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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萨斯利尔真的希望自己这一刻是听错了。
不然祂怎么会听到林恩提出那么离谱的要求,想要薅一下阿曼妮西斯魔狼形态的脑袋。
这合理吗?
这是一个正常的小孩能够提出的……额,等等,如果是小孩子的话……
萨斯利尔忽然陷入了沉思,因为他忽然想起人类的小孩子确实有很多偏爱毛茸茸的大狗、大猫。神国之中,为了能够安抚这些小孩子,萨斯利尔也曾专门安排过药师途径的的非凡者去驯化一批合格的猫猫狗狗来陪孩子玩。
从这一点上来说,林恩喜欢毛茸茸的狗狗,确实是很合理的。
但是对面的这位不是什么毛茸茸的狗狗啊,人家可是正儿八经序列1的魔狼!
萨斯利尔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胃疼。
那此刻祂终于意识到,祂有了两个孩子,一个是熊孩子,另一个是更熊的孩子。
而听到林恩的请求,作为当事人的阿曼妮西斯其实也愣住了,祂的第一反应几乎就是对方在羞辱祂。
但随着阿曼尼西斯看向对面那个一看就知道出生了还没几个月的幼崽,看着对方充满期待却没有任何恶意与羞辱意味的眼睛,祂也就否定了这种想法,转而想起了某种可能,思维与萨斯利尔有了微妙的重合。
尽管这种可能在阿曼妮西斯看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在短暂的沉默后,阿曼妮西斯还是开口问道:“为什么?索托斯殿下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因为大狗狗很可爱!”
林恩一秒钟都没有犹豫的回答道。
虽然这个问题本质上的理由是因为他觉得薅一下黑夜大狗狗的脑壳很有纪念意义,但林恩也确实觉得大狗很可爱。
如果不是不方便,林恩真的很想养一只大狗。
顿了顿,林恩又诚恳的补充了句:“我知道这个请求可能过于冒昧了,但是我真的很想薅一下大狗的脑壳……如果阿曼妮西斯殿下能够答应我的请求,我愿意为你做一件不违背我原则的事情。”
他的表情认真且郑重,但也正因为这种认真,才让事情显得越离谱了起来。
现场一下子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大概过了近半分钟后,阿曼妮西斯才开口道:“我可以答应你的请求,但你大概会失望,魔狼的毛手感并不好。”
哇!居然真的成功了!
林恩眼睛都亮了,他才不在乎什么手感不手感,只要薅到,对他来说就是赚到。
于是,在后来的林恩的日记《我在第二纪的那些年》中,有了这样一段记载:
“x年x月x日,薅到了魔狼的脑壳,毛很硬,感觉手感有点像松针,不过值得好评的是居然不掉毛,世界上怎么会有不掉毛的大狗狗,这也太好了吧!
不过事后阿曼妮西斯看我的眼神总是透露着一种老母亲的慈祥,是我表现的太像一个幼崽了吗?
不愧是我!”
……
“这样第二纪必做事项就完成了一样,下一件事我看看,哦,是忽悠萨斯利尔翘班,难度等级三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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