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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云颢目送着轿车远去,脸上方才展露的忧虑温柔的表情消失得一干二净,只剩下一片看不出情绪的空白。威廉在后头打着电话,把电话那头的员工骂得狗血淋头;年长的管家问他,是否还要吃早餐,他回答说,抱歉,鲍勃,今天不吃了,我们还有事要做。

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第73章

爱德华在路上一直和余宸明说话,聊今天的拍摄,聊最近的工作——这样很好地分散了余宸明的注意力,他坐在车里感到没那么难受了。

说实话,他的脑子里还有些乱七八糟的。昨天似乎生了很多事,但以他现在的状态,他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很好的处理那么多信息......尤其是在云颢的身边。他坚决要出来工作,一是他本来就很重视、很期待这次和moth的合作,一点也不想要推迟延后;再者,他也需要这样的机会能够把自己从纷乱的思绪中摘出来,在现实中专注于工作,以彻底远离自己内心深处最可怕的噩梦。

moth这次拍摄预计需要两个星期左右,比预想的要长,主要是又有室内拍摄,又有外景拍摄,然后还要录制主题曲。第一天的行程,车直接开到了拍摄户外场地,是当地一处保存完好的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街道。工作人员先把余宸明带去了化妆室,造型师正讨论着给他做了造型,把头染成了红色,接着给他挑选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和领结,带他出房间的时候,撞到正在穿夹克的爱德华在和另外一个生面孔说话。

爱德华穿了一件做旧的白衬衫和灰色裤子,袖子挽起露出结实的手臂,看上去真的像是个码头劳工。爱德华看到他走过来,便介绍说:“这是杰森,杰森·施耐德,我们的艺术总监。”

站在爱德华旁边的男人——杰森是个年纪和爱德华差不多,个子稍矮,但相貌英俊而精神的棕男人。男人留了一小撮打理干净的胡子,穿了一条格子花纹的西装,搭配了相同色系短裤和花纹长袜,显得有几分花花公子的嬉皮气。

余宸明很恭敬地和大佬问好。这位moth的艺术总监显然也是个快乐e人,先热情地给了他个拥抱,又抓着他的肩膀上下打量了一番,说我儿子差不多和你这么大,哦、男孩,这西装简直是为你定制的,但感觉得加一副眼镜——然后他转头就喊人过来拿眼镜,要大镜框、琥珀边的,并且帮他亲自戴上了。

“perfect!”

杰森拍了拍他的肩膀。

因此,余宸明几乎是立刻就喜欢上了他。他们一起去见了导演,导演则是高个迷人的金女郎,乍一看更像是影星,而不像是导演——但一开始拍摄,就变得相当严肃,对于每一个镜头的要求近乎苛刻。

第一天他们主要还是沟通造型和拍摄,进行初步的磨合。爱德华刚才在化妆室就已经和导演沟通建议,他们可以从珠宝店抢劫及劫持人质逃跑的这段关键剧情开始拍;这是爱德华饰演的主角和余宸明饰演的珠宝店主人儿子的正式相遇。

他的提议很正确,第一次拍摄的效果比预想中要好得多,而余宸明的表现更是得到了导演有些意外的夸奖;她本来以为这个年轻新人可能多少会拖爱德华的后腿,却没想到对方面对爱德华很自然,而且把那种面对一群穷凶极恶的抢劫歹徒时,惊慌失措,恐惧后满是麻木的状态演绎得很好。

而余宸明是真的感谢爱德华的提议——昨天刚经历了那件事,他当然能回忆起自己的恐惧反应,镜头上的演绎有八分全都是真实,表演自然让人满意。而同时,在镜头下的再次演绎,像是一种拆分解析的过程,他把自己那一部分失控与恐惧交了出去、交给了镜头,反而轻松了不少。

这给他们的拍摄开了一个好头,接下来的拍摄顺利地推进着。给余宸明感触最深的是,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完全处于工作状态中的爱德华相处:即便他已经和年长者熟得不能再熟,却着实为对方那种近乎完美的演技而震撼。

一旦开拍,他就是在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一个贪得无厌的混混,暴力、暴躁,却十分精明。

余宸明就这样被爱德华带进了故事之中,从漂亮整洁的上流社会跌入泥泞寒冷的小巷,被刀和枪所恐吓逼迫。

他们拍摄的毕竟不是电影,而是一个概念短片,台词很少,每一帧的镜头都要精致唯美。所以镜头拍摄间隙,余宸明经常能看见工作人员在泥水里布置那些昂贵精美的珠宝,或者整理着他那被打湿的红头,往他脸上沾上血浆和泥的同时,还要给他固定精致的眼妆。所以每次一喊cut,他从爱德华营造的情节和氛围中出来,又陷入有些荒诞离奇的拍摄现场里,带来一种奇妙的割裂感。他有去导演那里看他们拍摄出来的镜头,但感觉又好像是破碎的——他十分好奇最终剪辑呈现出来的效果是怎么样的。

这样的拍摄工作是完全新奇的体验,爱德华教了他很多表演的技巧,比如如何快调动情绪,如何说好台词,怎么样处理远镜头和近镜头。但是他没有去帮助余宸明解读角色,而是在演绎自身的过程中,去带动对方的情绪和反应——因为他能够察觉到,余宸明有自己对角色的理解;小孩自己似乎没有察觉,但他非常自然地将角色演绎出了属于自己的味道。

故事里这位珠宝店主人的儿子,被迫卷入珠宝店抢劫,还被粗鲁的混混挟持威胁——他整洁的衣装、稚嫩无辜的样貌,眼泪和颤抖让人自然而然地心生怜爱同情......可怜的温室里长大的花朵!但在逃亡途中,那些微弱的反抗、对于珠宝的本能保护,又让这个看似脆弱的年轻人萌生一点无法被轻易摧毁的坚韧。

所以亡命之徒的沦陷几乎是如此顺利成章。他一开始只以为那是个愚蠢但漂亮的有钱人,被他攥在掌心里,他可以让他死——但是他是如此仁慈,施予这可怜年轻人一点怜悯。他享受着自己卑劣的优越感,却不知道自己越是要表现暴力与轻蔑,便越加着迷,因为年轻人正是他欲望的投影:是啊,怎么会有人不爱美丽的珠宝?即便它掉在泥泞里,被玷污,也无损其价值。

杰森一直拿着相机在片场走来走去地拍照,西装口袋里还揣着笔和纸。作为艺术总监,他本来不需要一直都呆在拍摄现场,但却几乎每天都会出现——他看起来爱死了二人的对手戏,形容亡命之徒从开始对待年轻人的粗暴与轻蔑到缓慢的沉迷——之所以非常精彩,是因为这种沉迷都是肮脏粗暴的,他会用枪逼着年轻人帮自己整理衣服,收拾珠宝,用白净的手别一个宝石胸针在他落着污渍的肮脏衬衫上。杰森爱死了这样质感粗糙的镜头美感。

艺术总监在片场拍了太多照片,以至于后面他们不需要再去摄影师拍什么造型照了。他还会高兴地拿出来给大家看,说我要把它放在时代广场上,每个人——每个人都应该看到它。不过杰森太经常出现,导致也没少和导演在片场争执:有些镜头,他觉得可以从某个角度、或者增加某些布景,但导演会觉得她的角度更好......搞艺术的总是有自己独特的对美的理解,而且都对这种理解十分骄傲。每次他们争吵的时候,语都快得余宸明几乎跟不上。

不过两位拍摄负责人都很满意的是故事高潮那一段:年轻人背叛,亡命之徒从自己的肮脏膨胀幻想中惊醒的瞬间,他终于以彻骨寒冷的海水与濒死的疼痛,醒悟了欲望的幻灭。

这场戏他们也是在室外的港口实景拍摄,已经是冬天,余宸明湿淋淋的,冷风一吹,冷得牙齿打颤,但看到爱德华还得泡在水里,他也好没意思没说一句抱怨冷的话。

拍完这场,他就有点感冒了,但爱德华看上去半点事儿没有;余宸明喝着感冒药和姜茶,十分难以置信:啊,我的身体素质难道还不如一个五六十的大叔吗!

爱德华打电话让云颢来接人,回头听到小孩的碎碎念,忍不住笑:“你们家a1pha这样泡水里一天,估计也就是打几个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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