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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比任何季节都要温凉,推开窗户可以看到平静的海洋和趋于枯萎衰败的山榉木林。天空干净得不含一丝杂色,遥远的边际开始出现铅灰色积云。我把夏天的亚麻长裙叠进柜子里,取出深色羊毛披风。秋天总是色调明亮,气息温和,让人一整天什么都不想做,就靠在窗边的摇椅上读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最好膝盖上再搭上一条格子毛毯。听说过几天会有雨,放在桌上的信封微微有点潮。

希望明天邮差能顺利的把它寄出去。

虽然我不知道大海那头收信的人是否还活着。

可是亲爱的西西莉亚,我希望你来得及读它。这是我答应告诉你的,整个事件的真相。

我叫安德尔森布兹,是海边小镇柯尔唯一的药师。

每当我回忆起莱恩,总是记得他靠在我家门框上向我抛媚眼,拿了一块龙涎石不打算给钱。

“我顺着海边的卵石小路一直走下去,觉得路的尽头一定会遇到天使。亲爱的我正好看见你和你的药店。现在手头有点紧,但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我的心送给你。”

他是这个药店的实际出资人,而且沿着小路一直走,不管巧合不巧合尽头一定是这里。但是每次见面莱恩都善于制造出一种恰巧偶遇的情调。

莱恩布莱克是游吟歌者,有个私人马戏班,在丹顿全境巡回演出,每年秋天正好到柯尔,一呆就是一个月。

他会趴在我工作室窗外说:“安德尔森,你的灰蓝色的眼睛和金发美极了。”

或者“昨天去酒馆时看见你喜欢的莉莎了,她嘴唇上长满了绒毛。”

当时我似乎喜欢过一个叫莉莎的女孩。她身体丰满健壮,有一头浅黄的头发,笑容甜美,是整个柯尔小伙子倾心的对象——我也不例外。莱恩没少挖苦我这一点。

莱恩不是沉稳英俊的男人,但是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他可以轻易的与各种各样女人调情,在粗鄙的乡村酒吧和公爵夫人城堡中奢华的大厅里混得同样如鱼得水。他的马戏班子全部家当包括一辆敞篷马车,两个小丑,弹竖琴的姑娘和一个打杂的伙计,而他本人兼任车夫和管账。乌黑卷曲的长发仔细上过发蜡,软帽上装饰着一支孔雀羽毛。长袍是惹眼的深紫色,上面装饰着夸张的金色图案。如果不是脸上经常挂着讥讽的笑容,衣服穿得花里胡哨,有时候我几乎觉得他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每当他抱着手臂靠在我门边看我调配草药,会给人一种我们相识已久的错觉。

其实我们只保持了单纯的床伴兼朋友关系。

五年前艾叶堡皇室叛乱,莱恩带着马戏班去那里教堂的墓地挖坟。他说想弄点死人的牙齿去集市上换钱,结果运气不好把我挖了出来。

后来他承认,当时完全是因为看上了这张的脸。

“基督保佑,我打开一具棺材,看到了我的睡美人——还剩一口气!”

并且毫不犹豫的提醒:“宝贝,如果你没钱支付报酬的话,可以陪我睡觉。”

据说我刚被从棺材里拉出来时满身是剑伤,莱恩把我染血的绷带挂在敞篷马车上当马戏团的标志,三个月都没褪色。因为膝盖上的伤太严重了,所以那年春天到濒海小镇柯尔时,莱恩说海边空气温暖湿润,建议我留在这里休养。于是借他的金币开了这家药店。

我问过莱恩他为什么会想做游吟歌者。

他把食指竖在唇上摇了摇:“嘘,因为我在找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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