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赵牧他们找的这个村子,叫做刘家村,位于京城之外的飞来峰半山腰上。
赵牧站在一棵大树上远眺。
就见飞来峰的山脚下,一支数万人的军队,正在浩浩荡荡的往京城方向行去。
那军队纪律严明,行军时候除了脚步,没有一点其他的嘈杂声音,显然不是一般的军队。
“如今大晋朝没有战事,京城有禁军护卫,按理说其他地方的军队,应该不被允许靠近京城才对,但这支军队……”
赵牧抿了抿嘴。
军队的异常调动,说明京城的确出事了,而且是那种能捅破天的大事。
幸好有郑经人提醒,自己才能先一步离开冲突的旋涡。
接下来就在刘家村待着吧,这偏僻的地方少有人来,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波及。
只是不知道这次京城的事情,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
时间一天接一天的过去。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山脚下来往的军队越来越频繁。
甚至前两天,还有两支军队碰上,直接在山下展开了激烈的厮杀,死伤无数。
据偶尔外出的村民说,外面如今已经是一片混乱。
京城已经被大军彻底封锁了,而京城之外,到处是不断冲突厮杀的各方军队。
而随着世道越来越乱,还出现了许多四处劫掠的匪寇。
那些匪寇里,有的是趁乱打劫的真正强盗;
有的则是打了败仗的逃兵;
但也有的,是假扮成匪寇的真正军队。
听说京城外的不少山村,已经被匪寇劫掠过了,男的都被直接杀掉,女的则被硬生生玩死,下场凄惨。
一时间,刘家村的村民都不敢再出去了,所有人吓得心惊胆战。
至于京城祸乱的根源,原来是当今天子月前突然暴毙。
一辈子求长生,终究还是一场空。
本来天子死后,按照规矩处理丧事即可,等到丧事结束太子就能登基称帝了。
可没想到朝野间却突然传出流言蜚语,说当初大金刚丹丢失,其实是太子派人偷走的。
因为当时天子若真的延寿二十年,那太子就又要多当二十年储君了。
太子不甘心如此,于是才偷走了大金刚丹,想让天子早点死掉。
但不曾想,即使没有大金刚丹,天子却拖着病体,依然苟延残喘了多年。
尽管已经监国,尽管已经大权在握。
可当储君哪有当皇帝舒服,于是太子就再次谋划,暗中害死了当今天子。
这件事一开始还只是流言,可后来,却突然有人拿出了实证,能够证明的确是太子谋害的天子。
而拿出实证的人,是一个悬镜司的官员,叫郑经人。
这下整个京城彻底炸锅了。
弑君杀父之人,岂能登基为帝?
不管郑经人拿出的实证,到底可不可信,反正其他皇子是信了。
很快,各个皇子就以太子大逆不道为名,动了政变。
而太子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也立刻全力回击,于是一场血腥的夺位之战,就在京城里展开了。
据说那一战十分惨烈,京城里被波及到的人,更是死伤无数。
但太子和众皇子的争斗,却没有很快结束,而是持续了很长时间,以至于京城内外,甚至整个大晋朝都陷入了混乱。
生物系研究僧出身的猥琐胖子杨锐,毕业后失业,阴差阳错熬成了补习学校的全能金牌讲师,一个跟头栽到了1982年,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高考复读生,顺带装了满脑子书籍资料8o年代的高考录取率很低同学们,跟我学...
修仙世界,运气是玄而又玄的东西,总有那种特别差的。比如陈时。可他不甘心,他性子傲,掌控欲强,又有天阶神器昼夜在手,于是定要反抗命运,来一场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较量。然后他死了。轮回路上,十碗孟婆汤喝下去,都因为昼夜护魂而消不去记忆,于是他和阎王做了场交易。再活一轮,他叫李听。忘川河畔看尽过往,李听想开了,和命运斗争这种傻事,谁爱干谁干,他就要做个懒汉,没事帮阎王抓抓漏网之鬼,这才叫生活。欠的债他不讨了,可不是所有人都忘了当年的陈时,那个手托昼夜,虽然独断了点,却站在那里就会让人心安的端方青年。修仙世界,因果是避无可避的东西,和运气好坏无关。---------剧情为主,修仙为辅,非传统升级流,有私设,简化传统体系。在努力的新人,日更。...
作品简介关于校花的近身武神自幼被家族遗弃的林凡,大学期间偶得奇遇,拥有了纯阳脉和至阴脉并存的阴阳双脉体质,得以修炼天级功法乾坤阴阳诀,此后奇遇不断,武修路上精彩纷呈,各色美女接踵而至,林凡的身世也渐渐揭晓,曾经的弃儿竟藏着惊天秘密。。。。。。...
我为穿越众,当俯视世间一切人!大家好,我叫祝修远,是一名金光闪闪的穿越者。穿越后,我是一名高贵的独一无二的农农夫画外音据画像资料显示,此人粗布短打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某天,整理便宜老爹的遗物,无意翻出一纸婚书。切!退婚流的小说我见多了,这次我偏要来个反套路!于是上门退婚。然而准岳父却喜道贤婿,终于等到你!下人放下木棒老爷,一棒打晕了!准岳父一挥手更衣,送入洞房!次晨,捂着后脑勺。救命啊!有人抢亲啦若干年后。我,祝修远。俯瞰着万里江山。坐拥着后攻三千。发出历史最强音我为穿越众,当俯视世间一切人!...
无需虚伪,无需掩饰,在这末世和异界里释放你自己。变异猩猩,曼妙精灵,苟活人类,美女,大人物,强者交汇出一幅幅画卷,血淋淋的现实,绝不妥协。...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