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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开酒瓶,冲出来的酒精味道让他的大脑又活跃起来。
八年前,因为杀人和纵火的罪名,他被关进了牢房。他从来没有认过罪。那天晚上他喝醉了,这点他不会抵赖。可诬陷他故意纵火,那就太他妈荒唐了!
白天他输了钱,晚上出去喝了点酒,走回破屋时已经感到天旋地转。他把整个房间都翻了一遍,可就是不见那样东西的踪影。真不知道那个婊子把东西藏哪儿了。
他看到她那张脸就来气,一把抓住了她的头发,问她东西在哪儿。她却依旧装聋作哑。脸上的烙痕让她看起来那么丑陋,两只眼睛里燃烧着仇恨。这真让他窝火。他抓住她的脑袋,往床头的木头上猛撞了几下,或许十几下吧。她先是尖叫,喊着杀人啦,后来又开始哭泣,呜呜咽咽的声音充斥着他的耳膜。
他最终丢开她,推开门,冲了出去。
他记得自己一踏进院子,左脚一软,就摔倒在地。青石板地面突然像棉花一样软,他刚站起来,又摔倒。
他东倒西歪地进了开水房,往墙角的干草垛上一躺,合上眼睛,试图躲避这个疯狂旋转的世界。当时的炉火是生着的吗?他已经不确定了。后来发生的事,从没有被他的大脑记录过,所以也就无从记起了。但他清楚记得,在火点着他身下的干草垛时,他才清醒过来。因为醉酒后手脚不听使唤,他几乎是连滚带爬从后门逃了出来。他给警察看过他小腿上的烧伤伤口。如果是清醒时故意纵火的,他怎么可能不早点跑掉?
可他们就是不信,一会儿说这是他的狡辩,一会儿又说他喝醉了所以证词无效。这些王八蛋,就是想找个替死鬼交差罢了!
周福根在狱中的每一天都度日如年。喝不到酒、摸不到牌不说,遭狱卒和其他囚犯的毒打也是家常便饭。刚关进去的那几年,一想到漫长的牢狱生活,他就极度绝望,甚至想过一了百了,后来却也像行尸走肉般熬了下来。
天无绝人之路。
四年多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给他带来了活下去的希望。这女人一心想探听关于玉兰女儿的事。也真奇怪,她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呢?好像是请了什么私家侦探吧?
福根不识字,和她之间的通信多亏了牢里一个上过几天私塾的杀人犯。那家伙就靠替人读信、写信来赚些外快,再贿赂狱卒,过上了舒服日子。杀人犯把女人的来信念给福根听,又替福根回信。但福根并不完全信任他,也觉得有些话不能在信里说,于是就让那家伙转告女人:若想要知道那个女孩的事,她得亲自准备好“礼物”
来监狱见他。
没想到有一天,她真的来了。
他至今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她是那么小心翼翼,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和身份。他想去查看探监登记簿,也被狱卒拒绝了。那天她戴了面纱,他连她的真容都没看清楚。但这女人端庄高贵的言谈举止,是福根多年没见过的。福根庆幸自己把握这次难得的机会捞了一笔。在女人把装钱的信封塞进探监窗口后,他告诉了她小山过去的那些事。
在和她的谈话中,他隐约听出了两个令他兴奋的好消息:一是玉兰的女儿没有失踪,而是被什么人家收养,飞黄腾达了。二是女人提到玉兰的女儿手上似乎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不用说,那一定是玉兰的那件宝贝了。原来它并没有在那场大火里被烧毁。
周福根从此有了好好活下去的动力。他一边在狱卒面前低头哈腰,争取减刑,一边督促哥哥在外面散钱打点。逢上抗日胜利后的减刑大赦,他在今年二月被提前释放。
八年过去了,仗打完了,城市有了新主人,街道都很陌生。出狱那天阳光刺眼,晃得福根睁不开眼睛。他像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孩,甚至不敢踩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
周福根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探视过他的女人,可她却像从世界上消失了一样。她留下的通信地址只是一个在邮局租借的邮箱,由于欠费,账户早已经停了。怎么会这样呢?正当他内心失落,恨自己在茫茫人海中又丢失了女儿和珠宝的下落时,他突然在一份丢弃在公园长椅上的报纸上看到了一张照片。
他起先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这张照片感兴趣。可当他又看了几遍照片后,立刻明白了原因:其中一个上海小姐的选手长得太像他记忆中的一个人了。
没错,是他最初遇见的玉兰。
那年玉兰也差不多是这年纪吧?她们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特别是那对乌黑的大眼睛。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但身边一些遛鸟大爷的闲谈却引起了福根的注意。他们说这个参加选美的姑娘是一个钢琴家的女儿,从小在国外长大,在一所叫什么震旦的教会学校读书……福根竖起耳朵听着,怀疑在心中像涟漪一般放大。
那个探视过他的女人曾在谈话中给他留下了不少线索。比如说,小山被收养后学过钢琴,在欧洲住过,又读过教会学校……这些线索竟然一一吻合。
可他并不敢相信,这个风度翩翩的大小姐,怎么可能会是那个一脸苦相、满脸污垢的小女孩?他内心疑惑,再仔细看看,又似乎不一样。
他决定冒险见一见她本人。
第22章
周福根去见陈海默那天特意刮了胡子,理了发。不管怎么说,这么多年不见了,也应该给女儿留下一个好印象嘛。
他扮作地毯维护人员混入新仙林舞厅的后台。他尾随她进入后花园,趁她一个人时,突然在她身后叫了一声:“小山。”
她的肩膀抖动了一下。几秒钟后,她才转过身,问:“你找谁?”
福根往嘴里灌了两口酒后,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自言自语起来:“玉兰啊玉兰,你想象不出你女儿现在的样子,说话都拿腔捏调的,真当自己是大小姐了啊。她装作不认得我,一口咬定我认错了人。她以为我这么好糊弄吗?见过她后我更确定了,她就是你那个小婊子——因为,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恐惧。但我会让她知道什么才是她最应该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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