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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偏逢连夜雨,没过多久,他家莫名其妙地生了火灾,好在消防队及时赶到,把火给扑灭了。结果他家被烧了个一干二净,邻居家却一点都没有受到波及。
他现在靠开滴滴维持生活,日子过的再拮据不过。
再看高华——
华宇皇冠出事之后,他不仅在大清洗中逃过一劫,还因为之后酒店人手短缺的缘故,高升餐饮部经理一职。
然后他结婚十几年都没能怀上身孕的老婆突然有了喜讯,最后有惊无险地给他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女。
再后来他又幸运的搭上了夏垂文这趟顺风车,摇身一变成了华宇皇冠咸鱼翻身的最大功臣,得了二十万年终奖,年薪直逼三十万。
他堂弟隐约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他心中不甘,觉得明明坟地的事高华也是同意了的,凭什么他落到这个下场,高华的小日子却越过越滋润。
所以那天在街上看见高华之后,他才会被愤恨冲昏了头脑,踩满油门,向高华冲了过去。
高华心有余悸:“……要不是陈小姐推开了我,说不定我当场就被那家伙给撞死了也不一定……”
他握紧了双拳:“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感谢夏先生您,要不是您提醒了我,我也就不会想到去帮陈小姐……您的救命之恩,我高华没齿难忘。”
夏垂文眨了眨眼,为什么高华已经认定了他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自己却还难以置信呢
高华又问道:“夏先生,那您看我脸上现在还有灰气吗?”
夏垂文回过神来,仔细回想书上的内容,说道:“相从心转,为善保寿。恭喜高先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高华高兴不已,虽然整件事情有太多巧合,但也只有作为当事人的他才能体味其中五味,反正现在在他心里已经认定了夏垂文是世外高人了。
连带着纪守亮看他的目光也变了样。
只有夏垂文知道他还差得远呢,他能看出高华有血光之灾,却没有看出具体是在哪天,更没有看出他还有一线生机,这就是最好的佐证。
一转眼,五月就这么过去了,热气开始肆虐人间,老狗焉焉地吐着舌头,蝉烦躁地鸣叫,鱼浮出水面出来换气……
夏垂文看着头顶上的大太阳,琢磨着,酿酒的时候到了。
在洪安县,大半农户都会酿酒,除了自家喝之外,也能卖出去一些补贴家用。
农家人酿的大多是米酒,顾名思义就是用大米或糯米酿制的,这样的酒风味独特,清甘淳冽,原汁原味的米香不仅没有像白酒那样烧喉咙的感觉,喝起来醇甜净爽。
不过近些年来,随着勾兑白酒的盛行,农家自酿的米酒也就渐渐地失去了市场。毕竟农家酿酒的成本可不低,现在市面上一斤大米最少也要两块钱,而一斤大米最多能出六两米酒,酒曲、柴火、人工的成本约为八元钱,算下来一斤米酒的成本总为十二元,要想不亏本零售价怎么也要过十五元,论竞争力肯定比不过市面上价格相当,种类繁多且包装精美的勾兑白酒。
所以渐渐的,村民们也就把这门手艺给荒废了。
夏垂文从村里的一户人家家里借来了一整套酿酒的工具,又从让纪守亮从批市场拉回来了十几个酒坛子。
酿酒其实并不难,先将大米用温水浸泡一小时,然后蒸熟成米饭,倒在簸箕上摊开冷却,拌上酒曲,装进缸里,加入适量的水,用塑料薄膜封口,酵一星期,
等到缸里的酒液变清,就可以开始烤酒了。
烤酒是个技术活,火力过大容易糊锅,火力过小烤不出来酒。
夏垂文在老屋前的空地上用砖头搭起了一个土灶,土灶上架一口大锅,这叫地锅。地锅刷洗干净之后倒上酒糟,再在大锅上放上酒甑子,酒甑子上面又架一口大铁锅,这是天锅。
天锅里要加满冷水,这样煮出来的酒蒸汽遇上天锅之后就会液化成酒,然后一滴一滴地落到酒甑子腰部的斜槽子里,最后顺着外接的竹筒流进酒坛里。
夏垂文虽然没酿过酒,但有纪父在一旁盯着,倒也做的有模有样。
烧火的柴是前段时间开荒清理出来的木头,稍微大点的都卖给隔壁上山村烧炭的那户人家了,剩下的几十车小料全都堆放在农场隔壁的荒地里,已经晾干了,村里谁家缺柴烧了直接去拉就行。
天锅里的水热的很快,隔上一段时间就要换上一次,否则就起不到冷凝作用,蒸腾上去的酒蒸汽会跑掉。
这些热水也不会浪费,村民们有要洗澡的都可以过来提,而且正好自留地里的豆角熟了,夏垂文种了三分多地,出个两三百斤不成问题,他打算把这些豆角都制成酸豆角和干豆角。
制作干豆角也很简单,烧开一锅热水,加入盐,然后把豆角放入进去烫一会儿,再过一遍凉水,晒干就行。
制成的干豆角可以用作鸡公煲的配菜,味道再鲜美不过。
最开始蒸出来的酒头是不能要的,因为里面含有其他的杂质,而且几乎不含酒精,但很快,浓郁的酒香就飘散了开来。
纪父接了些米酒,酒液在玻璃杯中呈现出均匀的米白色,透过太阳光又变成了耀眼的金色,这和他以往喝过的米酒大不相同,他试着喝了一口,而后眼前一亮:“好酒。”
他也说不出来这就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只是补充道:“比我以前喝过的五十年的女儿红还要好。”
女儿红是少数越酿越陈的,越陈越好的酒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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