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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隔天早上有事,也会在睡前预设闹钟。不过这闹钟的作用并不是叫他起床。他会很神奇的在闹钟响起前的五分钟醒来,看好时间,再闭上眼睛等待。每隔一会,就不耐烦的半睁开一只眼看看。最后,在闹钟响前一分钟,将其果断关掉,自行起床。这几乎算是个特异功能。
具有奇特体质的裴非能够精确控制醒来的时间,却无法控制入睡的时间。他会在十二点准时洗澡上床,却辗转反侧、难以成眠。即便是白天奔波劳累、满身疲惫了,也只有身体和眼睛是困倦的,头脑却一直清醒。
睡觉这件事,成了他的一项挑战。他必须做一系列的事情让自己彻底的舒适放松,才能睡去。首先要选择向下趴着的姿势,然后轻轻晃动。有时还要我用手掌摩挲他的后背。更有甚者,把腿搭在我身上,央求我讲故事给他听。不拘泥内容,天南海北,只管说就行。据说他爸爸一直是这样做来着。
遇到我精神好的时候,服务比较周到,会问他说:“讲个什么呀?”
他就点菜一般,要求什么白雪公主啊,三只小猪啊之类的。或是随口胡扯些孙悟空娶亲,武大郎约会什么的。我就满嘴跑火车的生编乱造。最后上瘾了,两人都睡不成,你一言我一语、嘻嘻哈哈的瞎编斗嘴。
有次他肚子饿了,就迷迷糊糊地说:“讲个白切羊肉的故事吧。”
我便口齿不清地乱讲道:“从前有个小屁股,喜欢吃羊肉。有一天他刚切好羊肉,就被一个老屁股冲进了,抢去吃了。他的羊肉没吃成,算白切了。这就是白切羊肉的故事。”
裴非听了,半睡半醒间把手伸到我身下乱摸起来。我不耐烦地拨拉开,他吃吃地笑。问他笑什么,他不怀好意地说:“哼哼,老、屁、股!”
也有时我困倦难耐,随意敷衍他,讲些小时候的老段子:“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对着裴非咪咪笑。”
这自然不能使他满足,依旧哼哼唧唧不依不饶。我只有再学着麦兜他妈麦太太的语气,不耐烦地说:“从前,有个小朋友,老吵着要听故事,后来,死了。从前,有个小朋友,乖乖睡觉,后来,发财了!”
裴非很配合地翻个身,努力装着打起了呼噜,难听至极。
早上,裴非会长久地长久地赖在床上。为了把他唬弄起来,我打算跑去抽他的被子。他机灵地一翻身,将白色的夏被缠在身上,学着蜡笔小新的欠揍语气叫着:“白色扁便!”
我哭笑不得,手抓住被角用力一扯,将他抖了出去。他负隅顽抗,就势一滚,用下面黑色的毯子把自己卷起来,得意地说:“蝉蛹!”
和他朝夕相处,我的智商也持续的下降,偶有脑残之举。一次神经短路,学他的样子包裹上黑色的线毯,贱兮兮地说:“蝉蛹!”
他立刻认真地指出:“这明显是寿司。”
我不解,他指着我四角短裤上健硕的突起部分,很限制级地解释道:“喏,有蛋,有金枪……鱼!”
看着裴非致力吃、睡、玩的事业,一副与床铺电脑苦战到底的架势,我也会痛心疾首的鞭策他:“裴啊,除了猪,再没别的动物可以代表你了。”
裴非听见了群众的呼声,斜眼狡黠一笑,扑过来用脸和鼻子在我身上猛蹭起来。问他干什么,他古灵精怪地说:“看能不能拱出松露来。”
我再次完败于裴非的发散性思维之下。
万般无奈,强行地拉起他,给捋捋头发,给套上光洁笔挺的小衬衫,给喷上点淡雅低调的小香水,牵着,“遛猪”
去。遛遛餐馆,遛遛健身房,遛遛书店,溜溜酒吧。
裴非也真的好似某种动物一样,凡走过处,必留痕迹。他喜欢随手涂鸦。洗澡的时候,在布满蒸气的玻璃镜子上乱画,吃完饭后,用筷子蘸着酱汁在餐巾上乱画,公司开会时,也会在记事簿上乱画。内容大多是一些抽象的图案,有时是我各角度的头像,亦或是我名字的各种艺术字体。
有次他偷偷在我衬衫的后背上,用丙烯颜料画了个逼真的补丁。我毫不知情地带着这块补丁上了一天的班,引发了大规模围观。此后,这补丁形象成了我们公司人口相传的保留段子。
不得不说,认识裴非之后,我的身心内外都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
裴非有一种本事,能做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蠢事,却又让人不自觉地跟着他一同犯傻。和裴非在一起,看他耍宝撒娇,玩各种小伎俩小花样,有一种所有辛苦都很值得的感觉。我恨不得把每天发生的桩桩件件的事情讲给裴非听,我喜欢看他被我逗得哈哈笑的样子。
我的心开始变得年轻而柔软,变得更容易为一点小小的满意而欢乐,更容易因为天气的明媚灿烂而欣喜,更有耐心等待长久的塞车和排队。
我感到自己更加的强大,强大到,足以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幸福的家。
☆、演习
放纵而散漫的暑假终于过去。我们各自上班上学,重新开始了周而复始的忙碌生活。每天的流程是:分开、汇合、吃饭,或者分开、汇合、睡觉。
我不算是工作狂一类的人。但很容易“进入状态”
。不管是熬夜宿醉身体疲惫,还是塞车苦等情绪烦躁,亦或是业绩下降耗费神思,只要往写字台前一坐,便瞬间原地满血复活。
我和裴非的关系,公司里没人知道。并非我们刻意伪装,的确是没时间没也机会表现暧昧。经理室和商品部分别位于东西两侧,中间隔着大型的陈列室、展示区和综合办公区域。我们鲜少碰面。
简介关于快穿骗子的修罗场林芙是个骗子,被系统拉进一个个书衍世界里世界一林芙为了躲避惩罚虔诚祷告,说出的甜言蜜语皆是不过心的谎言,但光明神却听见了。祂注视她,爱她,为她的一句喜欢堕落。银白的长化作如夜墨色,黑神只将林芙带回神殿,迫不及待地要和他心爱的妻子度过美好的新婚之夜。林芙当即拍开他握住她脚踝的手,在脑海里扒拉系统‘统!快带我走啊!’但接下来两个杀人狂为她提刀互砍墓中僵尸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蹦跶皇权争夺的胜利者欲把她禁锢在龙椅上,守着她一路斗到现在的大太监却强硬的要新帝自重全息游戏里的几位大神逼问究竟谁才是她的好哥哥他们对她一见钟情,而后愈渐沉沦,予取予求他们把心交到她手上攥着,只盼能待在她身边,并悄悄地…妄图她的爱。就连只懂暴力的战斗狂,刚开始放狠话要把她打趴到地上爬都爬不起来,后来却跪着求她坚持住,活下去。可是我好像,真的快死了。那我就陪你一起死。坚定的殉情,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场浪漫。在林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些书衍世界时听系统的,随便玩随便嗨,任务完成就拜拜!进入二周目后—林芙#&%&*s系统你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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