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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商娇终于跟着陈家的商队抵达了天都。
在城门口与叶傲天的商队作别后,商娇与常喜肩并着肩,遥遥望向天都皇城。
但见红墙黄瓦,檐牙高啄,高不可攀,极尽威严奢侈;再四周看看街坊市井,九坊十三巷,四门通达,车水马龙,门庭若市。
天都,大魏的京城,果然繁华热闹!
而她,终于摆脱了自穿越以来就一直缠绕着她的噩梦,仿佛之前无数的担忧、惧怕、应对......都只是为这繁华入梦而作的铺垫。
一粒沙,终于融入到一堆沙子里。
从此后,再也不会有人认得她,再也不会有人逼迫她!
这一切的噩梦,都只到今天为止。
从此后,她自由了,如飞鸟投林,如鱼儿入海。
无拘无束,无惧无忧。
找了间名唤“天锦”
的客栈安顿下来,商娇与常喜好好的梳洗了一番。
换了一身绯色的短褂,杏黄的罗裙;又绞短了额前头发,细密地用刘海遮住痕前的伤疤,常喜再将她的头发篦好,将前面的头发于脑后挽成一个小髻,用一枝蝴蝶式样的木簪簪好,后面的头发则梳成小辫儿垂于胸前......
再看时,那个灰头土脸、风尘仆仆的假小子,已变成了一个活泼漂亮的少女,眼波流盼,神采飞扬。
待一切安置完毕,已过了申时,商娇与常喜都已饿得饥肠辘辘。
从客栈的轩窗外看向窗外热闹非凡的大街,再闻着空气中飘散的各类食物的香味,两个女孩儿对视了一眼,手拉手飞快地跑上了大街,融入人潮中,大买特买,大吃特吃。
以前的杜怀瑾,虽然也爱约上三五好友逛街压马路,但现代的都市,拘于城市规划与街道的管理,早把占道经营列为禁止之列。
所以,当她亲身融入古代的国都,那番热闹的景象简直出乎了意料。
无数行商往来穿梭于坊间,所售之物包罗万象。大街上买卖声、吆喝声、谈笑声更是连成一片,繁华尽,也充满着人间烟火的味道…
常喜更是兴奋,跟在商娇身后,东跑跑西看看,手里拿满了各色各样的吃食和小玩意儿,嘴里囫囵地嚼着糖葫芦,还不停的喳喳呼呼——
“小姐,小姐,快看哪,那边有耍猴儿的......哇,那猴子翻个儿翻好快!”
“小姐,小姐,快看哪,这胭脂颜色真漂亮,竟然是桔红色的耶!哇,你闻闻,好香呢!”
“小姐,小姐,快看哪......咦,那边怎么有人的头发是金黄色的?......哇,他的眼睛竟然还是蓝色的?好可怕!他是不是妖怪啊?你说他们看东西会不会也是蓝色的?”
......
商娇实在被小丫头闹得脑仁疼,再一看因为她的大嗓门,一街上的人都不由自主地注视着她们——特别是刚刚与自己擦肩而过,却被常喜指着说是“妖怪”
的外国男人,竟也转过头来看向她们,显然已经听到并听懂了她们的对话,更让商娇尴尬得无以复加。
终于忍无可忍,一把薅住常喜的脖子,就着她的手叼了一颗糖葫芦,然后在她头上轻轻一敲,嗔道:
“小丫头,小声一点儿好吗?你想整条大街上的人都注意到我们吗?那个人不是妖怪,他只是和我们不同种族的人罢了。你的眼睛还是黑色的呢,那你看东西是不是全是黑色的?这样指着别人说很不礼貌欸!还有,拜托你小声一点儿,这样大呼小叫的,别人会以为我们是土包子进城啦!”
常喜这才觉察出自己的冒失,摸了摸后脑勺,诺诺应声。
人声鼎沸中,商娇从身后似听到一声轻笑。
但再转头看时,那个金发碧眼的男子已走远了。
......
吃了满肚子杂七杂八的吃食,信步穿过繁华的大街,商娇带着常喜越逛越深。
渐渐地,弄堂小巷多了起来。
两旁或高门大户,或小院人家,屋内屋外均次第花开,映照在夕阳中,宁静而悠谧。
隔绝了外面的热闹繁华,这里自是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叫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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