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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之中、云层之上,轰然雷鸣!
一道闪电劈下,与杜预的才气交相辉映。
“天人交感?”
田洪凤、黄廷玉同时失声,拍案而起。
“什么是天人交感?”
宋佳霖对生意很懂,但读书人的事却知之甚少。
赵明慧激动大叫道:“天人交感,阴阳相合,同类相通,相互感应,乃是天人之道。此种异象极其罕见,想不到,区区童生也能做到天人交感?杜预,实乃天下奇才也!”
宋佳霖似懂非懂,但不明觉厉。
总之,很厉害就对了。
大喊666准没错。
田洪凤激动难耐。
只有他才真正清楚,天人交感是何等惊人的天赋?
说句难听的,大唐朝廷中衮衮诸公,能做到天人交感的,一个巴掌就能数出来。
而杜预不过才考上童生,就能开启天人交感,以人心惊动天心,以天心映照人心,与天地呼应,无所不能,这简直是奇迹。
隆伟显然也是识货之人,虽然脑回路有点直白简单,但他很清楚这天人交感的厉害,豁然而起,面色凝重。
“你这小子···”
“真有趣啊!”
隆伟嘴角疯狂上翘。
他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觉得更加有趣。
如此天下奇才,才不枉他停留滁州,混入诗会。
这才是他游历圣元,真正意义所在。
杜预已经全然沉浸在诗词的世界中,文字带来的快感,已经将他全然征服,每一个细胞都沉浸在推、敲的节奏与成就感中,快乐战栗着。
“随风,潜入夜。”
此时,已经是晚上。
诗会足足开了一天,从早上开到晚上。
夜风习习。
突然多了一丝湿气。
那是泥土的芬芳,那是山风的腥气,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喜悦。
滁州百姓,激动难耐,纷纷伸手。
“起风了!”
“真的起风了,我好像感到有雨点润湿。”
“雨气来了。下雨不远了。”
人们欣喜欢呼着,雀跃着。
雨,对于农业社会重要性,等同于粮食、财富和生命。
隆伟静静看着这一切,闭上眼睛,似乎在感受带着浓浓水汽的风。
“嗯,诗成达县!”
“区区三句,已经达县了!”
“果然是才气纵横,天人交感之奇才。”
“换成任何人,都无法阻止你今天求雨成功。”
“但,前提是···没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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