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毫不犹豫地调动体内澎湃的法力,源源不断地注入到自己的手中。
紧接着,一只巨大无比、通体血红的手掌从他背前缓缓浮现出来。
“轰!”
随着一声巨响,血红色的巨掌紧握成拳,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势狠狠地砸向了那块巨石。
刹那间,巨石被炸得粉碎,无数碎石和沙尘四处飞扬,形成一片迷蒙的尘雾。
待尘雾散去后,原本巨石所在的地方只剩下一堆细小的沙石。
然而,在这片废墟之中,却有一样东西格外引人注目,一块拳头大小的矿石静静地躺在地上。
这块矿石呈现出鲜艳的红色,其表面还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褐色斑点,宛如鲜血凝结而成。
“血斑金!”
高风的脑海之中立刻浮现出了这个名字。
血斑金,一种极为罕见且珍贵的三阶特殊血系矿石,对于修炼血魔道的紫府修士或紫府体修来说,更是铸造宝器的绝佳材料之一。
用它所炼制出的宝器能够大幅度提升持有者的血系力量,拥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真是没想到啊!竟然会有如此意外的收获。”
高风轻声笑道。
他轻轻地伸出手一招,那块矿石仿佛受到召唤一般,迅飞到他的掌心之中。
紧接着,高风背后突然泛起一片血色光芒,一条巨大的血蛟凭空显现出来。
血蛟张开血盆大口,毫不犹豫地将血斑金吞入腹中,并出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龙吟声。
高风不敢怠慢,迅布置出一道阵法,试图掩盖住血蛟的异常景象。
然而,血蛟的身躯却在半空中不停扭曲挣扎着,散出令人心悸的强大威压。
仅仅片刻功夫,这座匆忙布置的阵法便承受不住压力,变得残破不堪。
如此这般持续了三天,血蛟才逐渐安静下来,随后又化作一道红光,重新又化为了高风后背的纹路。
此时此刻,高风能够清楚地感受到,血蛟之所以对血系和魂系的各类灵材有着特殊的需求,其实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不断进化。
尤其是当初高风借助凤凰的元阴之力,成功突破至筑基中期后,血蛟似乎变得越有灵性了。
之前给它投喂一阶的灵材时,它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高风心中隐隐约约有一个推测,如果把血蛟看作一个拥有生命的个体来看待,那么它内部的规则体系显然还不够健全完整。
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借助血系以及魂系这两类特殊的灵材来填补其体内缺失的部分规则。
这里所说的“灵材”
,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各种属性规则的具体显现形式。
一般而言,越是高阶的灵材,其中所蕴含的规则就会愈趋向完善。
特别是那些传说中的金丹真人,他们在战斗时所使用的法宝更是非同凡响,必须要采用四阶的高级灵矿石经过精心炼制才能制成。
法宝就是蕴含某些法则之力的珍贵宝物。
换句话说,所谓的法术其实也不过是规则之下衍生出的一种能量。
然而,想要获取四阶这样级别的高级灵矿石绝非易事,即使是在某些规模庞大的灵矿当中,也未必能够找到真正纯正的四阶灵矿石。
团宠空间宠夫林苒是刚刚考上大学的高中生,在暑假商场兼职时,被头顶水晶灯砸到,穿越到一个女尊过度成为了一个嗜赌成性,不思进取,人见人嫌的存在这里女子负责赚钱养家。。男子要相妻教女,还要洗衣做饭,孩子也是男子生?好在当时的兼职的商场跟着穿越了过来,且看她如何逆袭在女尊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注这就是一篇无脑爽文,请各位不要带脑子观看。(关键词,种田美男咸鱼生活)书中价格方面,医术都是随机而写,不要那么仔细啦...
简介关于娱乐小鲜肉顶流出道从寒国归来郁郁不得志的林亦,回到国内被杨密看重,被杨密连哄带骗的签约,从偶像练习生开始出道,逐步成为世界巨星。...
简介关于kpL最强粉丝(电竞kpL纯爱1v1双强比赛)大四女生李安乐看了ga四年的比赛,喜欢上了kpLga战队的辅助周云澜(Id不周),这个男人在镜头下沉默寡言不苟言笑,但是在赛场上却神出鬼没,犀利刁钻,节奏开得飞起。别人的辅助是嘤嘤怪,他的辅助是催命阎罗。夏季赛半决赛,ga倒在了总决赛的门前,作为周云澜无敌真爱粉的李安乐拍案而起受不了了,我来打野!...
简介关于帝神紫薇夫人白昊和魔冰夫妇,为三界安宁,无奈自爆,化做了相望山,将刚出生的女儿白涵容,托付给了兴武祖师,白涵容两千岁时,下山历练,遇到危险,被紫薇天枢所救,紫薇天枢对她一见钟情,骗小涵容签下婚约,从此开启了两人不平凡的人生之旅...
简介关于假千金吸我气运,重生后我嘎了她十岁时,顾浅父母惨死。二叔顾瀚沉一家美其名曰照顾顾浅,其实就想霸占顾浅父母遗产,住进了顾浅的别墅之中。前世,二十岁时候,顾浅正式要继承父母遗产,但二叔顾瀚沉跳出来说顾浅非是父亲顾瀚轩的种,说她是二叔顾瀚沉的亲女儿,真正的顾家千金则是顾瀚沉现在的女儿顾洛雪。当年两家孩子抱错才出现了这个乌龙。变成顾瀚沉女儿之后的顾浅,失去了继承权不说,最后被磋磨至死。顾浅死前才从堂妹顾洛雪口中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什么亲子鉴定,全都是顾瀚沉一家的谋划。为的只是想要从她身上夺走所有气运。重生归来,顾浅和废柴大佬沈承睿合作。誓要夺回属于她的一切,手刃仇人。最后当了渣渣前未婚夫的小舅妈,把劈腿陷害她的未婚夫气的七窍生烟。沈承睿给我一个投怀送抱的理由。顾浅整个宁家和我一身的气运全给你,这个理由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