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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崭新的血吼(第1页)

?任玄七收住了脚步还未等他继续问询,暮秋就伸出两根手指,意思是:你已经欠我两次。

“你是如何知道这些的?”

任玄七点点头示意承诺生效,在血界的游侠轻易不会做出任何承诺,一旦做出,哪怕再奇怪他们也会去完成。

血界流传很广的一个故事就是:两名交好的游侠共同组建了一个部落,通过投壶来决定由谁来帮助另一个人先成就一番事业,然后再由那名酋长来帮助自己组建部落。

输掉的人花了一生的时间帮助自己的朋友从一个几百人的小部落展成了一个人口上十万的城邦,“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说得便是这些游侠。

也许那个部落早已经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不过故事却在血界传播开来。任玄七对任何部落都没好感,不过他在血吼遇到危机的时候,同样会遵守承诺全力出手。

“我是妖界的修士不假,不过我那仆人却是魂界来的,这样说,你可明白?”

暮秋将陌刀丢了过去,用手掰着橘子。

任玄七沉吟了一下开口说到:“如果这件事你帮我,我可以考虑留在你们部落,时间为一年,虽然现在你们没有这个实力,不过我可以等等。”

暮秋出乎意料的一口答应了下来,没有任何讨价还价,任玄七虽然没说,不过诺森城市个怎样的存在他可很清楚。

诺森城位于血吼部东南方五千里,虽然距离裁决的领地很近,不过背靠运河外加茂密的森林,裁决以前尝试进攻过几次都已失败告终,最厉害的一次,二十万的军队丢进去,不到一月出来的就只剩了不足万人。

从那以后裁决就没再打过诺森城的主意,甚至为了商道的畅通还赔了蛮一大笔款,毕竟钢铁这种东西草原上可稀缺得紧。

其实蛮的势力可以看成由两部分组成:蛮和巫。蛮的实力更强,所以势力的名字就用了蛮命名,也因此巫蛮内部并不和睦。

诺森城主要是由巫的人把手,因为他们除了是血界中少有以法职者为主体的人群外,他们做起生意来同样屈一指。加上靠着运河,可以说蛮东北邦的税收一多半来自于那里,所以那里也被人称为诺商:一座在森林中、巨大的商贸城市。

如此便知诺森城的防卫会有多么严密,虽然里面坐镇人修为最高也是皇血后期,不过诺森城的城主有三个:一正两副。外加上多如牛毛的霸血境修士,任玄七一个人去跟送死没多大区别。

不过他没有立刻寻求帮助,血吼部众人的实力除了暮秋和那个帮绿萝治病的家伙外,还没人能进入他的视线,就像一头狮子,谁会在意脚下的穿得好看的蚂蚁?

暮秋显然也是看出了任玄七的想法,虽然他知道只要真的帮他干成此事,一年的时间足够收服这个鼻孔朝天的小子,不过现在还没到时机。

毕竟现在部落里已经到达王血期的只有:金娜、龙飞、小七、杨明锋和两名军官,还有一个新加入的家伙名叫吴承鸿,是吴锋的侄子。

看在吴锋在兽群来袭之时透支生命为团队增益的份上,他的这个比他小了整整五十岁的侄子就被暮秋收为了追随者,和金娜一样半年的时间考核。

据杨明锋说,那小子年纪虽然小,打架也不够厉害不过却是很好的元素亲和者,对于大地之力的感悟甚至过了吴锋!

当然,打架不够厉害是和已经突破到了霸血境的鸿刚相比,昨晚他们试了试,金娜在不拔刀的情况下几个照面就被鸿刚制服,龙飞和小七要好不少,不过只能缩在龟壳里被动防御罢了,迟早也是死。

只有吴承鸿这小子竟然突奇想的几乎完全石化了鸿刚的皮肤,这样依靠度上的优势坚持了最长的时间,当然在鸿刚几乎陷入狂化的时候杨明锋终止了比试,要不等这小子被鸿刚劈出的风刃斩成两截可没法跟老爷子交代……

这只是血吼部明面上的实力并没有包括狼王留下来的三万匹雪狼,还有暮秋锁在酒窖的那个疯子,按尸狗的话说,只要再放出去之前主人先给他喝点儿血,那家伙能把一个没有霸血圆满坐镇的城市杀光,就算放出来和任玄七打一架,都指不定谁赢……

狼王留下的雪狼几乎处于放养的状态,部落里的每个人都拥抱过狼王留下的一根冰柱,这样雪狼就不会进行攻击。尸狗查看过一些雪狼的记忆,西边的狼神军团也在打这群坐骑的主意,听说已经私下捕捉了不少。

想到这儿,暮秋突然觉得曾庆龙的提议也不错,就是不知道凌宗祥回去交代得如何,不过血卫应该不会放弃这块到嘴的肥肉才是,不过到时候谁吃得更多,就得问问暮秋的意思……

部落里依旧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有不少衣着破烂的人在部落门口穿行,有幸存下来的人开始出去找寻自己的亲友,有的则已经从自家地窖挖出了当初不肯离开领地的庄主。

现在对于价值的审核已经不需要暮秋在场就能顺利进行,部落里每个人看向陌生人的眼神都很犀利。

“血吼部不养没用的人。”

这是他们的原话,无论老人还是孩子都对此坚信不疑,这才有点暮秋心中的样子,经历兽潮的血吼部,焕然一新!

长街转角处的杂货铺后厅,几个满身铜臭的商贾正在激烈的争论着什么,没人知道尸狗的神识从昨天就一直留意这这里……

“老王,这里兽潮也过了,咱们为何还不搬出去,留在这里作甚?没看到血吼部那些人看咱们的眼神么,就像狼看着羊一样!”

“走?走哪儿去,外面到处都是雪狼,我们没有资格去拥抱狼王的冰柱,出去死么?!”

“城里最近来了很多其他部落的人,我们是不是可以像往常一样雇佣一批送咱们出去,只要有几个获得狼王认可的人带队就行,我们还有很多金子,这并不困难。”

“在你掏出金子之前,他们会把你身上的肥肉剜下来丢进锅里,然后你会永久成为血池的一部分,不信你去试试。”

一名老者静静的吧嗒着旱烟,用烟杆敲了敲桌子做出了最后的总结:

“按照当初的承诺,把货物运回来,进价两成卖给血吼部,只要酋长大人承认你们的地位,以后挣钱的机会多的是!”

没有理会迷惑的众人,老者直接转身走向外面热闹的铺面,这些人都被钱迷住了双眼,这是王的部落,那么做生意的也得有王的气息!

ps:下午去拿合同了,没想到竟然找了半天才找到我的……得有些晚,晚点儿还有一章,看过的朋友点下请点下加入书架,这对新作者很有用。

大概算了一下,这周更新应该会比上星期多一倍左右,有花有票的快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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