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资料14(第1页)

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诉的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因申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五十四条【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理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五十五条【指令再审的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重新审判的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五十七条【再审案件中强制措施的决定、再审与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新审判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五十九条【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死刑令签及死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死刑执行及停止】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死刑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热门小说推荐
诸天第一禁忌

诸天第一禁忌

天象异变后,浓雾笼罩全球,天降异宝。有人得到了神秘青皮葫芦,有人得到了刻满符文的金页,还有人得到了五色氤氲流转的神珠一个神秘的大世来临,诡异隐现,红绡电闪主人公徐子凡,一介普通凡人,得到神秘石环,开启了神秘小世界。在笑傲江湖中,筑武道之基,别人练武他修仙,在山巅与绝世剑客比剑,于日下和红衣教主争雄,改造一方世界,化虚为实。在诛仙中,悟极道金丹,登临人间巅峰,举界飞仙。现实世界,波诡云谲,九幽十类,灭世黑手,仙门中走出的生灵,是正是邪?万古以来最大的浩劫是毁灭还是新生?神魔横空,仙佛并行,于乱世中崛起,血飘诸天!...

仙帝回归都市

仙帝回归都市

作品简介仙帝回归地球,竟然修为不减。为寻挚爱之妻费劲千辛万苦,到头来竟然现妻子竟然是作者胖菊,为您带来不一样的都市仙帝...

修奴

修奴

简介关于修奴修士钓鱼只为取乐,乃是一个雅好,是不屑去吃鱼的。钓上来的鱼随手给了伙房,用做奴隶们的伙食,只一时疏忽忘了取下鱼钩。于是,这只鱼钩被一个小奴隶得到了,由此便打开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大时代。本书有女主,无后宫。没有打怪升级刷副本,只强调故事性。喜欢看故事的可以来,爱看苦修暴力无脑杀的就别入坑了,不适合您。本书不无脑杀但也绝不圣母。没有标准化没有脸谱化的人物,每一个角色都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的人。让老九来带您走进我的世界,咱们静静看书,不要心急,格局慢慢打开。您在前一百章看到的任何惊天动地的情节,在后面看来都是小场面。本人十年以上网文写作经验,写字态度认真,有驾驭大框架传统玄幻的能力。不断更不灌水不太监不烂尾。想踏踏实实的看真正有内容,有头有尾的大书您就来。加书架存着慢慢看,保证伺候得您舒舒服服。...

甜溺!京圈大佬诱宠温软小仙女

甜溺!京圈大佬诱宠温软小仙女

作品简介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ing京城商圈大佬vs中文系小美人1V1双洁he年龄差江挽声自小不受父母疼爱,独自挣扎长大。一次暗算,阴差阳错和京圈神秘大佬秦家三爷扯上关系。传言秦三爷生性凉薄,不近人情。虽是闺蜜的小叔叔,但她每次遇见都害怕得很。一次外出活动,学长精心准备现场告白,仪式感拉满。江挽声愣在当场。还没等回应,告白现场直接停电。一片漆黑之际,她...

四合院:在1962当钓鱼佬

四合院:在1962当钓鱼佬

陈飞一穿越,就到了1962年的四合院,嘿,这禽满四合院可真是比电视里还热闹!全院大会开得正欢,易中海和贾家那俩活宝,跟演大戏似的,一门心思地想要把他的房给抢了。就在这时,陈飞发现自己居然有了个怼人系统!哈哈,这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怼人神器啊!只要怼得别人不开心,积分就哗哗地往上涨,还能抽奖!陈飞差点没笑出声,...

我的极品老婆

我的极品老婆

一个小小的快递员,身负巨债,却在这个纸醉金迷的都市里坚持着自己内心最初的那份执着和底线。他抛的开物质的欲望,却斩不断感情的千丝万缕。最终在红颜的情愫中苦苦挣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