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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赫塞·科恩是土生土长的科尔多瓦省人,十六岁的时候辍学了。
十七岁成了科尔多瓦城卫军的一员,他身体健壮,又是村里学历比较高的人,在城卫军混的还可以。
那时的城卫军为了扩充势力,把抓壮丁的人手伸到了以前鄙视的高乔人上。
圣赫塞对当兵也不觉得有多辛苦,比放牛骑马有意思一些,十八岁的圣赫塞靠着高乔老乡们的支持,成了城卫军一名小队士兵队长。
当何塞在这具充满爆炸性的身体醒过来的时候,几天都是蒙蔽的状态,头痛到爆炸,两世记忆开始混合,搅拌,大脑如浆糊一样。
那天流了好几次鼻血,让手下的迪鲁特·阿拉贡以为何塞又去哪里大补了。
阿拉贡来自于同一个村庄,以圣赫塞小弟自居,剃着一个大光头,从小就是圣赫塞的铁杆迷弟。
甚至跑去问了军医,毕竟流鼻血好像就是什么病的前奏啊,跟报纸上的故事一样,
医生跟他说得病的可能不大,毕竟前几个月才体检过,跟何塞说的时候,差点被他打了一顿。
何塞也怕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病,还去了市里医院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问题,只是有点炎症,
按前世理解就是俗称上火,是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太多导致的,吃点消炎药就行,身体素质非常好,让那个检查的护士妹子都想约他去旅店看病了,何塞义正言辞拒绝了。
有段时间圣赫塞挺后悔没有去旅店跟妹子看病,毕竟那个护士妹子真的蛮好看的,相当火辣,连名字都没问下来,可惜。
因为身体记忆本能,何塞很快掌握了西班牙语,纯正的伊比利亚音腔让他有点不太得劲,当然还是很快适应了。
几天后,何塞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个身份,反正前世也是孤家寡人一个,从此以后何塞就是圣赫塞了。
原身是一个开朗讲义气的小伙子,走在路上都有人敬礼和打招呼,中学肄业也不算文盲了,在一堆高乔人算是学历高的,其他跟他一起被抓来的壮丁大多数都是小学毕业居多。
高乔人类似于阿根廷的游牧民族,这个民族刚开始就遇上了火器时代,现在是阿根廷最底层的民众。
以圣赫塞的出身能在城卫军小有权势,掌管着一支五十人的小队,颇有威望,算是个奇迹。
圣赫塞看了一眼镜子,人高马大,一头浓密黑发,是个颇为英俊的小伙子。
其他小队队长虽然私下有点鄙视圣赫塞的出身,也是认可了圣赫塞的实力。
();() 这几天圣赫塞按照以前的记忆,按部就班的酒馆喝酒,城内巡逻,稍微安定下来,就让手下的阿贡拉去城内买些报纸来看。
“老大,昨天克莱恩家族的少爷埃布尔举行舞会,你推脱没去,还有你最近很少去辛安达饭店了啊,你身体好点没”
,
阿拉贡努努嘴,心里多少还是有点遗憾的,克莱恩少爷家举办的舞会,肯定有好吃的,能去饱饱口福也好啊。
“最近有点头疼,喝酒吃串吃多了,你巡逻完去买几瓶龙舌兰酒去跟那边赔个礼,等下我给你拿钱”
,圣赫塞摸了一下阿拉贡的大光头,手感很好。
圣赫塞当然知道辛安达饭店,难怪这强壮的身体有点虚,经常去这种地方遭不住啊。
阿根廷农业发达物产丰饶,军饷和军队伙食相对来说还是可以的,城卫军只是三流军队,却是科尔多瓦城的巨头势力之一,
跟三大家族组成了科尔多瓦城乃至科尔多瓦省的统治势力,埃布尔所属的克莱恩家族是其中之一。
至于圣赫塞和埃布尔·克莱恩则完全是酒肉朋友,他也就是一个旁支,前几个月在辛安达饭店喝酒认识的。
前身在地理知识上还是相当匮乏的,对于周边也很少认识,科尔多瓦是国内的大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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