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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扬州瑾轩忆旧事,谈私盐贾琏无间道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清丽如许的江南风光自然要比京都多了几分娇俏明媚。漫步行走在风和日丽的扬州小道上,随处可见水乡清婉秀丽之风情。处处粉墙青瓦,杨柳依依。就连空气中都弥漫出一股子婀娜柔媚之意。
赖瑾和沈轩并肩行走在人群之中。听着地方百姓用一种说不出韵味的吴侬软语扬声叫卖。饶是他们听不明白大家在叫喊什么,也依旧沉浸在这种轻柔当中。
语调清婉,景色明媚。
这便是扬州的魅力,这便是江南的诗意。
与京都的杨柳轻抚不同,三四月间的扬州,正是琼花盛开的时候。朵朵琼花大如玉盘,由八朵玉瓣小花簇拥着花蕊,微风吹过,散发出丝丝清香。
赖瑾看着满目花团,闻着满鼻花香,不由得开口笑道:“古人说烟花三月下扬州,果然这景色与北方多有不同。青瓦粉墙环护于杨柳岸,街巷阡陌,水绕城池,倒是别有一番风情。古人诚不我欺。”
赖瑾略微赞叹的站在这千百年前的古城池发了一通感慨。转过头去,看着时不时用手挥舞在眼前扇风,眉毛鼻子都皱的紧紧的沈轩,摇头说道:“瞧你这愁眉苦脸的样子,同我出来很委屈你吗?”
沈轩闷闷的摇了摇头,直白的说道:“不是你的缘故。只是这花香我闻着鼻子发痒。”
赖瑾哑然失笑,看着街道两旁怒放而开的簇簇琼花,开口说道:“可见你果然不是个懂得诗情画意的性子。这朵朵琼花竞相而开,倘或是落在其他文人骚客的眼中,兴许又是一篇极好的文章或诗赋。到了你这里,竟然只落了个花香刺鼻,颇为嫌弃。”
说罢,装模作样的捶胸顿首,摇头叹道:“我真为这琼花一大哭。”
沈轩听了赖瑾的话,眼眸深处略过一抹黯然失落。沉吟半日,讪讪说道:“我是个蛮夫粗人,只晓得带兵打仗,杀敌报国。根本不懂得诗词歌赋,也不懂得音律风雅。你和我在一起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赖瑾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开口说道:“跟你说话,某种程度上确实有些对牛弹琴。”
看着沈轩瞬间黯淡的面容,赖瑾莞尔一笑,继续说道:“不过这样才好。因为你听不懂我吟诗作对,所以更能显出我的博学多才嘛!这年头,倘或你不知道点儿别人不懂的学问,也没脸说自己是文人墨客了!”
沈轩看着赖瑾沾沾自喜的模样,挠了挠脑袋,狐疑说道:“可是你前儿还和我说,圣上喜好朴实干练的文章。还说吟诗作赋撰写策论最好的成就便如白居易写诗一般,连路旁老妪都能听得懂。怎么今日又变了?”
赖瑾脸色一黑,恶狠狠的瞪了沈轩一眼,口内嘀咕道:“真是没有幽默感。”
沈轩有点听不懂何为“幽默感”
,憨憨的挠了挠脑袋,半日没有说话。赖瑾看他呆愣愣的模样,忍不住上前又是一阵捶打。沈轩只晓得憨憨傻笑,也不答言。
两人略沉默的往前走。虽然无人开口,但气氛却越发融洽默契,丝毫没有尴尬隔阂。时光就仿佛转瞬间又回到了十几年前的京城小道,两个人也是这么并肩走着。时不时看看街道两旁的货物摊子,间或买点子吃食果腹,然后兜兜转转就能玩儿上一整天。回家之后赖家众人自然是好一顿问对担忧,然后给赖瑾做了好多好吃的哄着他。赖尚荣则晚上将人提拉到劝学斋里讲解诗书。夜风习习,气氛宁谧安好。
而沈轩就没这么好命,回去之后兴许就要做工做到天亮,或者管事还要抽出空来教训一顿。第二日又是一身的遍体鳞伤,不过沈轩永远甘之如饴。
只是后来被赖瑾知道了他的身世,赖瑾便再也不拉着他去街上闲逛。只是每日嘱咐家人在厨房多留出一碗饭,到时辰便在后角门等着。有时沈轩会偷偷跑出来吃饭,有时却只能在御史府里做工,根本抽不出空来。也只能让赖瑾白等一场。
后来日渐长大的沈轩便学会了从权机变。他会掏钱贿赂管事让他出来。沈轩一个月的工钱只有三百文,到了后来几乎全部用来打点那管事,为的只是每日吃饭间能见赖瑾一面。只是这样的琐事,赖瑾从来不知道。这位虽然也是奴仆出身,但自小养尊处优的异世孤魂完全没想到所谓的封建主权能够残忍到如斯境地,甚至在刚刚穿越来的那些年,他一直以为大家族的奴才都像荣国府的奴才那般,行事作风几乎和主子一样的体面。哪怕是他们那样的人家,府里头的奴才也都各个能吃饱穿暖,赖家上下由己度人,虽然不会向荣宁二府的主子那边纵容仆下,但也供人吃饱穿暖,不会苛责下人。
所以赖瑾最开始的时候认为哪怕沈轩在主人家里不得意,也不会连饭都吃不饱。后来知道沈二竟然吃不饱饭,便叫人来自己家吃。只觉得御史府同赖家只隔了一条街,沈轩趁人不注意出来吃饭的空儿也是有的。沈二主人不给饭吃,见他们家给了饭,沈轩吃饱回去更能干活儿,想必就不会多说什么。所以赖瑾会日日端着饭菜在后角门上等,哪怕沈轩不会来。赖瑾也想着万一他来了,万一他肚子空空的主家又不给吃饭,自己也不再这里等着,那沈轩该怎么办?
所以日复一日的等待,到后来便成了习惯。
沈轩从来不会告诉赖瑾自己过得有多么不好,唯有一次赖瑾等得无聊去御史府找人,却碰见府里的管事正狠狠打他,当时沈轩也不过七八岁的年纪,小小的身子枯瘦如柴。那仿佛比他大腿还粗的棍子一下一下打在身上,那惨烈的场面让赖瑾只看着都觉得疼。
所以当时冲动至极的赖家立刻发动全家去找那御史夫人理论。甚至想要以荣府的势力逼迫御史夫人将沈轩的卖身契给了自己。只是最终也没能成真。最终沈轩依旧是被逼逃离,在西北卖命这么多年,方才有今日的成就。
赖瑾回忆到这里,感慨万千的叹了口气。伸手拉着沈轩的手边走边说道:“你今日想吃什么,我请你吃顿好的。咱们吃得饱饱的,然后再接着逛。自此以后,我们再也不会饿着肚子。”
沈轩闻言,立刻明白赖瑾心中所想。当下开口说道:“你吃什么,我跟着就是。我不挑食。”
顿了顿,又道:“今日让我请你吃饭罢。这么多年,我都没请你吃过东西。”
因为从第一次见面,沈轩便一直处于弱势的地位。他自下生这么多年,没人对他好,没人肯在意他。唯有赖瑾,小小的包子趾高气扬的站在自己跟前,个头比自己要小很多,却总是老母鸡似的护着自己。不让别人欺负自己。从那时起沈轩就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将赖瑾牢牢护住。因为这世上也唯有这一个人才真正在乎他过的好不好。
而如今,他总算是有了这个能力。
想到这里,沈轩脚下步子一慢,落在赖瑾身后。看着已经风神俊秀的少年郎依旧如儿时那般好奇心旺盛,路过每个摊子的时候都要伸长脖子瞧瞧那摊子上卖的是什么。和煦明媚的日光落在他的身上,形成一道道光晕,就连地上的剪影看上去都是那么温暖。沈轩负手站在当地,呆呆的看着。
赖瑾回过头来,皱眉说道:“想到吃什么了?”
沈轩回过神来,下意识摇了摇头。赖瑾却已经在四处打量着酒肆,然后挑了一个三层高,看起来还不错的“太白楼”
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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