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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刻,郁结被白雪所洗涤。
小雪却阻碍不了想上班的太阳,阳光落在少年的脸庞上,应出那抹灿烂的笑。
玫瑰藤蔓编织成粗藤,勒上小黑熊的脖颈,南风站在后,扭着麻花玫瑰藤,一脚踩在小黑熊的脊梁上。
十分钟后,玫瑰乖巧的扭动、散开,匕首深深扎入不知是昏迷,还是死亡的小黑熊脖颈,划拉切开。
血液染上雪地,南风用香叶裹上小黑熊的脖颈,防止血腥味扩散,招来野兽围攻。
在这片了无人迹的森林里,南风活了一个多月,其中对上小黑熊的妈妈,被大黑熊呼啦一掌,失血过多再加森林气温太低,一命呜呼。
这不,重生过来的南风,见没有离开森林,更没有回到无脊之地,蹲了大黑熊七八天,总算找到计划,先杀了大黑熊那落单的娃娃。
踩着雪地走出半小时,站在早几日挖好的简单陷阱边,拆开香叶,将小黑熊圆滚滚的脑袋,丢进去。
“静候佳音。”
在他胸口划拉这么一下,南风表示自己超级记仇,等他抓到了,要尝一尝所谓的熊掌,究竟好不好吃。
问,崖边瞧见一个人,挂在树枝上昏死过去,救还是不救。
傍晚,篝火汹汹,南风烤着两只熊掌,肉香飘荡,但……咬上烫烫的一口,眉头顿时皱起。
不好吃,说好越是珍贵的食材,越适合简单的烹饪之法呢?
重新烤上一串蘑菇,少年手撑下巴,眼中不是跳动的烈火,而是一朵朵埋藏在白雪之下的玫瑰视角。
森林里没有虫族,却有很多野兽,老虎、野猪、豹子、熊、狼都还算是常见。
南风这段时间,甚至见到过比野猪要大上一圈,长着两颗脑袋披着鳞片的奇怪大野兽,一爪子能把野猪拍地碾死的那种。
防野兽不靠近,如此便好,比无脊之地安全不知好几。如此冰天雪地之地,倒也不需要防什么蛇啊、鼠啊、虫啊。
“你是谁?”
忍着浑身剧痛,男人从昏迷中醒来。
迷糊的视线中,是坐在篝火边的漂亮少年,那脸,比镇上有名的妓艺都要好看上不知几倍。
“有些伤药,自己上了,天亮便离开。”
南风将注意力回归,琥珀色的眸子,望向被自己救上崖的人。
浓眉大眼,皮实脸厚,瞧着,是个老实的中年汉子。
“我叫甫哲,多谢小兄弟救命之恩。若非小兄弟,我怕给摔个粉身碎骨。”
吃着没啥味道的熊掌,甫哲收起心思,将自己的故事详细一说。
他本是个七人小团队的佣兵,趁冰雪森林这几个月天气好,进来狩猎,却不想遇上狼群,死了五人,他与同伴逃跑时,坠崖是躲过了狼群,却不想那也是九死一生。
还好,运气不错,被人救了上来。
讲完,甫哲再次向南风道谢。
“佣兵?”
南风不在意救不救人,他更感兴趣的是佣兵一词。
他们来自五湖四海,生活里充满了不确定和危险,常常在黑暗中独自前行,挑战一个个未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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