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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一次我决定相信直觉。
其实是因为不相信我也没其他办法==。
之前我和斯潘塞从草地上醒来的时候,时间还在早上,晨光温柔,天气晴朗,太阳斜挂在天空之中,在这种环境下,也感觉不到旁边冰雪之地的寒冷,可谓是非常舒适了。
但是等到日头渐渐升起来后,我和斯潘塞现不能再在草地上呆了。
越接近正午,这里太阳的光线就越热辣,虽然我和斯潘塞两个自小在拉斯维加斯长大,周围都是沙漠和戈壁,阳光也非常烈。但是这里阳光的热辣显然和拉斯维加斯完全不同。
在陌生又不安全的环境下,如果不好好保护自己再中暑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我们必须离开。
在选择去森林还是去雪地时,斯潘塞注意到了一个问题。
一个非常容易忽略掉的问题。
我们的衣物。
我们两个进行的这场奇妙之旅,其实是在宿舍睡觉的那段时间内生。因为刚刚赶完了期末论文,都有些累,晚上我们睡得都挺沉的。
如果是像马克·吐温《一个在亚瑟王廷的康州美国人》中的主人公那样的话,我们两个可不该穿着昨天——大概是昨天——的日常服饰,而应该是晚间的衣服才对。
但实际上,斯潘塞没有穿着睡衣,而我也没有只穿着一件三角裤。
裸睡对身体好,但斯潘塞死活不肯听我的劝,非要裹着他那一身严严实实的睡衣。
虽然是斯潘塞提到了这点异常之处,可很快他就自己安慰自己,不要继续去纠结这些细枝末节了。毕竟连穿梭时空这种不科学的事情都生了,其他小细节算什么。
噗,碎碎念的样子有些可爱。
我好久都没见过他这种样子了。
颇是怀念。
最后我们还是进入了森林。
不过这座森林植被茂密,面积广袤,我和斯潘塞并不敢深入,所以最后我们两个选择沿着海岸线边缘上的森林行走。
冒险在这种陌生地界上行走,主要是想试试看能不能看到船只,或者是遇到河流。毕竟很多河流入海口都会有人烟,找到人群才是我们现阶段最重要的事情。
先不管我们如今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有一些属于真理的规律总是不会变得。比如水往低处流汇聚进入海洋,生物最佳聚居点会挑选富饶、温暖、安全的平原地区,方便种植、狩猎、生活、繁衍等等。
所以沿着海岸线和森林寻找的话,的确是有很大几率找到人烟的。
结果,人是找到了,只是,只是,只是和我们设想的不太一样。
因为没找到水,赤手空拳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敢进入树林深处寻找食物,再加上还要不停的走路,消耗了大量体力。
我和斯潘塞都有点撑不下去。
如果我知道在某一天会经历这种真人求生游戏,我一定好好钻研这方面的相关技能,争取做个爬的了山,找的到水,摸的住鱼,打得了猎的荒野求生大佬,带着斯潘塞称霸整座森林和这片富饶的海域。
嗯,想想又需要力气。
最后,我们没找着入海河流,却看到了一大片花田。
花田里的鲜花数不胜数,争奇斗艳,品种繁多如星辰,我扫了一眼,光我认识的就有近七八十种。
而这么多花争相开放,散出的香味却并没有很浓烈很难闻,甚至彼此融合的恰到好处,比之最顶尖的香水还要令人心旷神怡。
花田的中央是一朵鲜艳又巨型的金盏花,层层叠叠的花瓣翘起,其中有一部分变成了金字塔形状,有点像个小屋顶。
然后,从那朵金盏花里,居然飞出了一个长翅膀的小人。
他拿着小魔棒,带着一顶金盏花瓣编制成的皇冠,穿着不知名材料做成的服饰,颇有威严的停在了我们两人眼前。
“陌生的人类,为什么闯入魔法森林花之国?”
嗯,他就是我们找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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