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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地藏(第1页)

“没事,不用你们管了,这事我自己扛,不大了留下点东西就是了。”

陈浩南回头说道:“扛扛扛,你能抗得起什么?到时候阿坤他们能放过你?留东西?你要留一只手还是一条腿?以后不活了?”

众人沉默,一路上他们都没有再说话。

另一头的靓坤、高气盛等人到了中环。

靓坤直接招待他们去一家大富豪的夜总会。

进去以后,靓坤指着高气盛给侍者们介绍道。

“这位就是高气盛,以后见面都给我叫哥,见到他跟见到我一样。”

随后又招呼几个妈妈桑过来,给众人安排陪酒的。

他单独拉着高气盛走进办公室,从保险柜里拿出来一沓钱,大概有三万港币的样子。把钱推到了高气盛面前说道:“这钱你拿着,留着花,等没有了再跟大哥说。”

有钱干嘛不收,反正现在他属于靓坤的小弟。

高气盛本着不要白不要的原则,直接就把钱接了过来。

“谢谢坤哥。”

“不用谢,高气盛你要知道,我这些小弟里,最看好的就是你,有胆有谋,你那群手下我也是看见了。个顶个都是有手段的,一个个跟狼崽子一样。你跟着我好好混,大哥少不了你的。不出几年,等我上位了,我现在这个位置就是留给你的。

过几天我在铜锣湾有笔生意要做,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

高气盛点了点头,毕竟自己刚收完人家的钱,干点活也应该。

不过高气盛对于靓坤的话是一句都没相信,什么最看好的就是他。估计这话跟好几百人说过。在门口把门的大傻强弄不好就是一个。

随后两人就走了出去。

靓坤亲自给高气盛安排了两个陪酒的。

高气盛对她们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不过飞机等人玩得倒是挺嗨的。

两个陪酒的小妹妹可能是不敢违背靓坤的命令,哪怕高气盛已经明里暗里拒绝几次了,她们也还是不依不挠地缠着他。

高气盛也烦了,他虽然能理解,但是这大夏天的,热不热啊?他刚才已经热得把西装外套给脱了,身上只剩一件单薄的衬衫。这样近距离接触,万一等下再起了些生理反应,那就尴尬了。

随即,他站起身,把衬衫一脱,径直走到了场中央的舞台。

歌舞厅的灯光闪烁,显得他后背那纹身地藏栩栩如生,仿佛就要活过来一样。

高气盛前世也算是个舞蹈篓子,差点就从事文艺工作了。哪怕换了个身体,对那些舞步技巧还是记得的。

他随着摇滚乐激烈地扭动身体,有时还模仿走太空步,机械人舞步也是信手拈来。

野性又潇洒,粗犷又细腻,就像是个专业的舞者。

随着高气盛的展示,场中央的古惑仔们也是自惭形愧,纷纷停了下来。

跟高气盛的一比,他们好像是脑血栓后遗症,跳得跟术后复建似的,根本就是没有可比性。

高气盛的舞蹈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别说这些后世流行的舞步他们没有见过了,哪怕是这个时代的舞步,他们也没有见过有人跳得这么厉害呀。

飞机等众小弟纷纷呐喊助威。

“地藏哥威武,地藏哥霸气。”

靓坤有些羡慕地看着高气盛的方向,自言自语:“这小子,都说我靓坤够靓了,他简直比我还靓。平时看脸挺帅一小伙子,没想到背地里这么狂野,整个背都纹上了。不过这地藏的名字确实实至名归,他手下也是真配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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