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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时间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的下午十二点二十八分,我在书桌前写下这篇后记。距离我把《蓝与白》这本书写完已经一个星期了。我刻意没有在把这本书写完的当下立马写后记的原因是我想让自己汹涌澎湃的心沉淀一下。我想用七天的时间将自己从创作者的角色中抽离。我前前后后花了将近二十天的时间在创作这本书。我平日得去tel上班,只有週末才有时间写作。一开始只是一个念头,想说可以记录一下自己过去这八年的生命轨跡,没想到一写下去就写出了一本书。在平日,我是一个听命于人的小员工;在假日,我是自己创作世界里的帝王。平日要把自己身为帝王的暴烈收敛;假日要将自己身为小员工的卑微隐藏。人本来就应该要是这样时时刻刻都处于分裂的状态吗?在创作这本小说的过程里,我不断地往回看,不断地挖掘隐藏在大脑内记忆体深处的停格画面。这些停格画面好像来自于不同的生命,它们并不是一个连续体。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怀疑这真的是我经歷过的事吗?我的生命如此荒谬。然而,生命的本质说不定就是荒谬的。我在创作的时候,并没有去想这本书到底是要给谁看的。当一本书有目的性时,那它大概就有所侷限了吧!这是我的人生,我只是想将它不落褒贬地去记录下来而已。仅是如此。其实写作真的很像是在做爱,每当好句子出来的时候就是一次高潮。然而,当高潮结束后一想到范宽、达文西或米开朗基罗又是无尽的失落与沮丧。他们真的是一座又一座大山一样的存在。人本来就应该要是这样时时刻刻都处于分裂的状态吗?高潮后的快乐和失落与沮丧后的快乐其实是同一种快乐。因为我自己知道我不会是范宽,我也不会是达文西,我更不会是米开朗基罗。我就是我。我一定有一个特质是别人所没有的。将这个特质灌注到我的创作中,这就会是一个好的创作。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也像是给了自己一次与自己和解的机会。在这条路上,我随时都有可能动摇,我随时都有可能放弃。在这条路上,有许许多多的时刻我都在想自己是不是走错了路。但回头看,过去的这些点居然能连成一条离奇却动人的曲线。如果我能回到过去,我会对自己说:「别怕,一切都会没事的。」除了与自己和解,还有自省,诚实地去面对自己的善、自己的恶、自己的高贵与自己的卑贱。当我嘲笑别人的可笑与偽善时,我自己的身上其实也具有可笑与偽善。藉由写作,我知道自己的身上拥有所有往上昇华的质素,也同时具有所有往下沉沦的慾望。透过写作,我也学会在狂喜后谦卑。如果当时a没有看到我的履歷,如果当时a觉得我很奇怪而不是特别的话,就不会有这本书的產生。如果我当时在第一次抽工作签证时就抽中的话,就不会有这本书的產生。如果我当时没有勇气去面对我身体的缺陷的话,就不会有这本书的產生。如果我不是生在一个有资源的家庭的话,就不会有这本书的產生。如果当时lisa觉得我很特别而不是奇怪的话,就不会有这本书的產生。有太多太多的如果来成就这个作品,也有太多太多的非如果来成就这个作品。世间上就是有那么多的不可思议。在这些不可思议面前,我只能谦卑。
我有时在想,会不会「如何在二十一世纪当个『亻』?」这个问题的解答就是要我们能够勇敢地去面对自己的本质,然后用自己的一生将这些独一无二的本质实践在自己的生命里呢?然而,又有几个人敢把自己摔碎后重组?毕竟,失去所带来的痛永远比得到所带来的快乐深刻的多。即便知道摔碎后重组的可能性才是最大的,但光是想到会失去现在所拥有的就足以让人心生却步。如果不敢把自己摔碎有差吗?当然没差。我没有资格去要求任何一个人把自己摔碎。每个人都能用其自由意识去选择自己的生命样态。我们都是自由的。如果一个人选择很安稳地去把自己放置在伦理体系中,活过这一辈子,当然也是极好的。但如果你是想把自己摔碎后重组的那一个人,我必须老实跟你说:「你的生命将会很孤独,你的生命将会很苦。」然而,你的生命将散发出的光芒也会特别动人与耀眼。本来「创造力」和「伦理」就不是能够同时并存的本质。每一个决定把自己摔碎后重组的人都必须把自己当成是作品一样在创作。我们都是作品,我们都是一件件属于二十一世纪的作品。一件作品要能够动人必须是其创作者自己与自己的独白。我们不能奢求别人看懂这件作品,通常好的创作都是不合时宜的。我们必须忍受孤独,我们必须承受不被别人了解的苦,我们必须接纳别人说我们的「怪」。然而,我们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知道,这件独一无二的作品才是一个完整的自己。
简介关于饥荒文明重启全民穿越新世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成为了主旋律,文明被抛弃,秩序被摧毁在这个吃人的世界,稍有懈怠就会死亡在这个公平的世界无论是谁都可以成为强者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出身寒微,未必不能成为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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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最美的相遇莫过于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的一刹那,始如初见般的相伴相依何尝不是人生中的一大幸事。也许冥冥中的天意也希望所有的故事皆圆满,不论最终的结果如何,都要学会坦然面对。陈世里固执的思想,楚香玉直率的性格,注定会是一场战火纷飞的青春岁月。故事的帷幕缓缓拉开,就让你我一同走进那似曾相识的画面中吧。...
他的娘亲信佛,告诉他休伤物命,可是,他发现杀死日本鬼子就是给更多的中国人放生,于是他走上了抗日征程。他从北方大山而来,一路厮杀,灭追敌于长城之巅,携伪满洲国皇帝玉玺千里入京他是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旁听生他在南京保卫战中浴血突围,在滚滚长江中炸了鬼子的汽艇血战台儿庄,无意中担当了扑火队员的竟是他这个后勤运输兵他亲民却不喜党派之争,他,霍小山,就是为抗日所生!这是一个看了好多年书的老书虫的作品,最神最吸引人最铁血最现实抑或最搞笑的吗?是,也都不是,我要写一部用老书虫的眼光看来最好看的抗日小说,这就是这部作品的自我定位。本书系非主流非穿越类小说,欢迎书友提供相关史实QQ群514605904...
古代言情宫斗宅斗王妃女强扮猪吃虎腹黑重生复仇顾兮薇大婚当日遭遇土匪。夫君陆启元为了救她,引开土匪跳入悬崖。三个月后,夫君陆启元带着一个农女回来,说是被她所救。此时,农女怀有三个月身孕。为了感念恩人,也为了恩人的孩子成为嫡子,顾兮薇自请为妾。心甘情愿的花光万贯陪嫁,为陆启元打理侯府。为了培养农女生下来的嫡子,她用尽娘家的资源人脉。将原本衰败的侯府恢复鼎盛。操劳多年,她终于顶不住,早早亡故。临死之前,她得知真相。这一切都是陆启元的算计,土匪是他请的,农女是他相恋多年的表妹,他们一家都趴在她身上吸血。愤恨至极,顾兮薇吐血而亡。再一睁眼,她重生了,重生在她被土匪凌辱后被陆家人救回来的时候。这一次,她要让害她的人血债血偿!...
军嫂又娇又勇,军官老公用命宠讲述了姜灵和谢景临的故事。姜灵,一位能干的女主角,穿越到一个年代文中成为了病弱的女配角。面临后妈和亲爹的逼迫,她机智地搬空全家,迅下乡。在红星大队,她遇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知青,引了村里人的议论。此时,村里最杰出的军官谢景临返乡,他母亲叮嘱他留意新来的知青,认为其中一个看起来有福气,适合当老婆。然而,在谢景临目睹姜灵三拳打死一头野猪后,他的心跳加,意识到姜灵才是真正有福气的人。最终,姜灵与谢景临走到一起,打破了人们的谣言和误解,展现出她的真实魅力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