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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交汇处的朝天门广场,朴彩英站在广场的边缘望着江面,身后相衬着来福士的暖黄灯光。悄悄摘下口罩吃了一口小吃,朴彩英眨着眼睛,随意摆了摆头,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而楚暮恒一手拿着一袋小吃,一只手在手机上打着字,和林肯公园的麦克信田聊着天。
[你们巡美演唱会是什么时候,要不我去给你们当暖场歌手?]
没一会,在纽约悠闲吃着早餐的麦克信田就回复了他,[你不是不愿意来吗?]
[没钱了!]
切着薄煎饼的手顿住了,麦克信田嘴角扯了扯,哑然失笑,忽然觉得“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句话用在任何地方,都是没差的。
当时查斯特还在世的时候,在伊斯曼学院教授的介绍下,认识了楚暮恒。当时的他心血来潮,希望楚暮恒加入他们,哪怕只是当一名乐手也行。可楚暮恒不仅拒绝了,更是连一个电话号码都不愿意给他。
可惜查斯特现在已不再人世,否则看到如今楚暮恒为了钱,主动来找他们,估计又是一段有趣的画面。
“你在干什么?”
朴彩英下意识地用手去拿楚暮恒手中的小吃,落了空,才发现他已经蹲在了地上,低着头看手机。
“没什么,和洪正熙说事。”
楚暮恒收起手机,不再管艾克信田后面发来的信息,重新将小吃递到了朴彩英面前。
因为楚暮恒和朴彩英说了明天带她去玩,所以外出觅食的两人也没玩多久,早早的就回家了。两人并没有同床,而客房里也没床,所以楚暮恒自觉地睡沙发去了。他原本是睡不着的,偷偷吃了一片药,便昏昏沉沉的睡去了。
次日,两人都起地挺早,楚暮恒开车就带着朴彩英往市外去了,中途也只是在早餐店买了一份早餐,在车上就解决了早饭。
原本楚暮恒四年没有回来了,也不知道带朴彩英去哪玩,可刘丰恰巧提到了八月的菊花开得正盛,楚暮恒便打定了注意要带朴彩英去赏菊。
巴南东温泉镇,黄金林村,两人驱车到时,已是正午。楚暮恒昨晚就定好了民宿,准备在这里休息一个晚上。
();() 民宿不大,中间夹了一个院子,两人放好行李后,就坐在院子的木椅上休息。
“艾萨克,你会吗?”
朴彩英将手机递到楚暮恒的眼前,播放的是巴迪格林吹口琴的视频,此时吹奏的是康康舞曲,巴伦格林看着不带喘气似的,不懂口琴的朴彩英还以为他都不用呼吸。
“我不会,你应该也不想学。”
“为什么?”
朴彩英一副不相信,因为她觉得吹口琴的巴伦格林看着还挺有魅力的。
伸出一根手指,楚暮恒吐出舌头,隔着空气在手指上划了几下,“因为吹口琴,需要用舌头堵住多余的琴格,搞不好还容易流口水进去。”
往往学口琴的人,才开始学的时候不要求什么,但口水一定要多,不然都不够填口琴的。
“那我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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