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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你瞧瞧他们俩配不配?”
轰隆一声,我看到了对面瞳仁猛缩的奇景,相信他也看到了,他跑不掉,并不意味着我受制于人,我斜眼捕捉到一个形似大山的西装男,迅速闪到他身后,抱着他的手臂战战兢兢探出头来,听到头顶上好一阵电闪雷鸣。
大山正在欢欢身后冲我瞪眼,那我抱住的这个是何方神圣?
事实证明,人类的潜力是无穷的,比如,就当我自认为不能承受再次打击时,听到梦中情人在我头顶上方一点点温柔呓语:“喜鹊,刚刚摔疼了没?”
“小姑娘害羞了呢,你叫喜鹊是吧,我家欢欢就交给你了,你千万别嫌弃,你看我这么高壮,他多吃点,一定还能长高长胖的!”
“哎哟哟,爸爸,我不是小孩子啦!”
我搓着冰冷的手,突然想说一句真心话,欢欢,假如你不跺脚甩手的话,刚刚这句抗议的效果会好很多,而且……很明显,你撒娇找错了人,你爸爸额头上的青筋已经在暴跳了。大山面如土色,顺手将欢欢塞到我和师兄中间,笑眯眯道:“刘叔叔,您忙了好些天,该放松放松了,去我家吃香辣蟹吧。”
大山哥哥,你说就说,别往我这里指成吗,我是伤病员呢!
眼看欢欢以妖娆的姿态做个前奏,准备拍手跳起来,我和师兄同时伸手,将他死死按在原地,直到刘浪满脸顿悟状,随着大山钻进红旗才放手。
欢欢一脸迷茫地在我俩脸上看来看去,眼神非常纯洁,非常无辜,也非常讨打,师兄叹了口气,笑道:“你还走吗?”
精英中的神六就是神六,师兄还不忘跟我介绍:“刘欢是我和你哥画院的同学,也是小学同学,三年级的时候跟妈妈去了法国。”
“别提了!”
欢欢脸色骤变,跺跺脚甩甩手道:“哎呦,我做梦都想回来,想跟爸爸钓鱼爬山打球,可妈妈一直不让,说四海这里不好那里不好,讨厌讨厌讨厌!等我好不容易自己赚到路费跑回来,爸爸还老骂我打我,讨厌讨厌巨讨厌!”
他爬上突突,趴在座椅靠背上遥望凤凰山,闷闷道:“我一直不明白,四海这么美,妈妈为什么宁可跟爸爸离婚也要移民?中国这么好,为什么那么多人身为中国人却不喜欢?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们一样埋头建设家乡,我们中国该多强大啊!”
不得不说,欢欢确实有招人疼爱的体质,连师兄都凑过去捉着他的脑袋瓜好一顿揉。此时此刻,不落井下石简直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我也揉了好几把,看着他东奔西突,和师兄交换一个会心的眼神,脸上一阵发烫,不禁从心底笑出声来。
我用香辣蟹和满桌丰盛的四海特色菜收买了大家,于是,欢欢连人带突突被刘叔叔拨给我管理,我的外援算是落实。同时,我得到外公的最高指示,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赶走某精英,因为他是过家来打前站的,过家那大家族的男子平时娇宠惯了,根本没有过天涯当年辞职摆地摊的勇气和决心,也遇不到小红这种肯倾力相帮的红颜知己,现在都混得不如意,眼看我们四海的事业蒸蒸日上,一再想来分杯羹,甚至整个夺去,两个小红是什么段数,哪里能让他们得逞,于是,他们这才把主意打到我头上。
当年送回过家混世魔王后,我们家的电话成了过家专骂热线,以至我们不得不换电话了事,就冲这一点,就是借我几百个豹子胆,这事也没法成。
当天晚上,欢欢留宿在我们家,我们在挨着大山小山房间的阳台上架起竹席,凑到一起嘀咕到半夜,终于研究出具体方案。
东风吹,战鼓擂,这个世界谁怕谁。
蟑螂怕拖鞋,乌龟怕老饕,海龟怕啥,自然是怕不高贵!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用半夜泡好的黄豆做了豆浆,又给大山小山炸了油条,欢欢要吃银丝卷的要求也得到满足,酱菜是四海百年酱园子出的,香飘十里,煎蛋除了一个心形,其他都是太阳形状……欢欢吃着吃着突然泪如雨下,等满嘴的东西咽下才憋出四个字,“在家真好!”
欢欢真诚的赞扬很快得到大家的欢心,大山小山去上班之前,都充分蹂躏过他的脑袋瓜才舍得走。当他撑成尸体状挂在椅子上,连二黑也消除了危机感,自告奋勇将他扛下楼送上三轮车,载着我们一路叮叮当当去上班,将他得意成迎着晨风在三轮车上开屏的孔雀,只有一句话能形容——路人纷纷侧目。
为了招待客人,我也没忘带上豆浆油条银丝卷和酱菜,当然是不高贵的早餐!到了咖啡馆,我们惊奇地发现,有人比我们还早,只见david一副西装革履的精英打扮,正站在门口指手画脚,而那两个坏小子全没了往日的神气,耷拉着脑袋在店里转悠,还破天荒地都拿着抹布。
“中国人就是喜欢躲懒,做什么事都不起劲,非得用鞭子抽!agpies不懂管理,并不意味着我不懂,以后实行责任制,我来把所有事情分好工,没有做好就要扣工资!比如,这个桌子是你管……”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
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打断了他的宏论,一贯趋善避恶的二黑感觉到那人的强大气场,抖抖索索躲在欢欢身后,还死死拽着他的衣角不放,欢欢显然战斗力还没恢复,不想正面迎战,谁知我和二黑比他还逊,只得硬着头皮上前,将食盒连同二黑一起塞进去,赔笑道:“早安,david!”
“刚刚过千山到了天涯大厦,被保安赶了出去,你们自己小心!”
小山只说了这么一句,立刻收了线,我眼前一黑,头顶上的框框里有一群“巾帼英雄”
手拿各种武器在对付一只渺小可怜孤孤单单的喜鹊,喜鹊浴血奋战,终于不敌,口吐鲜血,冲着黑漆漆的天空和乌云后怪笑的雷神留下遗言:
“来世……让我做一只乌鸦吧……”
欢欢没带衣服,穿的是我上次买的四海土布衣服,虽然怎么看怎么妖娆,很显然,这种乡巴佬东西不入海龟精英的眼,而且欢欢吃太饱,嗓子也吼哑了,气势不如昨天,于是,他不得不接受长达半小时的单方面服饰研究知识灌输,趴在桌子上奄奄一息。
海龟精英也不是铁打的,说了那么久,定是口干舌燥,却连杯水都没捞着,霍地起身,怒气冲冲地走到在门口打望兼准备随时脱逃的我面前,喝道:“我千里迢迢从美国加州赶回来跟你相亲,说明我非常重视这件事,你怎么能因为我不接受你的献身就不理不睬,你要知道,我对你有心理阴影,需要一点时间接受你!”
嘎嘎……乌鸦在我头顶齐声欢呼,用巨大的翅膀为我扇风,让我用最清醒的状态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大志的良心被小狗咬得没剩多少之时,终于从厨房探出头来,端着硕果仅存的一碗豆浆和一根油条出来,又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逃进厨房,将门重重关上,竟然还落了锁!死小子!海龟精英终于放过我坐下来,我也终于能确定他早已饿得头昏眼花,以至于刚才没有看清楚这是啥玩意,没有当场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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