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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答应了舒苏要为我拉红线的建议,甚至为了去见那位听起来条件相当不错的先生,我在出门前还特意的经过了一番梳妆打扮,为的,只是想给对方留下一完美的第一印象,为的,只是希望他能尽快的看上我,然后答应娶我。哪怕我不爱他。

☆、

见面的地方是我选的,气氛和环境都很高尚,因为我听说他的家庭背景也相当不错,出身富贵,所以,我挑的地方必须有些品味。见到本人时,我相当意外,因为他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不堪,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好,一表人才,相貌堂堂。等我们坐下聊开了之后,我更是惊讶的发现,原来这个人还是个很有头脑的麻省理工的高材生!我当时还在心里暗想,这算不算是我捡到的宝呢?

这个中文名字叫李安文的美籍华裔男子,身上有着美国人的风趣、幽默,还有着华人的谦恭与温良,言谈举止相当优雅,学识渊博又不象一般工科生那样情商偏低,不会说话,愣头愣脑。说实话,对他,我很满意。而我也看得出,他对我,有着相当的好感。

只是,谈着谈着,在我们相谈甚欢,越来越有默契的时刻,我在心里开始觉得对不起他。因为我打算利用他,因为他被我看成了救命稻草,因为我接近他的动机和目的一点都不纯正,我不配得到他的信任与喜爱。如果我这么做了,等于是在伤害他,我会感到内心的惭愧与愧疚。这样好的一个优质男生,是值得比我更好的女人去爱,去真心以对,而我,不值得。

所以,就在何绍群突然冲进来强行带走我之前,我已经决定放弃自己这个愚蠢的念头,我希望能和他成为好朋友。可还没等我来得及把这些话告诉李安文,一脸怒气的何绍群就已经冲了过来,甚至没有给我向李安文解释的机会,就硬生生的将我拖出了饭店,塞进了他的宾利轿车里。

那样暴怒的何绍群,是我这辈子都没见到过的。我被那样一个近乎疯狂的男人吓到了,我清楚的记得,当时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当他愤怒的瞪着我、冲我大喊的时候,我纵有再大的胆子,也不敢顶嘴。他将我丢进汽车的后座,没等我跳起来反抗,就直接锁了车门,开了车,疾驰着驶向了那片让我难以忘怀的梧桐树小街。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他带我来那个地方究竟想要干什么,但是当我踉跄着被他拖着推进那幢他曾经拥着我,指着一幢高墙后的独幢别墅、轻言软语说这个就是我和他的家的地方时,我的眼泪开始不断的模糊我的视线。我知道,他做到了自己曾经对我说过的话,可是,我却做不到我曾经答应他的诺言。我不可以和他在一起,不仅仅因为他是我的继弟,还因为他是那个恶毒女人的儿子!

当然,后来发生的一切,已经不用再多想了。其实,有了无数次的对比之后才知道,那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因为从头到尾都充斥着痛苦,挣扎。我们两个好像不是在□,而是在打架。作为初识人事的我们,本来就没有经验,再加上我们当时的心情是那么的纠结、气愤,我不断的挣扎、反抗,他不断的征服、压制,这种情况下出现的第一次,如何能美好,如何能称得上是“做”

爱?

何绍群恐怕当时自己也不知道女人的身体究竟会是什么样的,所以,当他第一次进入我的身体时,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掌控力量,也不知道原来在我被他弄痛的时刻,他也是会痛的。我清楚的记得,当他看见我的处女之血沾在他的血肉之刃上时,脸色煞白,神情惊恐,完全被我的眼泪和鲜血给吓到了。

我已经回想不起来,后来到底我们又是怎么开始继续纠缠的。总之,他一点点的学会了掌控力量与身体的欲望,低声诱哄着被他弄痛而不肯乖乖就范的我跟随着他的动作,一起体尝那种青涩的□。我痛得一直不肯放松身体,他被欲望折磨的浑身是汗、不得而入时,就搂着我,一边轻柔的抚摸着我的身体,一边在耳边低声的诉说着。

我记得他说他无法忍受我绝情的不理他;他说他受不了我那样冷淡的忽略他;他说他恨我的没心没肺;他说不想和我那样针锋相对,反唇相讥;他说他常常在夜里做梦都会梦到我和他一起牵着手在梧桐树小街上散步那个美好时刻;他说他听到我答应去相亲的时候,气愤妒忌的将一桌子的东西全都撸到了地上,恨不得立刻杀了我;他还说他不想让我离开,他不要我移民,不要我出国,他要我答应和他在一起,永远永远,永不分离。他说了很多,还有很多话,我已经记不清了,因为我一直在哭,听得很不真切。身体的痛让我哭,心里的痛更让我哭。

我不是在哀悼我的处女之身被他夺走,我只是不知道我和何绍群变成现在这样,将来我该如何面对他的母亲,又该如何与他相处。我用什么样的态度、身份和他们母子生活在一起?如果我不走,我不离开,我又能做什么?他对我说的越多,我越是惶恐、害怕,我在为自己的无用而哭。

最后,我的身体被他征服,无师自通的他成为了我初尝性生活滋味的直接引导者。他在我的身体里冲撞,发泄,他抱着我喃喃的告白,当他终于精疲力竭的倒在我身体上,昏昏睡去时,我清晰明白的听到了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说过的三个字:我爱你。

就是那三个字,瞬间让我如临深渊。这三个字何其沉重,几乎与老爸告诉我的那些真相一样让我感到无法承受。我宁愿他恨我,怨我,也不希望他爱我。因为,他的爱将成为我的地狱。

我害怕了,我退缩了,我不敢再向前走一步,我无法接受他的情意。我不能答应他的任何要求,我无法给他任何承诺,除了离开,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让我脱离眼前这种怪圈和是非。于是,我从他的身体下逃走了,不顾浑身酸痛,两腿发软,甚至来不及多看一眼他精心布置的这个只属于我们的家,连夜逃走,顾不上多带行李,顾不上和朋友们说再见,只哭着亲吻了老爸的脸颊,然后就象逃命一样的离开了,躲在了没有何绍群、没有爱恨情仇的地方,一呆就是八年。

多么神奇的命运啊,当年我慌张的逃离这个地方,而今天,我又能安然的坐在这里,与当年我忙不迭要躲避的那个人坐在一起吃早饭,生活在一起过日子,竟然也能如此的心安理得,感到幸福快乐。这样巨大的变化与反差,实在让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其中的渊源。只是因为爱,因为爱情救赎了我们么?

与他重新在一起的日子里,我觉得当年那段短暂却异常甜蜜的热恋感觉仿佛又重回了我的生活。他爱我,我也爱他。他知道我爱他,我也知道他爱我。没有争吵、没有逃避,没有猜疑、没有负气,更没有仇恨。这一次,是我们真正的两情相悦,就好像一对最普通的恋人那样,甜蜜的生活相处,相互之间变得越来越充满温暖与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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