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资料12(第1页)

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自诉的提起和受理】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侦查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预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申诉与控告权及其处理】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的主体】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及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二十条【讯问的程序】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讯问聋、哑人的要求】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的制作】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一百二十三条【讯问的录音、录像】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第一百二十四条【询问证人的地点、方式与要求】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证人时的告知义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询问证人笔录的制作】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热门小说推荐
路人甲转正了,有背景不奇怪吧?

路人甲转正了,有背景不奇怪吧?

简介关于路人甲转正了,有背景不奇怪吧?荣玖穿进书中的胡同巷里,成了主角的老乡荣家闺女,只得其名的学霸路人甲,胡同里校园里姐们饭搭一大堆,为吃瓜冲锋上线。穿书怎么了,就喜欢看重生文马甲女主打脸炮灰反派,带劲儿十足。但吃瓜没事,吃瓜吃到自己了那就有事了。路人甲挺进前线,却不料风雨落在了她的头上,贪狼恶虎接连不断ps微玄幻,有cp但感情线不多,现女主和原女主关系好,不拆原cp,原书剧情对现剧情影响不大,穿书的现女主和原书中的是同一个人。...

登陆数码世界

登陆数码世界

在无限延伸的梦想后面,有一个崭新的数码宝贝世界。...

某不知名的提瓦特剑神

某不知名的提瓦特剑神

穿越原神世界,成了苏醒的剑之魔神。正经人谁去当神?这是一个曾任剑神的家伙,四处撩拨少女心的故事。...

锦鲤穿成年代文女配[快穿]

锦鲤穿成年代文女配[快穿]

接档文木系少女九零种田记穿书求收藏近年来,年代文在各大小说阅读网站大行其道,除女主男主外还有一种名为女配的角色。这些女配家世好,相貌好,在各个方面都有一些自身优点,但因不是女主,最后都落了...

我真没想被女帝模拟人生

我真没想被女帝模拟人生

张北辰下载了一款战国女帝的养成游戏,需要扮演名臣,帮助自己的君主一统天下,登基称帝。他本以为这是款普通的游戏,在游戏里,张北辰费尽心思与女帝结交,帮助她统一七国,达成不同的结局。直到一觉醒来,张北辰发现,自己居然来到了游戏里的世界,而游戏里风华绝代的女帝,就站在他面前!女帝看着张北辰,玉容冷艳,心想他就是模拟人生中,那个为朕立下汗马功劳,却又大逆不道想要迎娶朕的枭臣?...

女主堂妹三岁

女主堂妹三岁

文案汐汐做了一场梦,梦见她是小说里女主的堂妹,她的爸爸是个喜怒无常,不时会疯的反派。小说里,汐汐小时候不小心被妈妈弄丢了。回去之后,因为憎恨妈妈偏心,所以欺负性格懦弱,看起来不聪明的弟弟。因为讨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