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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学的时候,曾经背过《桃花源记》,她还记得其中的一些段落。
比如“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那些读起来十分寻常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似乎成了可望不可即的奢求,哪怕追求它的并非贫民百姓,而是累世阀阅的士人,现实都会无情地嘲弄他,再将他击溃。
王家三郎虽奄奄一息,但似乎还能救得活,而小胡子被丢下马时,就只剩了一口气。
他被抬进屋中,两只被血糊住,根本睁不开的眼睛硬是用泪水冲出了一条缝隙,于是靠着那个眼神,家眷凑上前去,哭哭啼啼地听他说些什么。
小胡子的胸腔起伏了几下,伴着最后呼出的一口气,他说:
“这天道有何用啊。”
……似乎确实没什么用,尤其是临死之前说这么一句,就更没用了。
“他们今天无论如何不会再来,但门窗仍要警醒些。”
她没去管那一屋子的哭声,而是十分郑重地叮嘱家里的这群小妹子们,看好了羊家小郎,不要随处乱跑,留在家中,等她回来。
身上的各项装备都检查好,黑刃嘀嘀咕咕的保养也做完之后,她将它重新背在身上,准备出门时,被王家二郎喊住了。
“郎君高义,王氏满门铭记于心!”
他眼圈通红,声音颤抖,长揖到地,“但恶贼人多势众,郎君
一人怎能替家兄报仇?不如带家眷速速离去,以免惹祸上身!”
“不,”
她打断了他,“我不是为你家兄长报仇。”
“……郎君?”
“你家与邬堡结仇,无非为那千亩良田,但那些田地,既不是你家的,也不是邬堡的,理应是百姓所有。”
她说,“你家也罢,你祖上也罢,都没少吃百姓血肉,我为什么要替你们报仇,抢回田产?”
王家二郎的眼睛一瞬间睁大了,“那郎君此去何为?”
“我是个剑客,他当着我的面喊,刀子才是道理,我只是想看看——”
她淡漠地看了他一眼,推开了院门。
“我们谁的道理更硬一些。”
粟米将熟,收割过之后,或许要种一拨冬小麦,因此田间有许多农人在忙碌。
天气已经转凉,但那些农人多半是赤膊赤脚,只穿一条破裤子下地劳作的。虽说这些田地都为邬堡所据,但农人干活时也颇为卖力,不见半分偷懒。毕竟除了他们下田之外,还有人腰间系了鞭子,或骑马或步行在田间巡视,谁要是活干得不够利落,就狠狠一鞭子抽下去,让他清醒清醒!
无怪乎那些农人都不穿衣服,因为也没什么衣服经得住那样的鞭子,但牛皮鞭子直接打在骨瘦嶙峋的身体上,是必定要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因此她一路走过,就见了一路的伤痕,偶尔有农人抬起眼睛往她这里看一眼——那是无声无息,全无生气的
眼睛。
她走在路上,走在金色的麦浪中,走在生机勃勃的大自然中间,又仿佛走在无数死人中间。那些人静默着,像是等待他们既定命运到来一般,温顺,沉默,绝望地当他们的奴隶。
她继续耐心地走着,看到一名监工调转马头,慢慢远去时,对路边正忙碌的一个农人打了一声招呼。
“老伯,”
她问,“你是邬堡里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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