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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还在城外,便看到城内已初具新春模样,处处结彩,楼楼装灯,来往士民商贾嬉笑忙碌,刷墙漆门,剪纸贴红。屠者骨上挑花,布者镌绣春彩,士者诗赋盈楼,兵者赫赫当立。
百晓生觉得自己如果两年后一定会死,那长安城一定是自己最好的归宿。但他跟着谢听舞来这里,是为了两年后还可以活着。
谢听舞拍了拍百晓生的肩膀,笑道:“到地方了,走,带你回家。”
百晓生心中一紧,“家?”
还未等他细想,谢听舞又道:“带你见个人,他可能像你长大后的样子。”
百晓生怔住。与谢听舞和荀珍这一段接触下来,他的心中早把二人当作来日要成就的模样。
他想得很深,他觉得谢听舞很好,荀珍也很好。如果要选择成为他们其中一个人,他更想成为荀珍那样的人。
因为谢听舞情绪变化很少,他好似全不把人间当回事。他游戏江湖之中,又带凛凛侠气,嬉笑之间,万事寻常。
百晓生觉得这样的人,活着一定很累。
而百晓生从记事起,就是累的。谨小慎微,察言观色,成为了他记忆中的全部。他觉得这样的日子累极了,所以他以后要么死了,要么不再这样累。
百晓生的累虽然和谢听舞的不一样,但总归都是累。
百晓生希望自己像荀珍那样,他觉得荀珍是一个快意恩仇,从不拖延恩怨的人。这样的人本不适合活着,可他偏偏活得比谁都好。
至少比他见过的人活得都好,至少百晓生是这么觉得的。
百晓生想得更远了,他想起了那日在马车上。
荀珍坐在他对面,静静的览卷。谢听舞坐在了车厢位,闭目养神。
自己只能时不时看着二人,他觉得气氛似乎很尴尬,他一直在想说些什么,想了千百句,可他都不敢言语。后来觉得,就这样安安静静赶路也挺好。
荀珍览卷有乏,长指挑帘观景。百晓生不由盯住了荀珍,似是枯燥之中终于有了新的动静,是一件很值得在意的事情。
观景之间,马车路过了一群彪形大汉之间。
寒冬之际,他们披了毛裘,袒露半边胸膛,各个手握长鞭酒袋,腰胯弯刀,散勒马,言语之中或有污秽乐趣,粗犷大笑不止,俨然郊野山匪习气。
荀珍却不理会,自顾挑帘赏景。
也有大汉见荀珍雾月清秀,又起大笑之声,道:“这马车里的不知道是男是女的,擦粉贴眉的,乍一看还是是个娘们,再看这胸前也没有二两肉挂着。哪个兄弟帮我上车去拉开看看有没有肉啊!?”
说罢,又是哈哈一笑。又听咕噜一声,想是灌了一口酒。
其余大汉更是附和大笑。
百晓生本已皱眉,见荀珍眼中更是冰冷如铁,森然恐怖。
他平日见的荀珍,无时不是一派雅致君子模样。此时却见荀珍眼底阴鸷之色寒如刀锋,不禁额头渗出冷汗,不敢出一丝声响,竟连呼吸都变时断时续。
他紧盯着荀珍,正等他下一步动作。却见右侧光影一闪,百晓生连惊呼都来不及。再看时,见谢听舞已起身,半个身子挡在荀珍身前,右手却伸至窗口,手指捻住。
百晓生看谢听舞的动作像骤起抓物,却不知抓住了什么。他压根没看到什么东西出现。
只见谢听舞叹了口气,道:“不必这样吧。”
说着,撤回身体坐下,将手指捻住之物放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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