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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安德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是冬天,他居然找不到太多的微生物。
加上似乎是天冷的原因,这些东西增殖有点慢,而且体型太小,需要数量多才可以让一只血虫中招。
最后加上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除非安德强制把加了料的细菌喂进血虫肚子里,不然它们压根对这种东西看都不看一眼。
就算是吃了的血虫,嗨归嗨,但好像见到了巧克力味的翔,还是不愿意往细菌群里凑,宁愿吃血肉。
难不成是我设计的食物还不够美味?
安德思索过,他本想给这些血虫眼中巧克力味的翔加点吸引人味的“香气”
,但忽然想到这种虫子的威力,他的心里又有了一个另外的点子。
因此,最后他决定拿自己身上的血肉当特效食物,起码细胞的增殖度还是比较快的,不用另外给血虫增加吸引力。
以防万一,安德还提前屏蔽了自身痛觉。
一碗虫卵下肚,经过刺激,很快,虫卵在胃中孵化,钻出一条条细丝般的小虫,毫不客气的啃食周围的“食物”
。
为了提高自身存活率,血虫在噬咬宿主血肉时,也会释放麻痹痛楚的毒素,同时让宿主的胃口更好,对生肉类更感兴趣,并且还会暂时替代一部分身体功能。
不过它们终究到底还是虫子,等到宿主全身血肉被吃掉七成时,它们早已经达到了成虫的阶段,宿主的每一寸血肉中、包括血管中流淌的都是它们的卵。
这时它们会操纵宿主的躯壳,寻找下一个宿体与后代的温床。
不过安德早已把自身这具身体的细胞加了“料”
,不止对血虫有更强的吸引力,而且还让他可以对食用了身体血肉的血虫及它们繁衍的后代下达指令,从而掌控它们。
“当虫族母皇这种事情感觉太怪了点。”
安德看着从手上血管中钻出的一团血虫,忍不住的嘀咕。
他摇摇头,把这个想法赶出脑子,“不对,我现在是它们的主人才对。”
安德拨弄着手上这个弹珠大小的血虫团,虽然血虫们很想咬一口他的血肉,或是回到他的身体中,导致每戳一下,“圆珠”
就会变成“毛团”
,但都还是很忠实的遵循了安德这个主人的指令。
“好像丑了点,还是再添加点功能吧。”
安德看着手上淡红色半透明的血虫,让它们钻回自己的身体,互相吞噬进行一轮“进化”
。
片刻后,一只比原本血虫大上一些的“新血虫”
从安德手上血管中钻出。
在他的目光下,新血虫张开了如同轻薄的肉膜一样透明,带了点淡红色的翅膀,晃晃悠悠飞起。
它成了一只蝴蝶。
血虫蝴蝶张开翅膀时,大概有一枚金币大小,它的翅膀看起来轻薄却柔韧,完全能够支撑得起它飞行。
这回安德终于满意了些。
他从阁楼上往废弃钟楼的一层看了一下,找到了只老鼠,于是放出血虫蝴蝶。
血虫蝴蝶飞快朝老鼠飞去,迅收起翅膀从它的眼睛钻入,啃食老鼠的血肉,不稍片刻,老鼠干瘪倒下,从它的嘴中、眼睛中皮毛缝隙中钻出了十多只血虫蝴蝶。
这都是第一只繁殖下来的成果,它们本就是单性繁殖生物。
安德招招手,血虫蝴蝶们飞回了主人身边,停留在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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