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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你就是金雀家族的奴隶了。”
烫红的铁烙在少年的背部留下了一只麻雀的图案。
“你有名字吗?”
少年一言不,他根本就没有名字,他在之前就是奴隶了,现在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罢了。
所有奴隶都住在简易的草棚里,这条件比起其他的家族已经好上了许多。
少年脱光了衣服,任由管家检查身体。
管家说道:“很好,合格。”
接着又去检查下一个。
古代军队打仗,攻城占地之后往往会对居民展开劫掠,人口与财富被士兵们洗劫一空,然后交给领,领根据军功分给属下将士。将士们也可以把奴隶带到市场上交易,他们给奴隶戴上脚铐手铐,每天安排繁重的工作,即使之前是贵族,战败被俘之后在敌人那里地位与他们的奴隶没有任何区别。
少年每天主要是打扫,这个比在农田轻松许多。他是沾了自己外貌的光,即使是身体不怎么强壮也被留了下来。他就相当于一个花瓶,在客人来时见到打扫的奴隶是个样貌秀丽的美少年,对于主人来说是个很有面子的事情。
在一开始这个世界的人类并不会使用魔法,而身强力壮的蜥蜴人成为了世界最强大的势力。不过人类的战斗力也是不容小觑,在那个时代英雄辈出,无数可以记载在史册的名将在这个舞台上亮相。
主人非常“宠爱”
少年,她每天都要特殊照顾这个美丽的奴隶,而少年也习以为常,他只是个奴隶,是不能违背主人的。
金雀家族和米塔尼家族生了冲突。米塔尼的小将拉美西斯骁勇善战,他不仅身材高大,外貌俊朗,而且很会带兵,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将军,娶了最漂亮的公主,可以说是年少有为了。这位将军风流倜傥文采奕奕,在未婚时写下了许多情诗,在蜥蜴人的国度每个少女都把他当做梦中情人。
米塔尼家族和金雀家族列兵对阵。拉美西斯看着装备寒酸的人族士兵,不屑地哼了一声。主将阿提利乌斯说道:“美男子将军,可别小看他们,最近有个叫伯德的战士很是厉害。”
“知道了,舅舅。”
拉美西斯说道。他见到敌军中有一位猛将,头戴虎头盔,衣着虎皮配犀牛皮甲,系狼皮做腰带,以蟒皮饰裤靴,手中大刀可力劈青石,胯下战马可日行千里。
“来者可是‘美男子将军’拉美西斯?”
“正是在下。对面战将,报上名来。”
“金雀家族伯德。”
“正想与你一战。”
“我也正有此意。”
拉美西斯手持流星大锤便与伯德斗了几十回合,不分胜负。
“好武艺。”
拉美西斯夸道。
“你也不赖。”
双方此后又斗了几次,每次都下不来三百回合,皆未分出胜负。
双方家族后来开始谈判,之后战争也就平息了。
这一战,伯德在人族名声大振。
金雀家族领给予了他大量赏赐,作为领最宠爱的奴隶,少年自然是不会赏给伯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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