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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管今朝有酒今朝醉。
向来及时行乐的千岱兰,花了一下午时间来刷那张卡、买带回去给麦姐、张静星的礼物;她发现商场里还有书店,进去问了店员,买了一套外研社出的《新概念英语》,还有朗文英语词典。
她在北京又住了三天,听了不低于三十遍的《北京欢迎你》。
第一天早起去天安门广场看升旗,然后去逛国家博物馆、故宫,最后去景山公园看日落;
第二天去逛颐和园、圆明园,然后逛清华和北大。
第三天去爬长城——
“不到长城非好汉,”
千岱兰在酒店浴缸里泡着脚,一边小心翼翼地用针将脚趾上的水泡挑破,“但我是好女人,所以不一定非得爬长城。”
她还是穿着来时的运动鞋,adidasa的,一天走路步数太多,袜子磨得微微透明,脚趾和脚掌上也磨出了几个小水泡。
“我明天不爬长城了,”
千岱兰说,“麦姐,我明天晚上的车票,凌晨到家,下午就能去店里上班。”
最后一天了呢。
好不容易来这一趟,火车八小时,更不要说车票钱了,千岱兰掰着手指数——怎么也要玩够本吧?
路上处处可见的五星红旗,穿文化衫的志愿者,千岱兰隔着玻璃橱窗看着里面的福娃玩偶,五个一套,一套要200块呢。
好贵。
可就是比批发市场上的精致好看,连身上的北京奥运会五环标志都是刺绣的。
但是它要200块。
好看。
200块。
好看好看。
200块200块。
……
千岱兰趴在玻璃窗前,眼巴巴地看了十分钟,心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北京了,她用力捏捏牛仔马裤里的钱包,终于狠下心,进了店。
五只小玩偶装在漂亮的大袋子里递来,售货员用轻松的语气说“欢迎下次光临”
。
千岱兰没由来地想,可能不会再有“下次光临”
了。
但这次光临是很快乐的。
和叶熙京的最后一次见面,她将叶洗砚给她的卡还给了叶熙京。
“我花了六百二十七块,”
千岱兰说,“剩下的还是还给你哥吧。”
叶熙京说:“我哥送你了,你就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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