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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一个晚上,我被迫的接受了奕啸的倾诉,尽管这种形式无论是我还是他都是多么的不希望,但我还是了解到好多我以前不知道的事情,以及那些陌生的情感。
奕啸,折翼的天使……
曾经,你是那么自由的飞翔……
自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
记忆中,仿佛永远有老的,少的,男的,女的,对我露出笑脸,他们喜欢看我的笑,喜欢看我任性,喜欢看我在田间奔跑着,后面乌拉拉飞着一个大大的风筝。
小时候最喜欢就是放风筝,那时候天津还不象现在这么大,只要骑30分钟的车,我就可以将自己拥入无边的绿地中。我跑着,笑着,叫着,将快乐洒了一天一地。
后来渐渐的大了,渐渐的不再有充足的时间去玩这个完全自由的游戏。天津一直在发展,城区越来越大,30分钟的车程变成了45分钟,后来要一个多小时……当我骑着车来到田间,常常做的也不过是默默的注视,那些赤着脚欢快跑着的记忆,也不再属于我这样渐渐成熟的大男孩了。
除了喜欢放风筝,另一件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玩游戏。我和男生女生都能玩。和男生就玩官匪追赶,跟女生玩就是过家家。其实我更加喜欢玩过家家――那种小医生的游戏。给自己的玩具娃娃打针,吃药,在游戏中我是那样快乐的感受着知识的权威,以至于在无数的梦里,我都是雪白的大衣,每一句话都引出无数敬佩的目光。我享受着重视,我希望被重视。我希望人们的目光都永远的留在我的身侧。
事实上就这一点来说我是成功的。如果说小时候我还调皮还捣蛋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仅仅靠着小聪明来博得大家的喜爱,那么逐渐长大的我也逐渐的蜕变成一个开朗帅气的大男孩。一开始我并没有体会到这种改变,我的记忆里还是过家家的小小医生,会为假设中的伤痛悄悄的落泪。后来一个一直玩到大的女生,也就是当年的小护士突然会在我的注视中通红着脸跑开,我突然注意到我们开始长大了,陌生的情绪在心中激昂着,喧嚣着要跑出来。
我开始注意镜子中的我,注意到镜子中那个总是灰头土脸的小男孩突然有了白天鹅一般优雅的颈项,脸上稚嫩羞涩的表情,慢慢的蜕变成一片自信,光彩,和锐气。
我很傲。我从来都没有否认过。
只不过我的傲气总在微笑的背后,星星点点的闪着它锐利的光芒。因为傲,我从来都不服输,曾经在初中的时候,因为班上来了一些转校生,我年纪第一的地位突然就失去了。我不服气,我十分的不服气,然后就是努力的学习,洗脚的时候都在计算我什么时候能把他们远远的甩在身后,事实上我只花了两个月,两个月后我又高高在上了。我承认我为此而快乐着。为我的聪明,为我的努力,为我的付出就会有回报。
那个时候真的是天真,以为付出就会有回报――后来我才知道不是每一个付出都会有回报的。
我学习打篮球也是傲的表现形式。那时候男生们突然疯了一般都去打篮球,虽然我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喜欢温柔平和的过家家,但我知道人的行为并不是完全自由。我开始学习打球,并比所有的人刻苦。我会在每一个下午都花1个小时去练球,在周六,周日的早晨花更多的时间去协调我的动作。很快我的努力就见到了效果,我是班上打得最好的,也是全校数一数二的选手。别人在夸耀我体能好、协调性强、有天赋的时候,并不知道我的篮球上,有多少汗水打湿的痕迹。
成绩好、体育好、相貌好……我不知道我有什么理由可以去阻止别人喜欢我。
我很小就知道喜欢是怎么一回事。不是我比较早熟,而是太多暧昧的目光过早的包围了我。比如之前我提过的那个小女生,我青梅竹马的好友,她会不自禁的在我的笑容里陷落,痴痴的目光找不到自己心的轨迹。然而,她只是一个让我去注意自己外表的原因,却不是第一个向我示好的人,甚至在我小学的时候,就有初中的女生,在我的书包里偷偷的塞彩色的信纸了……
这一切不过是我更加骄傲的资本。我不喜欢她们,但我喜欢她们喜欢我。我在所有人的中间温柔的笑着,用我绝对完美的笑容来展示我的绝对自信。
我以前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简单、专一、快乐,幸福总是漫溢的像潮水。
事实上是:幸福太多的时候,人往往感觉不到幸福。
那个时候我也是这样的感觉。我渐渐觉得孤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孤独,身为班长、篮球队长、年级成绩第一光环中的我,身边不会缺少卫星的转动。但我的内心仍然感到不满足,没有人能在我心中留下更多的位子。
然后我就碰到了小云。小云也是转校生,自从我们认识,我们就是天生的敌人,她的成绩真好,好到我无法估计我什么时候才能彻底的打败她。她同时也长的很美,美到她对所有的人都不屑一顾,这种骄傲使她失去了很多的朋友,也赢来了更多的敬畏。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她冰冷美丽的目光只因为我而狂热,那种征服的感觉一定是前所未有的快乐。
然而小云并不是那么容易被俘虏的。我天天摆着童叟无欺的笑容,故意待她和待别人完全一样,甚至有时候会为了另一个女生故意去得罪她。而另一方面,我努力的学习着,我知道要降服这只高傲的天鹅,必然是用更多的心血和心思。
因为有了目标,我的生活也就五光十色的丰富了起来。
现在想想,我还是没有后悔。如果那时候我没有追求小云,我大概就永远不会去体会恋爱的快乐,也就永远不会体会那种追逐的快乐。尽管――这个故事开篇很好,结尾却是如此的马虎草率。
在我的不懈努力中,小云看着我的目光终于有了一点松动。后来我们调换了位子,我和她的距离到了可以在上课交流的程度。我依然保持着我干干净净的笑容,然后我就看着小云寒冰一样的目光渐渐的融化在我温暖的笑意中。
小云成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最后的一个。
高中是不允许谈恋爱的,哪怕是一个苗头或者是捕风捉影的事,也往往能造成轩然大波让人苦不堪言。但什么能够阻止少年少女们火热的灵魂呢?我和小云仿佛是偷腥的猫一般,在寂静的草地上,在无人的树林里,在暖暖的图书馆里,一眸,一笑,交换着彼此的依恋。年轻的心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快乐着,没有负担,没有势利,单纯的因为喜欢而开心,因为生气而吵架。手牵着手跑在雨中,身后相信荡漾的,依然是一片清澈的笑声――无边无际。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真的是小云做我的妻子,我应该没有什么遗憾的。
性,这个东西,对于年轻的心来说,永远是一块美好的,神秘的,不可触摸的圣地。人总会有最原始的欲望,希望去理解它真正的寓意。我和小云也一样,因为我们相信自己是真心相爱的,所以我们在情动的时候并没有经过太多的挣扎就接受了情绪原始的率动。那是我和她的第一次,也是我们各自的第一次,虽然整个过程是不圆满的,彼此都不觉得是一次真正成功的体验。但我们还是虔诚的感恩着,感恩有这样的机会让心灵靠的如此的近,近到彼此的心跳听的是如此的清晰,并逐渐的同步起来,融为一体。
简介关于快穿骗子的修罗场林芙是个骗子,被系统拉进一个个书衍世界里世界一林芙为了躲避惩罚虔诚祷告,说出的甜言蜜语皆是不过心的谎言,但光明神却听见了。祂注视她,爱她,为她的一句喜欢堕落。银白的长化作如夜墨色,黑神只将林芙带回神殿,迫不及待地要和他心爱的妻子度过美好的新婚之夜。林芙当即拍开他握住她脚踝的手,在脑海里扒拉系统‘统!快带我走啊!’但接下来两个杀人狂为她提刀互砍墓中僵尸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蹦跶皇权争夺的胜利者欲把她禁锢在龙椅上,守着她一路斗到现在的大太监却强硬的要新帝自重全息游戏里的几位大神逼问究竟谁才是她的好哥哥他们对她一见钟情,而后愈渐沉沦,予取予求他们把心交到她手上攥着,只盼能待在她身边,并悄悄地…妄图她的爱。就连只懂暴力的战斗狂,刚开始放狠话要把她打趴到地上爬都爬不起来,后来却跪着求她坚持住,活下去。可是我好像,真的快死了。那我就陪你一起死。坚定的殉情,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场浪漫。在林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些书衍世界时听系统的,随便玩随便嗨,任务完成就拜拜!进入二周目后—林芙#&%&*s系统你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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