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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时期,上流社会的文人,多以妇人之饰装扮。
注重化妆,还涂抹胭脂水粉,并一度成了时尚。这种风气,在两晋时期是最盛行的,也正是那个时候滋生了所谓的男宠。
上辈子当兵,秦长青看到那些面带桃花的男人,一个个比娘炮还娘炮,自然是嗤之以鼻。
尤其是,路过身边的几个男人,身上还带着一股子熏香的味道,更是让秦长青隐隐有些作呕。
你能想想一下,虎背熊腰的抠脚大汉,脑袋上插着花,脸上涂着水粉,是什么感念吗?
就好像现在社会,你出去嫖昌,然后箭在弦上,正准备啪啪啪的时候,突然现,对方是个带把儿的。
那感情才叫一个酸爽,简直是比曰了狗,还曰了狗。
秦长青一脸阳刚气,程处亮虎背熊腰,皮肤微微黑,三个人里面长得最帅的就是李长思。
可他们三个,在绣春楼里面,那就是粗俗不堪的乡野匹了。
三个人一进门,大堂里的老鸨子先招呼的就是那群娘娘腔,对秦长青三人爱答不理的。
李长思花很少踏足这些地方,程处亮倒是经常涉足。
有时候,他爹程咬金都带着他逛妓院。
老程从来不觉得带儿子逛窑子,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相反还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好好经历经历,成家之后再敢到这地方来,直接打断狗腿!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清河公主李德贤,已经被老李许配给了程处亮,老程就是想带儿子见见世面,将来做了驸马爷,以后这地方就不能来了。
就在三个人郁闷的时候,却从不远处传来一直很讥讽的笑声。
“呦,这不是程处亮吗?就你自己?你爹咋没带你逛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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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处亮,嫖资带够了吗?别人刷脸就行,你们几个粗汉,恐怕连窑姐都得给你们加价吧?”
“李长思,亏你还是未来的国公,居然和流氓为伍,也不嫌丢你爹李靖的脸面?”
听到楼上传来一阵讥讽,大厅里的人,顿时嘻嘻哈哈大笑起来。
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们,也都偷眼看了看程处亮等人,捂着嘴偷偷的笑了起来。
这三个人,虽然长得还可以,但是这打扮是在不敢恭维,简直和绣春楼格格不入一样。
寻声看过去,声音来自二楼的一间暖阁。
一名穿着粉红色罗裙的俏女子,正在里面忙活着倒酒。
里面横七竖八的斜靠着三个少年郎,喝的醉醺醺的,怀里搂着欢唱女子,时不时出一连串肆无忌惮的笑声。
在门口,站着一个人,穿着华丽,趾高气昂的,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程处亮看到之后立刻攥紧了拳头,“李崇义,上次算你跑得快,不然我一定打断你的狗腿!”
“打我?”
李崇义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你也配?要不是仗着部曲,小爷早把你的脑袋开瓢了。”
“垃圾!”
程处亮一口唾沫吐在地上,“别让老子逮到机会,不然打得你爹妈都不认识你!”
秦长青算是看出来了,程处亮不会骂人,估计骂了也是那种口吐芬芳,一招鲜的问候别人祖宗。
轻轻一拉程处亮,笑眯眯的看着李崇义,“处亮,我们是粗人不假。
可我们体力比别人强好几倍,犁地的时候自然也是时间比较长,嫖资多点也算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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