如果春水还只是作为一把妖物被镇压在寺中,在一群江湖草莽手中,如何能够挥如此大的作用?
我尽了我的责任,阻挡了鞑子、保卫了我的家国,——你还有什么资格怨恨我?
我有才华,我有忠心,我比其他的人都更好。我比任何人都值得获得荣光、值得你的青睐。
我没有辜负你!
不知为何,他很想为自己争辩。
可这心中奔涌的呼喊,却也只能化作一声无人知晓其中之意的叹息。
“督军大人。”
韩偃提醒他。只见东边的土塬上起了烟尘,一匹黑马跟着放出去的斥候而归。
乌云连珠?
沈自丹的瞳孔略微放大,马上却是一个穿着靛青色袍子的高个子男人。
来人身轻如燕、跳下马来,长身玉立,行了一礼,诸卫士惊叹,原来那马上竟没有鞍鞯。
“后军都督府军医蓝迦楼,奉宣大总督蒋侯爷令而来。参见督军沈公公,副指挥使韩大人。蒋侯爷命我为二位带信,宣大敌军已退、危情已解。我军出大同追击百里,斩获颇多。”
他伸手交出通讯兵的腰牌信物和蒋琬的手书。不用揭开信封,就能看见里面的信纸上一个力透纸背的巨大的“胜”
字的痕迹。
骑在马上的卫士们爆出欢呼。
沈自丹虽不想喜怒形于色,但此刻内心也是喜不自胜,不禁慷慨道:“随行军将,马上无好酒,此时当举杯共饮!凡饮此杯者,皆加官一等,回京封爵赐金!”
勇士们就地以酒水干粮设宴,下马欢庆胜利,几个骑士随行携带了酒囊御寒,众人都目睹了沈自丹的才能,连韩偃也都不得不服。众人对他已经是钦佩之至,于是送到他手中。沈自丹拔开酒囊塞子,自己率先喝了一口,然后骑士们传递共饮。
众人欢呼的间隙,蓝迦楼也上前,从随身酒囊中为沈自丹倒了一杯:“蓝某敬督军大人。”
沈自丹很高兴,无所推辞,满饮此杯。
待到饮下去,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周围的世界仿佛瞬间浸入了水下,变得模糊。
“你是何人?蒙古的细作?——给我下毒?你不想活了吗?”
沈自丹乘着胜利之意、酒精之兴,自恃武功高强、灵力无人能挡,此刻并没有恐惧,他刷地一声拔出春水。
再杀一个人助助兴,对他来说仿佛也不算什么。(大哥你飘了)
“你的这场胜利,不会留在历史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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