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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第1页)

这里是一个浪漫的地方,曾有一部电影让这书店风靡全球,现在外间已经成为过往游客观光打卡的地方,温书在二楼隔着玻璃看下去,能看见肤色,发色,五官,着装不同的人,在拍照在展示自己,他们的笑容总是很阳光,与这总是阴雨缠绵的天气截然不同。

温书很爱看他们笑,仿佛那笑容也能将自己的心填满。

半日阅读,书翻了不过几十页,桌上的小纸条倒收了一把,彩色的便利贴上写满的联系方式,温书歉疚,一个也没带走。

出了书店她会在最近的广场边看街头艺人表演,这里通常卧虎藏龙,无论是多么不起眼的人都有可能带来精妙绝伦的表演。

看到一半,温书手机收到短信,是文森特教授发来的入学通知,伦敦大学学院,去学习油画。

犹豫了会,温书没立刻回复,而是又回家等了两天,终于九月初至时她收到了UCL的offer,这是温书自己投递的申请。

那天为表庆祝,温书去楼下糖果店买了一串冰镇山楂的糖葫芦,然后又去旁边的pub喝了一杯加威士忌的鸡尾酒。

回家时已经有醉意,偏偏灵感大发,搬了画架坐阳台的椅子上就开始没什么章法的画画。

画着画着睡着了,凌晨两三点又被冷醒,往街上一瞧,昏黄路灯下隐隐约约站了个人,穿着一件咖啡色风衣,瘦瘦高高的青年。

那时温书没多想,打了个呵欠,缩着脖子带着满手的墨就回卧室去睡觉了。

她那时没有察觉,很久以后听他谈起,才知道那是自己和谈谷的第一次见面。

九月初,温书带着offer去UCL报道,进入艺术学院学习各种画画基础,带他们的教授是个幽默风趣又浪漫的男人,年过半百,头发已经花白,他会根据每个学生擅长的的风格推荐他们所学的专业,并分配相应的导师。

第一周的课业就不轻松,教授布置了一个课题,题目很简单,但要把课题做出彩却很难。

题目就是我眼中的伦敦。

来这个城市不足两个月,温书对此不甚了解,想自己摸索着做课题,同班的同学有的选址在西区的富人区,那里有良好的治安和干净整洁的街道,豪车随处可见,这里用作宣传片该会有很好的效果,他们邀请温书一起,她委婉拒绝了。

自己在家琢磨两三天,温书决定从最底层着手,在网上找了圈攻略,最后把画作取景地定在了科芬园。

辗转半小时,搭乘地铁过去,她每次都在那个有着“特色集市”

之称的园里待上三四个小时,她用这些时间全来观察来来往往的人。

这里是普通人常来的地方,热闹绚烂,鱼龙混杂,常有好事青年聚集在一起抽烟。白人基因里似乎总带着高大和凶猛的影子,连牵着狗买菜路过的中年男人也是壮实的。

坐在路边长凳上,温书裹着针织衫,皮肤很白,嘴唇红润,眼睛大而亮,她安静地观察一切,不发一言,像一个漂亮的瓷娃娃。

坐了二十多分钟,起风了,天有下雨的迹象。

温书弯腰翻怀里的挎包,想找把伞出来,低下头那瞬间,听见一道轻佻的口哨声。

随后是一句下流的荤话,接着一个穿着无袖体恤的黄发男人跑过来,一把抢走她手中的包。

温书站起来想追,随后被另一道蛮力冲撞,又被按坐在椅子上,后背撞到硬处磕得生疼,她眼睁睁看着那抢她包的男人跑过喷泉,要消失在纵横交错的街道上。

那一刹那,脑海里空白一片,无措感蔓延,她下意识地用中文喊了句,“抓小偷!”

只可惜,人潮熙攘,没人能听懂,他们困惑地看着她。

温书不得已忍着痛往前追,跑了十几米远,却突然看见一个个子瘦高的男青年从前面拐角出来,身高腿长的往前跑,追着那小偷,最后借着旁边路灯用力,直接跳起来一脚踢倒了那抢她东西的小偷。

小偷脸朝地被被那人一脚踩着,压制住,反抗不得。

男人穿着咖啡色衬衫,左手食指上有一枚装饰的宽戒,银色的,更衬得指骨修长。他非常冷静地对附近的人用英语交流,并以最快速度联系了最近的治安警察。

而那浅绿色的挎包落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一个粉色的姨妈巾也夹杂在其中。

温书脸羞得通红,耳朵发烫,她走上前去,想赶紧先捡起地上东西再说。

却被那男人抢先一步,他弯腰,长指捡起口红,充电器,钱包,充电宝塞进包里,最后碰到那粉色的卫生巾时肉眼可见的停滞了一秒,下一秒,他若无其事地一并捡起放进包里,擦了擦包上的泥,弄干净后,他递到温书面前。

“你的东西。”

声音好听,清朗温和。

抓过来包,温书抬头正撞进他一双琥珀色的眸子里,单眼皮,眼睛很漂亮,里面折射着光点,像晚星。

愣了下,温书开口说了一句:“谢谢你。”

“第一次来这里?”

男人问她,嗓音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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