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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这人开始慢慢听话,又看他浑身收拾干净之后,看着还挺利索,季云诗便暂时打消了将他喂狼的兴致。
京中净是一帮嘴里调蜜的风流浪子,自己想要什么,他们当然就给什么。同时自己还要整日嬉笑着游走在他们之间,心里面早就厌烦了。
所以,在驯服这个北境人这件事上,季云诗呈现了少有的耐心与兴趣。
季云诗这一日兴致大,帮这个北境人绑起了头,一缕缕微卷的长在季云诗的灵巧手指中,很快地便编成了一条条的细长辫子,坐在一旁的这个北境人有些局促不安,紧紧攥着搭在膝盖上的袖摆。
见状,季云诗笑了一下,一边将她手中的辫子固定起来,一边俏皮地问着。
“你叫甘回啊。”
“......是,小姐。”
这北境人的领悟力很快,还没一个月,便已经将季云诗他们的说话方式、衣食住行、礼仪规矩,学了个七七八八,季云诗很满意。
“名字还挺有特点的。”
季云诗一边笑着一边将髻的最后一道挽上。
“好了,起来给我看看。”
季云诗拍了一下甘回,让他站在自己面前看着自己。
五官深邃又多情,偏偏又是个生人勿近的性子,身材高挑,举手投足落落大方,全然没有一丁点穷乡僻壤的局促感。
季云诗上下看着,点了点头道:“若说你是什么偏僻地方出身的人,又遭遇了劫匪的抢劫,我是一点都不相信。”
甘回却有点不敢看季云诗的眼睛,小心翼翼道:“小姐,我说的都是真的,小姐救了我,我只能当牛做马回报小姐。”
季云诗听到这话也不反驳,却笑了声道:“行,你记住就好。”
就在季云诗准备回京的时候,路上却被一伙劫匪给盯上了。
也怪季云诗大意了,以为快到了京中,便可以放松警惕了。
哪想到半路杀出一伙不知死活的劫匪。
季云诗全然没把这帮劫匪放在眼里,她手底下的家丁都不是吃素的,将那些不长眼的劫匪打跑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可是老马也有失前蹄的时候,此刻季云诗坐着的马车前的马是真的失了蹄。
“吁~吁~吁~”
那马夫使劲拽着缰绳,安抚着受惊的马,想让它停下来,但是那畜生受了惊,哪里听得了人的使唤。
马车左摇右晃,震得季云诗一阵头晕目眩,“梆”
地一声,额头还磕到了哪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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