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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雨停了下来,弦月闪出墨云,将月影斜挂在县衙的檐角,几片残破的窗纸在潮湿的夜风里簌簌作响。
县衙内,尸横遍地,一片狼藉,沈烈踩着青砖上蜿蜒的血迹,靴底发出黏腻的声响,刚要过仪门,他忽然驻足,半侧过脸看向身后。
程不换正搀着冯道,周身血痕累累,手臂上青筋暴起,另一只手正死死握着一把已经弯曲的铁尺。
“明府当心门槛。”
程不换见沈烈望过来,赶忙提醒了一句,声音像是绷紧的弓弦,继而又架了一下冯道,冯道恰在这时咳嗽起来,浑浊的咳嗽声在死寂的庭院里显得格外刺耳。
沈烈嘴角浮起一丝笑纹,月光恰好掠过他腰间错金螭纹的牛皮大带上,在斑驳的影壁投下扭曲的光斑。
“人性…”
沈烈暗叹了一声,跨过仪门来到公堂前,弯腰捡起一根断裂的锁链,铁锈带着水滴簌簌落在石阶上:“饿了三日的野狗,闻着肉香就忘了脖子上的绳套。”
利益就像堆在磨盘上的金豆子,金闪闪的光芒会照亮人心最深处的欲望,也会让那些被欲望操纵的人主动套上“驴夹板”
,蒙上眼睛,把磨盘转起来,以求能获得能够塑造金身的金粉。
不甘心就是欲望的一种表现形式。
沈烈看出冯道的不甘心,当时处于半死不活状态的毛璋也一定有不甘心,其实不止他俩,所有人都存在各种各样的不甘心,只是迫于相应的无可奈何,所以才会把不甘心熬成遗憾。
但在成为终生遗憾之前,只要发现机会,每个人还是有可能为自己的“不甘心”
搏一次。
故而,当沈烈释放诱饵,挑动起这些人的欲望后,县城里也就变成了现在的这种状况。
真要说起来,像这种操纵人心的路数并非有多高明,只是利用了人性的本能与丑陋,也只能说是名利迷人眼,欲望乱人心。
旋军城,杜府。
王固匆忙赶到时,卒长李护正躺在门馆内,床榻也正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声,当他听到王固的讲述,慌乱地赤着脚跳下地,刚烫过脚的铜盆被踢翻,里面的洗脚水洒了一地。
“当真?他真的杀了张权?”
李护攥住王固的前襟,王固蓑衣上的雨水正顺着他的指缝往下淌。
其实,李护并不是真的在意张权的死活,只是吃惊这个沈县令行事竟然毫无顾忌,更吃惊沈烈竟能带这么多兵里前来赴任,毕竟张权的反叛并不为杜延平知晓,等杜延平和卢元返城后,必然不会善罢甘休,免不了又会是一场血雨腥风。
烛火摇曳间,王固的面容在阴影里忽明忽暗:“这还能假?我就在当场,亲眼所见,尸首也被拖进衙门了,像拖死狗一样,血痕拖了半条街。”
王固的喉结滚动了两下,咽下一口唾沫。
他还记得乌杆长枪的枪头从张权的脖子抽离时,带出的鲜血在半空划出的弧线,竟比此时檐角的残月还要亮,他袖口还沾着褐色的血渍,像极了杜府影壁上剥落的漆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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