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个年岁不大的男孩,最多十六七岁的模样,很清瘦,脸小小的,合着眼看上去应该是个乖顺安静的孩子。身旁睡着的狗,一身金毛,看着倒是十分不错,很有灵性的模样。
“不客气。”
任丰摇了摇头,面对陌生人他总有些瑟缩,用张姐的话说,就是他没见过大世面,一看就十分的小家子气。任丰自然不否认这点,不过要改也不容易,“你感觉好点了吗?”
男人点了点头,“好多了。不过肚子有点饿。”
男人如此说着,脸上似乎也闪过了些微的不好意思。
“哦,我马上给你做。喝鱼肉粥还是三鲜粥?病了的人要补充营养,喝鱼肉粥吧!”
后面的一句话其实是任丰的喃喃自语。
男人却是听到了,他看着面前的小孩,觉得小孩煞是可爱,于是便道,“好啊!”
显然没想到自己自言自语的话语会被人听到,任丰一惊抬眼,想着是自己说得太大声了?“那我这就去做。”
任丰说着便往外走。得去拿鱼,昨天的鱼他没来得及处理便绑在了屋后的小河里。
不过任丰走了几步,却又折了回来。
男人有些诧异的看着他,问道,“怎么了?”
任丰走到男人面前,而后伸手触在了男人的额头上,只一会儿便放下了手,“还有些发烧,我去挖一些退烧药。待会儿吃完饭,你再喝。”
男人愣了愣,“好。”
明明看着很腼腆的小孩,但是刚刚的话之中的关怀又不像是对一个陌生人会有的。
还真有点……温暖的感觉了。男人想伸手摸摸鼻子,不过可惜他的手动不了。
这一次任丰真的往外走了。却听男人忽然叫住了他,“小孩。”
任丰一顿,有些不确定的扭过头,满脸都是,‘在叫我?’的表情。
“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笑着问道,对于什么都写在脸上的小孩,他只觉得好玩。
因为门打开了,夏日的晨光流泻了进来,任丰在此时才真正认真打量起男人,因为失血的原因,苍白的脸,但是原来的肤色应该是偏深的颜色,鼻梁很高,眼窝很深,看着倒有些异域的感觉。
任丰想到了混血这个字眼,男人的身量很高大,和张姐她们常说的混血明星确实有几分相像。
床上的人被任丰这么看着,倒是有些不自在了起来,也就差伸手去摸脸上是不是沾了东西了。
“怎么了,吗?”
男人有诧异的问道。
任丰这才发现自己正盯着人发呆,脸颊一红,盯着人看是很不礼貌的,起码在酒店里有这样的明文规章,尤其是对于外国的客人。
“我,我叫任丰。”
也忘记了这具身体的名字,任丰直接报了自己名字,报出口后想要后悔,却又来不及了,任丰在心中叹了口气。
“小丰啊!我叫……游侠,你可以叫我,大侠哥。”
每天五更,稳定更新!沈万三,借你的聚宝盆能还了吧?这都拖了几百年了,你赶紧还!悟空啊,金箍棒该还了吧?你想赖账啊!太白老头,炼丹炉还没用完?...
人人都知道,牧墨修有一个曾深爱不已的白月光初恋。时隔多年,他又写了一首关于初恋的歌,记者纷纷访问是否已经和初恋和好。他冷淡说这首歌,只是对曾经最后一次缅怀,再无其他。秦桑看着他的采访,忆起当年,原来,沉溺在这段感情中的,始终只有她一人。一转身...
物流港爆炸,让许向阳的命运生巨大改变。再次睁开眼来到特殊年代由她变成他也就算了,怎么还是村里有名的盲流子你要悄悄种田经商,然后震惊所有人于是猫嫌狗弃的家伙,转眼成了万元户富一代。许向...
简介关于穿成霸道男主的下堂妻穿书成为两个月就要被休弃的正妻,眼看着剧情被打乱,我慌乱的不行。却意外怀孕,吓得我只好带着孩子开始偷溜,殊不知,孩子爹气的暴跳如雷,真以为什么人都能往他身边靠,小东西,最好别被抓到。...
他是一名军人,在护送黄金的过程中遭到不明匪徒的袭击,他和黄金一起被送回了1949年的香港,身处这个混乱的时代,他不想失去自己的优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最终他成为香港之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