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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酸味营养液好吃百倍,感觉生吃也非常美味。生吃都这么好吃了,非常期待它做成菜的样子。
“西红柿,是茄科番茄属的一种,是一种一年生或多年生草本植物,原产于地球星远古时期南美西部沿岸的高地,包括后来的秘鲁、厄瓜多尔和玻利维亚等国家。”
“西红柿原产于秘鲁的隐秘丛林里,16世纪西班牙人将西红柿带出了安第斯山脉,随后西红柿被引入了欧洲。由于它颜色艳丽妖冶,富于魅惑性,尽管西班牙人曾亲眼见过美洲本地的土着食用西红柿,却依然坚持认为它有毒,仅仅将其当作是一种观赏性的植物……”
【果子狸】:这么好吃的东西,竟然当做观赏性的植物,能看不能吃,真是暴疹天物呀。
【气泡水】:以前的人是真傻呀。
【】:以前看资料的时候看到过,说远古的人觉得颜色艳丽的都是有毒的,越是外表鲜艳毒性就越大。
“这也是有原因的。”
白阮阮看到他们的弹屏,回答道。
“十八世纪以前,生物学家们将西红柿称为‘狼桃’,并将其归入茄科茄属,将其视作毒物。而被分进茄科家族中的植物诸如龙葵、曼陀罗、颠茄等等,确实都含有毒性。再加上当时教会的撺掇,将其视作是恶魔的化身,人们对西红柿的偏见更上一层楼。而这,还仅仅是西红柿被污名化的开始。”
“离开了南美故土,来到相对寒冷欧6后的西红柿只能在西班牙、意大利、希腊等温暖地带生长。不光生存艰难,远渡重洋的还并不被新大6认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西红柿都被欧洲人视为只可远观不可食用的毒物。神父们将它们当作恶魔的化身,贵族们将它们放在露台和花园中,仅作为观赏植物。”
“这一系列误会,源于当时人们对植物学知识认知的不充分以及一些阴差阳错的人为事件。比如为显摆功绩,欧洲的探险者们将他们掠夺到的“奇珍异果”
献给了贵族们。但由于当时欧洲的贵族多使用铅盘,当西红柿中的柠檬酸、苹果酸等有机酸和铅结合被人食用后,会导致铅中毒甚至死亡事件的生。接连生的离奇中毒事件让有钱有权的贵族们十分恐慌。这也让“西红柿有毒论”
逐渐在欧洲传开,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奉为圭臬。”
“还有1544年,一位意大利的医生错误地将西红柿和曼德拉草混淆,这一植物果实的长相和西红柿较为相似,呈卵圆形,是一种多汁的浆果,但它的别名又叫毒参茄、向阳花或毒苹果,每个部分都有毒性。这就又加深了人们对西红柿的误解,导致西红柿风评再次被害,“狼桃”
的名声再次被证实。”
“其实早在十六世纪,就有人提出了西红柿并非毒物的观点。1575年,一位牧师曾在一本书中记载过阿兹特克人曾经用红绿辣椒、南瓜和西红柿汁做成调味料,由此间接表达了西红柿无毒的观点。但后来由于一些原因,这本书被禁止行了,直到十九世纪才再次被允许重印再版。”
“直到18世纪,西红柿才迎来了自己“茄生”
中的洗刷污名的契机。华夏国的一位文人名字叫做鲁迅,他曾经说过:“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是勇士。”
同样的,第一个敢于尝试吃西红柿的人,也是让人敬佩的……”
“关于第一个吃西红柿的人的故事的版本有许多个,其中以1937年美国人约瑟夫奚克勒撰写的故事流传最为广泛。据他所写,182o年,一个名为罗伯特吉本约翰逊的美国新泽西州撒冷人从南美洲引进了西红柿种子,并将其栽培在自己家的花园中。不久,西红柿果实就成熟了,他向人们宣称他要在州政府前的台阶上吃下一整个西红柿来以身试毒,这条新闻在当时震惊了所有人,他们怀着既兴奋又恐惧的情感等待着罗伯特吃完西红柿,口吐白沫倒地而亡的样子。但罗伯特吃完西红柿后,却没有任何反应。约瑟夫奚克勒描写的这个故事后来被命名为“约翰逊的番茄”
。“
“无独有偶,十八世纪,法国一位画家禁不住诱惑,也吃下了狼桃。他看到西红柿如此诱人,便萌生了一种“敢为天下先”
的念头,要尝尝它到底是什么滋味。他鼓足了勇气,为了后人的“口福”
,一咬牙,一跺脚,毅然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觉得甜甜的、酸酸的,他禁不住又多吃了几个,然后,整理好衣服,躺到床上,等待死神的降临。”
“可是,他等了一天,死神也没有光顾他,他的身体没有出现任何不适,反而感到食欲增长,身心愉悦。于是他兴高采烈地把“西红柿无毒可以吃”
的消息告诉了自己的亲朋好友。不久,西红柿无毒的新闻便震动了整个西方,人们知道了西红柿的食用价值,纷纷把它从花园里挪到了自家的菜园。”
“后来终于在西红柿进入欧洲两百多年之时,《大英百科全书》中承认了西红柿的可食用性。人们开始将西红柿用于各式各样的烹饪料理之中,将其制成各种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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