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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强盗队伍出了秦州城,向南而去。
虽然看着一点儿也不像,但确实是强盗。他们目标明确——抢马。
先锋由五十多名老兵组成,都是秦凤军各个营头中的好手。
尽管李师中才是秦凤路最高军事长官,兵马调动都要过他的手,但那只针对大规模、成建制的调动。而且,老李现在的权威严重受损。
这五十多人随随便便请个假就出来了。何况,这次带队的“主帅”
还是王厚。
王韶在秦凤军中威信很高。
唃厮啰末年,控制力迅衰减,青唐陷入内乱,各部相互攻伐,战火波及秦凤路。正在陕西各路游历的王韶挺身而出,“带领”
秦凤军四处出击,皆胜。威名远播。
威名大到什么程度呢?盘踞在兰州一带的禹藏花麻当时本是青唐一部,也想趁乱大捞一笔,壮大实力。结果被王韶吓得直接投了西夏。
现在王韶那个义薄云天、平易近人的次子组织了一次财之旅,大家自然踊跃报名。身手不够好的都选不上。
中军是勋贵子弟和他们从汴梁带来的随从兼保镖。
末尾压阵的,是王大卫。
虽然现在显得有些孤单,但是王大卫相信很快就会有人来陪他。因为“主帅”
王厚下令这次行动要按照标准的行军模式进行——有马不让骑,得拉着走。
骑兵长距离行军还真就这样,至少大宋骑兵是这样的。
战马的体力是骑兵最宝贵的战斗力,能决定生死的,远比人的体力重要得多。而且,马的耐力其实远逊于人。
骑兵的机动性准确的说叫战术机动性,在战略机动性上反而不如步兵。
整支队伍全体步行。虽然战马数量比人多一倍以上,这个保有量可以堪比西夏精锐铁鹞子。但目前看,都是负担。
王大卫就聪明多了,除了阿黄,他只带了五头毛驴,这小畜生比马好用。
前锋军中的老兵也都人人有马,不过不是他们自己的。
有些人的上官好说话,允许他们带军马出来。当然,财后回去的“孝敬”
也得多给一份儿;有些人则没这么好命,长官相对死板,不过也都由勋贵子弟给他们补上。
王舜臣和王昇却有自己的马,还都是好马。
居然是王厚送的。前几天他俩陪着去俞龙珂部买马,王厚大方了一回,送了他俩每人一匹好马。这货居然有钱?再一打听,花的是他王大卫的钱,用未来的羊毛制品赊的。
我靠!这混蛋的乾坤大挪移越来越出神入化了,简直防不胜防啊!
不过,那是我大侄女的钱啊!不是我的。
叫来王厚,说明情况。
王厚满脸诧异“不对啊!按照你的规矩,不是你跟张小娘子一人一半儿吗?”
王大卫“那是我大侄女!能一样吗?”
先来一小瓶恶魔精华易夏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摊位上取出一小瓶可乐倒进眼前的坩埚里。在旁边固定的手机屏幕上刷出的诸如未曾设想的道路离大谱之类的弹幕后。易夏又添加了唤为格罗姆之血的植物。当然,弹幕有人称它在本土使用频率更高的称呼椿芽。而随着植物的落入,坩埚里的液体仿佛加了特效一般。由原来泛着不明气泡的黑色液体,逐渐渲染出一片令人悚然的幽绿是色素,他在里面加了色素!比苦瓜汁似乎更有食欲的样子?那么古尔丹,代价是什么呢?弹幕开始疯狂窜动,但易夏已经咕了。他惬意地躺在自己的躺椅上,看着外面形形色色的路人。阳光明媚,空气里弥漫着某种香甜的味道。是奶茶?还是大白腿?易夏眯了眯眼,头顶的太阳圆圆地像一个充满诱惑的大饼。这个可吃不得易夏下意识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那里似乎还残留着某颗恒星的残渣这,是属于一个巫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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