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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司法部负责瓦拉奇专案的威廉·亨得利评论说:“瓦拉奇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在他之前,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个庞大犯罪集团的存在……但是瓦拉奇提供的情报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个的名字……一句话,他让我们真正看清了敌人的面孔。”

1904年9月日,约瑟夫·迈可·瓦拉奇出生在曼哈顿上城的哈伦东区——一个贫穷而混乱的意大利移民集居区。瓦拉奇的父母,多米尼克和玛丽雅都来自拿玻里,他们一共有过17个孩子,但只活下来了6个,瓦拉奇是其中的老二,他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和三个妹妹。瓦拉奇的父亲是个无可救药的酒鬼,早先还推着小车卖蔬菜水果,算是小本生意吧,后来喝酒把小推车喝进了当铺里,自己便去做了垃圾工。

以下便是约瑟夫·瓦拉奇讲述的故事。在合适的情况下,笔者将尽可能引用瓦拉奇的原话。

我们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家庭,至少我们周围的人都过得比我们强。……我们租住的公寓里有三间房,没有热水,没有洗澡间,厕所在公用楼道里。家里唯一暖和的地方就是厨房的灶台。我们得从垃圾堆里捡柴禾和煤块,然后就堆在我们三个男孩子睡觉的房间里,别提多脏了……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嫌我们脏,但不管我怎么洗,就是没法把自己弄干净。

……到了人家都开始交女朋友的年龄,我是连想都不敢想那档子事。

按说我应该上学的,说实话,我很少去。11岁那年,我用石头砸了一个老师的眼睛,我并不是故意的,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她,结果被送进了天主教的少年管教院。那里的管教都称为兄弟,有的人还可以,有的人就特别恶劣。有一个阿贝尔兄弟是最厉害的,成天没事就找茬儿整人,不管你有没有做错事他都有理由揍你一顿,大家像躲避瘟疫一样躲着他。有一天他死了,举行悼念仪式时让我们排着队向他的遗体告别。大约有00多人吧,我排在队伍靠后面的地方。等我走到棺材跟前一看,差点儿没吐了。阿贝尔兄弟的胸襟上全是唾沫。你说我该怎么办?我也啐了一口。

从管教院出来我已经14岁了,又到学校上了几天课。等我一满15岁就进了我父亲工作的垃圾公司,管收东河附近107道一带的垃圾。每个周末我父亲都把我的工钱一起领走,我跟他急了好几次。没办法,我只好纠集几个人晚上出去抢商店。我总得有自己的零花钱,是不是?

…………

有一天,我弟弟强尼死在了大街上,警察说是被车撞死的。可是有人看见了,警察带他到局子里问话,出来时他就已经死了。他们把他扔在大街上,血肉模糊。他是被活活打死的。我的哥哥叫安东尼,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疯人院里。

后来,瓦拉奇的祖母和两个妹妹也先后被送进了疯人院。

瓦拉奇在国会“麦克列兰委员会”

作证时说,他第一次犯罪实际上是在9岁的时候。他和强尼从附近的杂货店里偷了香皂,再廉价卖给街坊们。他还记得香皂的牌子,叫法尔丽。

等瓦拉奇长到18岁时,他已经辞掉工作,专事打劫。他的那个团伙人称“分秒帮”

,以形容他们行劫时动作之迅速。“分秒帮”

通常在后半夜行事。那时的纽约市政府为了节约用电,每天凌晨点到5点将市内的交通灯关闭两小时。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逃跑时他们可以畅行无阻,而不必担心红灯。这个从早期犯罪生涯中获得的经验使瓦拉奇受用了一辈子。后来他在“科沙·诺斯卓”

里做“合同”

时,首当其冲的考虑就是作案之后的撤退路线。

“分秒帮”

的作案手法原始而有效,他们几乎不带任何工具,只从人行道上捡一只牛奶瓶或操起一个垃圾桶什么的砸破商店的玻璃橱窗。瓦拉奇们做过试验,从商店的“福尔摩斯系统”

警报铃响到警方赶到现场,最快需要5分钟。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短于5分钟的时间内把一切都搞定。瓦拉奇是“分秒帮”

的司机,开一辆二手的皮卡,这在当时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他的任务就是坐在路边不熄火的车里,等到办完事一踩油门就走。后来他有了女朋友,遇到打劫珠宝店或服装店时,有时候他也会跟着进去。多年后瓦拉奇还记得,他有一位女友的腰身是1号,所以每次他都会挑几件这种尺寸的衣裳带给她。

前后四年的时间里,“分秒帮”

作案逾百,也终于有了闪失。19年春天的一个晚上,记得是在布郎克斯的东萃孟街和177道,事前他们侦察了两个星期,那家丝绸店连“福尔摩斯保安系统”

都没有。他们平日里唯一担心的就是刚好有警察在附近巡逻,可就偏巧遇到了这样的事。当时他们一个人在里面取货,两个人在外面接应装车。突然,路口放哨那小子撒开腿往这边跑,瓦拉奇赶紧按喇叭让他们快撤。这时候,三辆警车一起堵了过来。肯定是有人告的密……

尽管被警察一枪打在了胳膊上,瓦拉奇还是带着他的同伙们左冲右突,总算是冲出了重围。警方很快通过皮卡的车牌号码719864,查到了瓦拉奇。0年代,路上跑的车辆并不多,犯罪分子基本上没有可能偷到车,所以牌照也都是货真价实的。

同年8月,瓦拉奇以“抢劫未遂罪”

被捕。

我还不满1岁,所以法官可以把我送到埃尔米拉少管所蹲18个月,或是在新新监狱里关15个月。律师告诉我,这里头有一点小窍门。少管所的18个月是实实在在的,而新新监狱的15个月,不仅包括了我等待审判时在布郎克斯监狱里已经被关了的日子,如果表现好的话,还可以减刑,9个月就能出狱。

我当然愿意去新新了。我看得出法官对我的选择非常恼火,我记得他恶狠狠地对我说:“你以为你得逞了?你想去哪儿我就送你去哪儿,你知道为什么吗?你要是能早点出来,也就会早点又回来见我。”

也许是吧。管它呢。

新新监狱位于纽约州北部,是美国最著名的监狱。纽约市的犯罪分子管进新新监狱叫做“去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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