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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啸南污蔑他盗取国外实验结果时,温遇旬把他叫来澄清的办公室。
这次的主角不是沈榆,他变成一个旁观者,温遇旬则代替他,西装革履,穿戴整齐,站在办公桌前,是个正在被人质问的角色。
“我没什么好解释的。”
温遇旬说。
“为了爱情要放弃前途吗?”
后来还有很长的一段争吵,沈榆在梦里的时候听着很刺耳,也很累,醒了就想不起多少,最后的记忆便是温遇旬苍白的嘴唇,从里面吐出的字句是:“我没错。”
潮湿的味道消失了,温遇旬关上了窗户,兜兜转转还在沈榆身边。
“你今天有什么安排?”
他问。
沈榆看着温遇旬,休息了一个晚上的缘故,加上刚运动完毕,嘴唇不是白的,刚喝过水,透着晶莹剔透的红润,眼镜没戴,眼睛比梦里更有光彩,在开了暖气的房间里,只穿了一件黑色的紧身运动短袖。
哪里都不一样。
但沈榆觉得,就算是现在让梦里的那些人现在就赶过来,再进行一次对温遇旬一模一样的质问,他的回答仍然像他们所说,倔强、态度差、不知好歹、永不回头。
——我没错。
“什么呆?”
半天没有回答,温遇旬又靠近了他一点,“冷吗?”
“不冷。”
沈榆说。
“今天去公司录音,”
沈榆报备道,“晚上回来。”
“嗯,我等你吃饭。”
沈榆脑袋里有非常多的、有关他在家等温遇旬回家吃饭的记忆备份,库存极其丰富,温遇旬在家里穿着常服,问他今天有什么打算,等他回家吃饭的画面少之又少,这样的温遇旬有点陌生,看着宜家宜室,透出一些平淡又安稳的、沉淀的幸福。
“怎么了?”
温遇旬问他,“为什么一直在走神?”
他是很担心的,为沈榆联系心理医生的想法从未消失。
然而不知道沈榆自己有在缓慢地自愈。
“没事,”
沈榆靠过来,兀自亲了一下温遇旬的嘴角,耳朵尖泛着不自然的红。
“我就是突然意识到,我好像特别特别爱你。”
因为实在无所事事,沈榆出门很早,到达公司录音室的时间比其他两个懒鬼早了两个小时。
“哇——”
夸张的叫声。宁以桥看到沈榆脚边的狗,包都没放就奔过来,“你什么时候养狗了啊?”
“昨天。”
所幸有它在,沈榆等待的两个小时没有很难捱,带着它在公司附近转了转,时间就流水一样地过去了,称得上有趣。
宁以桥不怕被舔一手口水,蹲下来与狗疯狂互动:“我家里也有一只,金毛,我和你说过的吧,下次我牵来让它们一起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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