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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后悔与他相处十八年,竟没想到分别的事,更没想到分别后要怎么与他联系。
在车上,无忧得知这次回府竟是为了与峻珩正式见面,表面上不做什么表示,暗里却觉得兴宁这日子过的也真是无趣。家里弄了堆八字不合的夫郎不说,长大了,不是神棍相亲,就是和所谓的正夫见面。照理说一个女人坐拥三夫六恃,而且个个人才出众是,可是兴宁这些个夫郎,除去外貌,没个正常,就说不得是祸是福了。
而现在,自己却回来什么人不好当,偏当了兴宁。帮兴宁应付着这些破事,时运也实在背了些,最霉的还是来就得罪了漫珠,弄了个什么每月初七的剔骨之痛,现在只时那毒在自己这具半死人的身体上不灵验。
不凡身白衣,身体陷在靠枕上铺着的雪白狐狸毛里,指尖挟着的那缕墨黑的耳发和漆黑的眼眸就越加黑得纯净。
他一从上车就窝在了那里,除了他手中偶尔翻动的页和眸子在光线中晃动的丝淡淡流光,几乎感觉不到他是活物。
无忧突然生出些优越感,在他面前,自己更象个活人,想到这儿,还故意对着小铜镜,使劲转了转眼珠,来证明自己的想法。
看着镜子中夸张的表情,觉得自己的想法确实不错,得知要见峻珩的烦闷心情好了几分。
车中比较无聊,看来看去,视线便又落在了不凡身上,一点点看过,最后停在他轻挟着耳边那缕发束的手指上。
他的手如凝王所雕,只得修剪得很整齐的指甲盖上泛着粉红的浅浅光晕,怎么看怎么干净的一个人落在了郡主府,不知算不算上天不长眼。
“看出什么没有。”
他眼皮不抬,慢慢开口。
无忧以为他在专心看,对自己的偷看并不知晓,这时象是做贼被人捉了个现场,心虚的脸上红了红,干笑道:“你的手真干净。”
他保持着姿势不变,只是将挟着发束的手移到眼前,摊开来,看了一阵,轻轻笑:“沾满血腥的手,何来干净。”
将手握成拳,垂了下去,接着看他的。
无忧愣了,初初进府,便见他以墨梅为令,杀人的事这些日子已经淡去,这时重新浮了上来,看着他垂着眼睑,恬玉般的脸庞,竟不知该说什么过了好会儿,才咬着下唇舔了舔,绕过矮几,接着他身边坐下:“你对杀那些人,很介意吗?”
“不介意。”
他声音平和,没有一丝波澜,就好像他真的一点不介意。
无忧仰头看着他美好的侧脸,微垂的眼静如止水,如果他真的一点不介意,又为何会觉得自己双手沾满血腥。
他也不过十岁,没有强大的家庭背景,独自在这人吃人的社会生存下来,执管了府中事务这么多年,还要约束邪恶的兴宁,实在不容易。
柔弱的外表下,要何等强硬的一颗心和铁打的手腕才能做到,这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但再剥心深处,他是否还这么强硬,无忧说不上来。
无忧明明打着主意与他保持距离,能有多远就离多远,可是每次对着他,却又想对他知道的更多些,将他手中的卷抽出来:“你昨夜为什么会那样问我?”
他眼波终于向她飘来,问出的话却叫无忧险些咯了血:“我问了什么?”
“就是……就是问我,是不是还感到孤独……”
昨天夜里听他问着,只是浅浅一语就戳进了她的心里,这时反问出来,就觉得别扭,可能有些话真得讲究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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