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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根临走时对陈海默说:“我知道你发达了,不想认我这个爹了,我不生气,我就当作你一时失忆了吧。我给你三天时间好好回忆。三天够不够?三天后,我会再来找你。如果你到时候还想不起来,我只能让全上海的记者帮你一起回忆了。”
三天后,福根又去找她。海默果然“恢复”
了记忆。她说她把那件东西藏在了城南的一个地方,央求他再给她两天时间去取。她提到,福根总是去找她,会引起人注意,建议两天后的晚上在封浜村的铁轨边见。福根答应了。他不怕她跑掉,她也没地方可以跑。
两天后,如他们所约定的,福根去了封浜村的铁轨边。海默交给他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对耳环。
“这真是只小狐狸啊!”
福根又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酒,自言自语道,“我后来问了珠宝店才知道,这对耳环根本不值什么钱!他妈的!别以为这么容易打发我。你娘的老相好可是个大人物,不可能只留下这点东西。如果你不把偷走的全吐出来,看我怎么跟那些记者聊你的过去!呵呵,大小姐?让他们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小姐!”
这时,周福根摸了摸胸前口袋。那个贴身放置的信封上沾着一些汗水。他把那对耳环从信封里取出来,拿在手中把玩。
它真漂亮,沉甸甸的,碧绿色,在他醉意朦胧的视线中闪着金光。
明晚就是他们再次约定的日子。
等拿到首饰后,他会辞掉这个低三下四的工作,去过逍遥快活的日子。
“我也不希望拆穿你。我会留你在台上好好风光,在台下尽一辈子孝道,哈哈。”
他仰起头,又往喉咙里灌了一些酒。
这时,店铺的后门突然传来“砰砰砰”
的敲门声。
吵死了!半夜三更了怎么会有人来?福根急忙把酒瓶藏回到报纸堆中。他回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十一点半,漫漫长夜才刚刚开始。
他起身走出值班室,向后门走去,脚步已经有些摇摇晃晃。
在他接近门时,又听到了“砰砰砰”
的敲门声,让他心头一阵烦躁。他捏了捏拳头,如果是哪个流浪汉恶作剧,他会用棍子敲碎那人的脑袋。他打开门上的小窗格子向外看,首先看到的是一顶警帽。他有点困惑。一瓶酒下肚后,他的脑子已经有些转不动了。
“什么事啊?”
他问。
“快开门!”
那个身材矮小的警察退后一步,瞪着他,“有人听到店里传出喊救命的声音,怀疑有人打劫。”
他扑哧一声笑了:“哪个小鬼在捉弄您啊?”
一看那警察竖起眉毛,手里紧紧握着警棍,他又有些怕了。惹毛了警察对自己可没好处,万一因为一点小事情又把自己搞进局子里,可就坏了大计。
他庆幸自己醉得还没那么厉害,于是努力控制面部的肌肉,语气尽可能地客气:“探长大人,这里就我一个人,什么事都没有。您可以放心。”
“你是什么人?”
这个乳臭未干的小警察不依不饶。
“我是值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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