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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秀端详他的字,“你的字……”
魏长生圆圆的脸团起来,忐忑道:“怎、怎么了?我的字……不好?”
“你的字很好,与你舅舅的字很像。”
“我的字是舅舅教的。我舅舅的字极好,我的字不及他的字半分。”
提及魏朝清,魏长生很是自豪骄傲,“我舅舅可厉害了。”
“是啊,你舅舅真厉害。”
沈秀了解到,魏朝清才将将二十八岁,至小便是神童,年仅十七三元及第,是几朝以来最年轻的状元,乃几百年不遇之奇才。
思及那次与魏朝清在池塘边上的接触,沈秀想,魏朝清不仅仅是一个几百年不遇之奇才,亦是一位品性极好的男子。
只是,他人很有能耐,相貌极好,品性也极好,竟还孑然一身,尚未成婚。他这个年纪,若按古代正常的成婚年岁算,孩子都应该比六岁的魏长生大了。
古人重儿孙后代,他能顶着这样的“高龄”
不成婚,肯定没少被家里人催婚。思维越来越发散,越想越远,她感觉把发散的思维扯回来。
魏长生在她这里待到快午时,才依依不舍离开。他眨巴着葡萄一样圆溜溜的眸子,“姐姐,我明日再来找你。”
“我明日不一定在这里,说不定我会在讲堂。”
“反正我明日会来看看的。”
“好。”
沈秀站在门口送他。待他走远。英姐道:“这小孩挺喜欢你。”
“我也挺喜欢他。”
她望向路口。司马烨该回来吃午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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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烨:“只吃这么点?”
“早上吃得太多。”
她小口小口细嚼慢咽,又开始想他拿她的生辰八字的目的。
“殿下。”
“说。”
“您……”
她踯躅一番,还是没问。毕竟他之前说过不必问。若她再问,他恼了便不好了。
她及时改口,拍了句马屁,“您今日真是丰神俊朗!”
司马烨一愣,旋即他用手扶头顶的玉冠,唇角抑制不住上扬,“是吗?”
“对对对!”
次日是花灯节,国子监休沐。司马烨午时去了皇宫,参加宫宴。
夜色笼罩下来时,司马烨披着一身月辉走进沈秀的屋子,“与我一同去外面赏花灯。”
去外面赏花灯?沈秀赶紧应好,忙不迭戴上面纱。
带了一位侍卫,一行三人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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