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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支在葛底斯堡战役中被击溃的军队如今已撒回到弗吉尼亚,并精疲力竭地开进了拉起丹河岸的冬季营地。圣诞节即将到来,艾希礼回家休假。两年多以来思嘉第一次看见他,那火一般炽热的感情连她自己都觉得惊异了。当初她站在"十二像树"村的客厅里看着他跟媚兰结婚时,曾以为自己今后再也不会比此时此刻更伤心更强烈地爱他了。可如今她才知道,她在那个早已过去的夜晚所经历的,只不过是一个被夺走了玩具的娇惯孩子的感情而已。长期以来她在梦想着他,同时强制着自己不要说出来,这才把她的感情磨练得更锐利,也更加浓烈了。
艾希礼威尔克斯身穿一套褪色和补缀过的军服,一头金发已被夏日和骄阳晒成亚麻色,看来已完全是另一个人,不像战前她拼命爱着的那个随随便便、睡眼朦胧的小伙子,他以前皮肤白皙,身材细长,现在变成褐色和干瘦的了,加上那两片金黄的骑兵式样的髭须,便成了一个十足的大兵。
他用军人的姿势笔挺地站在那儿,穿着一身旧军服,手枪挂在破旧的皮套里,用旧了的剑鞘轻轻敲着长统靴,一对快要锈了的马刺在隐隐发光。这就是南部联盟陆军少校艾希礼威尔克斯。他现在有了命令人的习惯和一种镇静自恃与尊严的神气,两个嘴角也长出了严厉的皱纹。他那宽厚的肩膀和冷静明亮的目光,如今也显得有点异样了。他以前是散慢的,懒洋洋的,可现在已变得像猫一样机警,仿佛每一根神经都绷得很紧,像小提琴上的琴弦那样。他的眼睛流露出疲倦和困惑的神色,晒黑的脸皮也紧紧地绷在两个颧骨上,给人以严肃的感觉,他还是她所爱的那个漂亮的艾希礼,不过已显得很不一样了。
思嘉早已计划好要回塔拉去过圣诞节,可是艾希礼的电报一来,世界上就无论什么力量,哪怕是失望的爱伦直接发来的命令,都不能把她从亚特兰大拉走了。如果艾希礼曾经有意回"十二像树"村,她本来是可以赶回塔拉去的。因为那两个地方相距较近;但是他已经写信给家里,叫他们来亚特兰大见面,而且威尔克斯先生、霍妮和英迪亚都已经进城来了。难道她还要放弃这时隔两年后与他相逢的机会,回到塔拉去吗?难道要放弃听他那令人心醉的声音的机会,放弃从他眼光中了解他并没有忘记她的机会吗?绝对不行!哪怕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来命令她,也不行。
艾希礼和一群同时休假的本县小伙子在圣诞节前几天回来了,这一群人经过葛底斯堡战役减少了许多。他们中间有消瘦、憔悴和不停地咳嗽的凯德卡尔弗特,有从1861年以来头一次获得休假因此满怀兴奋的芒罗家两兄弟,还有常常喝醉、喜欢打闹的争吵的亚历克斯和托尼方丹,这几个人必须在车站等候两小时换车,而且还得有头脑清醒的人去设法防止方丹家两兄弟之间和他们与陌生人之间相互斗殴,所以艾希礼就把他们一起带到皮蒂姑妈家来了。
一进屋,方丹兄弟就像两只斗鸡似的争着要去吻战战兢兢而又受宠若惊的皮蒂姑妈,凯德看了便尖刻地说:“你一定会以为他们在弗吉尼亚打斗够了吧,不,从我们到里士满第一天气,他们就一直在喝酒和找人打架。宪兵把他们抓了起来,要不是艾希礼说话伶俐,他们准在牢房里过圣诞节了。"可是这些话思嘉几乎一句也没听见,因为她好不容易跟艾希礼坐到了同一个房间,早已高兴得如醉如痴了。她怎么会在这两年里想起别的男人谁是令人愉快的、漂亮的,或者有刺激性的呢?她怎么能容忍艾希礼不在世时她就默不作声地听他们向她求爱呢?如今他又在家里了,和她只隔着这块客厅里的地毯。他坐在对面沙发上,一边是媚兰,一边是英迪亚,还有霍妮抱着他的肩膀。这时她每看他一眼,都要使出浑身的解数来不让自己显得眼泪汪汪。要是她有权利也去坐在他身边,挽着他的胳臂,那多好啊!要是她能够每隔几分钟就去摸摸他的袖子,证实他的确在那里,或者拉着他的手用他的手绢试掉她脸上快乐的泪水,那多好啊!因为媚兰就毫不害羞地在这样做啊!你看她那样高兴,已没有什么羞怯和含蓄的意思了,竟公然吊在丈夫的膀子上,用她的眼神、微笑和泪水在表示多么喜爱他,可是思嘉自己也太快活、太高兴,对这样的情景也不觉得恼恨和嫉妒了,艾希礼终于回家了!
她不时用手摸摸自己的脸颊,并对他笑笑,因为那儿是他吻过的,至今还保留着他的嘴唇颤抖的感觉。当然,他没有首先吻她。媚兰正拼命往他怀里钻。一面断断续续地哭,紧紧地抱住他,仿佛永远也不放他走似的。后来,英迪亚和霍妮也走上前去紧紧抱住他,把他从媚兰怀里拉了出来。接着他吻了他父亲,同时敬重而亲切地抱了抱,充分显示了他们之间那种深沉强烈的感情。然后是皮蒂姑妈,她激动得用那双不顶事的小脚一跳一跳地接受他的亲吻和拥抱。最后,他来到她面前,周围的小伙子也都围拢来要求亲吻,他先是对她说:“唔,思嘉,你真美,真美!"随即在她脸上吻了一下。
经他这一吻,她原先想说的那些表示欢迎的话全都不翼而飞了。直到好几个小时以后,她才想其他没有吻他的嘴唇,于是她痴痴地设想:如果他是单独同她见面,他便会那样吻的。他会弯下高高的身子,轻轻捧起她的脸颊,让她踮着脚尖,相互吻着,紧紧地长时间地拥抱。不过还有的是时间。整顿一个星期,什么事都好办呢。她一定能想出办法让他单独跟她在一起,并且对他说:“你还记得我们时常在我们那条秘密的小路上一起骑马的情形吗?”
“你还记得我们坐在塔拉农场台阶上,你朗读那首诗的那个夜晚,月亮是什么模样吗?”
(天呀!那首诗的标题是什么呀?)"你还记得那天下午我扭伤了脚脖子,你抱着我在暮色中回家的光景吗?”
啊,有多少事情她可以用"你还记得”
来引其他的回忆,有多少珍贵的回忆可以把他带回到那些可爱的日子,那时他们像无忧无虑的孩子在县里到处转悠,有多少事情能叫他们记起媚兰出台以前的岁月啊!而且,他们谈话时她或许还能从他的眼神中发现感情复活的迹象;或者得到某种暗示。说明他对媚兰的丈夫之爱的背后还有所眷恋,像大野宴那天他突然说出实情时那样热情的眷恋。她没有设想到,如果艾希礼明确宣布爱她,他们究竟会怎么办。只要知道他还在爱她,就足够了是的,她能够等待,能够容忍媚兰去享受抓住他胳臂哭泣的幸福。她的机会一定会来的。说到底,像媚兰这样一个女孩子,她懂得什么爱啊?
“亲爱的,你简直像个叫花子了,"媚兰说,这时刚到家的那种兴奋场面已渐渐过去。"是谁给你补的衣服,为什么用蓝布呢?”
“我还以为自己满时髦呢,"艾希礼说,一面看了看身上的衣服。"要是拿我跟那边那些穿破衣烂衫的人比一比,你就会满意些了。这衣服是莫斯给补的,我看补得很好嘛,要知道,他在战前是从没拈过针线的。至于讲到蓝布,那就是这样,你要么穿破裤子,要么就从一件俘获的北方佬制服上弄块碎布来把它补好,没有什么别的选择。至于说像个叫花子,那你还得庆幸自己的命好,你丈夫总算没有光着脚丫跑回来,我那双旧靴子上个星期就彻底坏了,要不是我们运气好,打死了两个北方佬侦察兵,我就会脚上绑着一双草鞋回家来啦。
这双靴子倒是很合我的脚呢。”
说到这里,他把两条长腿伸出来,让她们欣赏那双已经遍体伤痕的长统靴。
“另一个侦察兵的靴子我穿了不合适,"凯德说。"靴子比我的脚小两号,现在还夹得我痛极了,不过我照样穿着体面地回来了。”
“可这个自私鬼太小气,不肯给我们俩,"托尼说。"其实对我们方丹家的贵族式小脚是非常合适的。真他妈的恼火,我得厚着脸皮穿这靴子去见母亲了。没打仗的时候,这种东西她是连黑奴也不让穿的。”
“别着急,"亚历克斯说,一面向凯德脚上的靴子瞧了一眼。"咱们回家时,在火车上把他的靴子剥下来。我倒不怕见母亲。可是我——我不想让迪米蒂芒罗看见我的脚趾头全露在外面。”
“怎么,这是我的靴子,我是头一个提出要求的。"托尼说着,朝他哥哥瞪了一眼,这时媚兰吓得慌了手脚,生怕发生一场有名的方丹家族式的争吵,便插进来调解了。
“我本来蓄了满满一脸络腮胡要给你们女孩子看的,"艾希礼一面说一面用力摩擦他的脸,脸上剃刀留下的伤痕还没有全好呢。"那是一脸很好看的胡须,我自己觉得连杰布斯图尔特和内森福雷斯特的胡子也不过如此呢。可是我们一到里士满,那两个流氓。"他指方丹兄弟,"就说既然他们在刮胡子,我的也得刮掉。他们按着我坐下,便动手给我剃开了,奇怪的是居然没把我的脑袋一起剃掉。当时多亏埃文和凯德阻拦,我的这两片髭须才保全下来。”
“威尔克斯太太!别听他这些鬼话,你还得感谢我呢。要不然你就压根儿也不认识他,也不会让他进门了,”
亚历克斯说。"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表示一点谢意,因为他说服了宪兵没把我们关起来。你要是再这样说,我们就马上把你的髭须也剃掉。”
“啊,不,谢谢你了!我看这模样很不错嘛,"媚兰急忙说,一面惊慌的揪住艾希礼,因为那两个黑黑的小家伙显然是什么恶作剧都干得出来的。
“这才叫爱呢,"方丹兄弟一本正经地相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当艾希礼出门送几个小伙子坐上皮蒂姑妈的马车到车站去时,媚兰抓住思嘉的胳臂唠叨起来。
“你不觉得他那件军服太难看了吗?等我拿出那件上衣来,他准会大吃一惊?要是还有足够的料子给他做条裤子就好了!"给艾希礼做的那件上衣,一提起来思嘉就头痛,因为她多么热望那是她而不是媚兰送给艾希礼的圣诞礼物啊!做军服的灰色毛料如今比红宝石还要珍贵。几乎是无价之宝,艾希礼身上穿的就是普通的家织布。现在连那种白胡桃般的本色土布也不好买,许多士兵穿着北方佬俘虏的服装,只不过用核桃壳染成了深褐色罢了。可是媚兰碰上了罕见的运气,居然弄到了足够的灰色细布来做件上衣——当然是一件比较短的上衣,不过照样是上衣嘛。原来她在医院里护理过一个查尔斯顿小伙子,他后来死了,她剪下他的一绺金黄头发,连同一小包遗物和一份关于他死亡前情况的抚慰书(当然没有提到痛苦的情景),寄给了他母亲。这样,她们之间就建立了通讯联系,当对方听说媚兰的丈夫在前线时,便把自己买给儿子的那段灰细布和一副铜钮扣寄来了。那是一段很漂亮的衣料,既厚实又暖和,还隐隐约约泛着光泽,无疑是从封锁线那边过来的货色,也无疑是很昂贵的。这块料子现在在裁缝手里,媚兰催他赶快在圣诞日早晨之前做好。思嘉当然想帮忙凑合着做一整套军服,可是不巧,她在亚特兰大怎么也找不到所需的料子。
她有一件给艾希礼的圣诞礼物,不过跟媚兰做那件灰上衣比起来就黯然失色了。那是一只用法兰绒做的"针线包",里面装着瑞德从纳索带来的一包针和三条手绢,还有两卷线和一把小剪刀。但是她还想送给他一些更亲近的东西,像妻子送给丈夫的东西,如衬衫、手套,帽子之类。唔,是的,无论如何要弄到一顶帽子,现在艾希礼头上戴的平顶步兵帽实在太不像样了。思嘉一向厌恶这种帽子。就算斯杰克逊宁愿戴这种帽子而不戴软边毡帽,又怎样呢?那也并不能使它就显得神气起来,可是在亚特兰大偏偏只能买到粗制滥造的羊毛帽子,比猴里猴骑兵帽还要邋遢。
她一想到帽子,便想起瑞德巴特勒。他有多么多帽子,夏天用的阔边巴拿马帽,正式场合戴的高礼帽,还有猎帽,褐色、黑色和蓝色的垂边软帽,等等,他怎么就需要那么多的帽子,而她的宝贝艾希礼骑着马在雨中行走时却不得不让雨水从那顶步兵帽上滴里答拉往衣领里流呢?
“我要瑞德把他那顶新的黑毡帽给我,"她打定主意。"我还要给帽边镶一条灰色带子,把艾希礼的花环钉在上面,那就显得很好看了。"她停了停,觉得要拿到那顶帽子大概非费一番口舌不可。
可是她不能告诉瑞德说是替艾希礼要的。她只要一提到艾希礼的名了,他就会厌恶地竖起眉毛,而且很可能会拒绝她。好吧,她就编出一个动人的故事来,说医院里有个伤兵需要帽子,那样瑞德便不会知道真相了。
那天整个下午思嘉都在想方设法要让艾希礼跟她单独在一起,那怕几分钟也好,可是媚兰始终在他身边,同时英迪亚和霍妮也睁着没有睫毛的眼睛热情地跟着他在屋子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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