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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
孟璃转了转身体,正对着他,毫不避讳地直视他的双眼,“我跟你说过,我注意到梁单是因为他脖子上也有颗痣,他的痣跟你的完全不一样,也不在一个位置,就只是一颗痣而已,但我每一次看见那颗痣还是会想起你,包括我遇到脖子上有痣或者脖子线条很好看很像你的男生都总会潜意识地多看两眼。”
她以前不懂,初恋到底是什么定义。
可现在好像懂了。
“你没有必要再去介意任何人。因为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迄今为止我唯一喜欢的人。”
跟梁单的过去好像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们是同桌,朝夕相处。恰好梁单当时的为人挺不错,挺斯文一个男生,很多方面都挺照顾她,她也愿意和他接触,至少对他不排斥,像朋友,像知己。
学生时代的暧昧根本无从解释,他们谁都没明确表明过是否要恋爱,是否已经恋爱。只是同学们会拿他们起哄。
回忆里的那个男孩子,她只记得他的痣,他的气息,他的体贴和温柔,她也因此而情窦初开。
这种惊鸿一瞥也带着一点感恩感激的感情,时间长了,难免会变淡,她其实挺不以为然,因为这毕竟只是一个意外。
她其实也不排斥以后可能会和别的男人谈恋爱,毕竟人不能抱着这么一点点虚无缥缈没有方向和结果的喜欢就过一辈子,甚至自私地,拿他做标准去设想另一半,和他无可能,那就找个和他像的吧。
所以,在得知靳时跃就是那个少年后,她真的很开心很开心。
她无疑是喜欢靳时跃的,就算他不是那个少年,她也喜欢。
当然也不可否认她曾很喜欢那个少年,曾经像光一样出现在她的世界里,可能这一生都无法忘记。
那么当白月光和朱砂痣是同一个人的时候,她怎么可能不激动呢。
“我的确希望你能开心,但我现在是真心实意地想要你知道。”
孟璃捧起靳时跃的脸,郑重其事,前所未有的认真和严肃,说道:“如果我不喜欢你,我怎么可能会和你结婚,怎么可能会舍不得跟你离婚。”
她学他曾经的措辞。
“说一遍不信,那我就说到你信为止。”
“我喜欢你,好喜欢你,最喜欢你,只喜欢你。”
“喜欢得不得了,喜欢得要命,喜欢到离不开你,不能没有你,看不见你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靳时跃,我喜欢你。”
她咬字清晰有力,一字一句准确无误地往他心上敲。
靳时跃怔愣地盯着孟璃,不知道过去多久,无法克制地抱住了她。
抱得很紧很紧。
“谢谢你,谢谢你”
他哽咽着声音,语无伦次,欣喜若狂,“孟璃,谢谢你能喜欢我。”
孟璃喜欢靳时跃。
这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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